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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决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16-10-10 15:05:00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

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决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现将《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决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监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6918

 

 

 

 

 

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

战略决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粤发〔20169号),坚定不移走质量强市发展道路,提高我市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发展,加快实现由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转变,全面建成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质量工作是佛山的强市之基、立市之本、转型之要,依托制造业的产业基础,坚定不移走质量强市发展道路,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推动质量创新,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高层次供给体系建设,大力构建现代监管体系,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水平,增加中高端产品和优质服务供给,加快佛山制造向佛山创造转变、佛山速度向佛山质量转变、佛山产品向佛山品牌转变,再创制造业发展新优势,努力为全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创造新经验、争当排头兵。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市质量强市的主要目标是:

(一)质量发展方式实现转变。2020年,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4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46%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0件以上,出口商品国际质量竞争力显著增强,掌握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及行业共性技术,建成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中国制造业一线城市、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龙头城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典范城市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驱动先锋城市,基本实现佛山制造向佛山创造转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基本实现佛山速度向佛山质量转变;培育一批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国家、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获得中国质量奖或提名奖企业4家以上,获得省、市政府质量奖企业30家以上,有效期内省名牌产品600个以上,基本实现佛山产品向佛山品牌转变。

(二)质量技术基础得到巩固。标准话语权明显增强,落户佛山的国家、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TC/SC)总数25个以上,制定发布联盟标准70项以上;计量自主权明显增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00项以上;认证认可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与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实现互认的实验室10家以上;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建成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3家以上、省级检测检定站16家以上。

(三)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工业品和食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4%以上,食品重点品种评价性监测内在质量合格率在95%以上,药品评价性抽样合格率达95%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平方米以上,市域森林覆盖率36.12%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重点领域质量提升工程。

1.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牢牢把握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机遇,将质量工作与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中国制造2025〉佛山行动方案》有机结合,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体系,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推进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产品品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实施“百企智能制造提升工程”,培育一批“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企业,以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全面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云制造、众包设计等新型制造模式,发挥互联网新技术、新理念对于改进产品质量的促进作用。扎实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支持企业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设备、改管理等方式,强化产品质量管理。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部署,选择佛山特色消费品进行质量提升,带动我市制造业产品质量整体提升,擦亮“佛山制造”品牌。(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2.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推动金融、会展、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14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145个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延伸。大力发展旅游文化、健康养老、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城市商圈升级发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品质化转变。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争创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城市,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教育、医疗、公共交通、公共文化等领域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城市公共服务。(市商务局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旅游局、卫生计生局、文广新局、交通运输局、体育局、教育局、工商局、民政局、金融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3.提升工程质量。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提高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和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确保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市住建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4.提升环境质量。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与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目标。狠抓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对工业废气、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等大气污染源治理,实施内河涌“一河一策”治理,抓好广佛跨界河流综合整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实施能源和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持续抓好节能减排,构建循环性产业体系。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深入实施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推进“绿城飞花”主题绿化景观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公安局、住建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重点是法定代表人,关键是制度。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人约谈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推动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实施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切实增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全市各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2.全面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以各级政府质量奖为导向,鼓励企业广泛采用卓越绩效管理、精益生产、六西格玛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夯实企业质量管理基础。扎实开展质量标杆、质量改进、质量攻关和领先企业示范等活动,引导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比如推动中小型企业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控制、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市质监局牵头;市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市各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有关行业协会配合)

3.积极营造企业质量诚信环境。加强我市质量信用建设体系,加快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规范质量信用档案建设和加大信用质量信用信息的使用,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加快建设产品质量信息化平台,在商业流通、工业产品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领域试点建立行业质量信用管理档案。建立向社会公开的质量失信“黑名单”,把企业的信用行为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营造让守信企业一路畅通、失信企业寸步难行的企业质量诚信环境。(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局、安全监管局、商务局、环境保护局、住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全市各检验检验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实施品牌带动战略。

