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06-09-30 00:00:00 字号: 分享至:

915,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发布佛山市2006年下半年~2007年上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增长基准为11%,增长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15%3%,指导线不具强制性。要点是: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工资大体按11%的基准增长;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不宜过大,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15%;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应按不低于3%的标准增长工资。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可不增加或适当降低工资,但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该指导线是综合考虑我市今年上半年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劳动力市场状况以及参照省的意见等,经测算后报市政府批准发布的。我市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省出台的指导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