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

来源:佛山日报 发布时间:2021-07-28 09:23:47 字号: 分享至:

  7月27日,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决定免去陈小坚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宁惠军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珊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初审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宁惠军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命胡志超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免去陈小坚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唐棣邦的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会议决定接受赵菊花辞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决定胡志超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刘珊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宁惠军、胡志超颁发任命书。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宁惠军、胡志超向宪法庄严宣誓。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麦洁华、黄坚、徐东涛和秘书长陈锋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葛承书,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