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9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2019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临过期和过期食品监督管理办法》属于《佛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规章制定计划》中的制定项目,起草责任单位为市市场监管局(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8年12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推动了我市大部分食品经营者形成内部管控制度,也为相关部门提供监督管理的有效抓手。为有效分配立法资源,确保立法质量,现决定取消制定《佛山市临过期和过期食品监督管理办法》,将《佛山市临过期和过期食品监督管理办法》移出2019年度的规章制定计划。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