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市级财政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六十七条规定以及财政部有关要求,已编制形成了2025年市级财政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主要涉及调整预算总收支和债务额度等事项。调整内容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情况。
市级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2,629,215万元,比调整前的预算数增加17,000万元,主要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00万元。
(二)支出调整情况。
市级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628,234万元,比调整前的预算数增加16,915万元,调整内容如下:
1.调出资金减少18,000万元。
2.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新增安排项目支出42,415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3)。
3.收回部分不再使用项目资金7,500万元。
(三)结余情况。
经上述收支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当年结余98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情况。
市级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1,301,377万元,比调整前的预算数减少127,560万元,调整内容如下:
1.将省下达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09,560万元调整分配至各区,支持各区经济社会建设等工作。
2.调入资金减少18,000万元。
(二)支出调整情况。
市级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301,203万元,比调整前的预算数减少127,504万元,调整内容如下:
1.收回部分省下达新增专项债券安排市级项目支出109,560万元。
2.收回部分不再使用项目资金35,304万元。
3.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动用上述收回的部分项目资金安排新增项目支出17,360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3)。
(三)结余情况。
经上述收支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结余174万元。
三、关于落实预算调整方案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本次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债务管理工作。一是尽快下达调整后的新增债务限额,指导做好项目安排。督促有关区尽快办理法定审批手续,严格按要求遴选项目,将有关额度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二是加快债券资金支出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压实各区和市有关单位主体责任,依法合规加快项目建设和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三是统筹做好还本付息安排,维护政府信誉。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强化专项债券项目收入归集,做到偿债资金有来源。四是持续加强风险监测,着力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统筹做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完善债务风险监测机制,严格按要求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