积极妥善化解旅游纠纷为广东打造旅游友好型城市提供执法监督保障
为深入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旅游投诉处理工作质效,5月27日至29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在阳江市举办全省旅游纠纷调解工作交流暨《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宣贯活动。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有关负责人,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有关专家,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分管负责人、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监督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行业协会代表、法律工作者,共100余人参加活动。省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吴华钦出席开班式并讲话,二级巡视员陈贵杰主持开班式。

会议指出,旅游消费涉及面广、关联度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会议强调:一要切实提高站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刻认识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负责旅游投诉举报工作部门要高效率、高质量化解旅游纠纷,切实解决群众出游中的各类烦心事、糟心事,不断优化旅游出行体验,满足群众休闲度假、放松身心的现实需求,让群众畅享“诗与远方”的美好,真正把旅游业打造成惠及民生、润泽人心的幸福产业,不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二要认清形势,全面审视旅游投诉处理工作面临的现实挑战。当前,随着旅游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催生大量新业态和新场景,极大丰富了旅游供给链和价值链,游客诉求不再局限于一般的退订纠纷,而是延伸至服务质量、体验感受、隐私保护等多维度,呈现个性化、多元化特征,对投诉调解处置的专业性和精准性提出更高要求。虚假宣传、擅自变更行程、转团拼团、服务标准与约定不符、强迫购物等问题,以“不合理低价游”吸引客源,模糊合同条款,在实际出行中降低食宿标准、增设自费项目、强迫游客购物返佣获利,组团社与地接社层层转包,造成责任链条割裂,出现纠纷后相互推诿,游客维权难度大。三要聚力赋能,着力推动旅游投诉处置工作提质增效。今年是导游乱象、强制消费整治行动的攻坚决胜之年,各地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上来,围绕“一升一降”目标,落实旅游投诉快接快处,简化流程,推动关口前移、即时介入、就地化解,有效理顺游客情绪,高效回应游客合理诉求。要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推动旅游纠纷多元化解。要加强投诉处理与行政执法衔接,坚持“以案破局、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投诉高发易发领域、区域,开展线上线下全链条整治,以有力打击形成强力震慑。

会议强调,旅游投诉处理是检验旅游监管效能、公共服务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尺,是旅游友好型城市建设成效的“试金石”,是传递“广东温度”、兑现“山海可赴、烟火可亲、久念于心”承诺的重要窗口。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妥善化解旅游纠纷,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凝心聚力,全力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为广东打造旅游友好型城市提供执法监督保障。
活动期间,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政策解读及办理实务”专题辅导授课;参训人员围绕“多元化解止纷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旅游纠纷化解新路径”等主题开展座谈交流、互学互鉴,并前往当地旅游市场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实地教学;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和答疑。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交流宣贯活动紧扣重点难点,内容丰富务实,接下来将把所学所悟转化为实际行动,切实提升旅游纠纷化解能力与服务水平,实现从被动应对投诉向主动优化服务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