1.支持企业加快形成自主品牌。引导大中型企业制定实施品牌战略规划,鼓励企业参加全国品牌价值评价,积极发动企业申请获得省名牌称号。推进国家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建设,指导企业提高商标创造、管理和保护能力,鼓励企业注册国际商标。开展骨干企业千百亿名牌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一批国际化程度高、竞争力强的自主品牌,推动企业摆脱同质化产品的价格战“红海”,向以质量竞争、品牌竞争为主的“蓝海”进军。(市工商局、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农业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2.进一步强化区域品牌建设。结合我市特色产业集群分布特点,发挥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平台作用,加大区域品牌培育力度,对创建区域品牌的产业集群和重点企业,给予申请名牌和质量奖、驰(著)名商标、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区域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品牌运营和维护工作,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开展经常性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确保区域品牌这张“金字招牌”不能丢。加强区域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把区域品牌推广与招商引资、开拓市场、区域交流合作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我市区域品牌的影响力,提高消费者对“佛山制造”的认可度。(市质监局、工商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农业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1.发挥标准化对产业发展水平的提升作用。加强先进装备制造、智能制造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标准研究,探索制定区域智能产品技术标准,推动佛山智能产品兼容互通,打造“佛山智造”品牌。加大数控装备、机器人等领域关键技术重要标准研究力度,推动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争取更多国家级、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落户我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定,掌握行业话语权。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行业协会的引领组织作用,推动产业集群标准联盟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联盟标准,提升区域品牌竞争力。大力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在主要服务行业建立服务标准化体系,促进服务业规范化发展。支持企业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标准化试点和示范区,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有关行业协会配合)

2.发挥计量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柱作用。大力推进计量基准和标准建设,建立高水平量值溯源和保证体系,完善量值传递体系,提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能力。抓好法制计量监管,夯实工业计量基础,力争我市装备制造、环境保护等领域工业计量技术水平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监管,鼓励企业推行清洁生产,落实节能减排任务,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行业协会配合)

3.发挥检验检测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服务支撑作用。围绕我市产业集群发展特点和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加强多层次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在提升现有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的同时,着力引进一批国家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省级检验检测机构。推动大型检测仪器等检测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减少企事业单位在科研创新、检验试验等方面的投入和重复建设,降低企业自主创新成本,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服务环境。(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市各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4.发挥认证认可对助力企业“走出去”的规则作用。认证认可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充分发挥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和各类中介组织作用,加强国际合作,为企业提供国际认证本地化、国际认可便利化服务,解决企业出口产品面临的重复检测、重复认证等问题,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助力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市质监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市各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有关行业协会配合)

(五)完善质量监管体系。

1.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质量首负责任制度,引导销售商与生产商签订产品质量保证及责任追溯协议,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重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让消费者能够准确掌握产品原产地、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信息,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建立以“菜篮子基地”的“六有”标准、“家禽集中屠宰”“肉品统一配送”等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市各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2.构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排查,准确掌握企业、区域、行业产品质量状况,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预警,开展专项整治,将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优化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处置能力,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市各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3.强化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措施,在质量问题多发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和全过程规范管理,坚决淘汰不符合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产品。加强对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与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保持打假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短斤缺两、恶意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让群众真正“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加强联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于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质监局牵头,佛山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佛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质量强市建设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统筹协调各区、各部门、社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开展质量工作。全市各级政府要将质量工作纳入本地区“十三五”规划中,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切实加强领导,狠抓组织落实,推动质量工作上新水平。

(二)营造质量文化氛围。开展多层次质量文化建设,实施全民质量意识和素质提升工程,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深入人心。积极开展“3·15”“质量月”和“安全月”等主题活动,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常识。推进质量信息公开,完善质量投诉举报处理机制,通过有奖举报、政策扶持等措施鼓励消费者和社会组织参与质量监督。发挥行业协会引导作用,促进行业诚信自律、规范发展。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加大对优质产品和服务的宣传推广力度,坚决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事件,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大力弘扬精于设计、工于制造的“工匠精神”,挖掘和表彰一批对产品精雕细琢、对质量精益求精的佛山工匠,树立“佛山制造”模范榜样。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依托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培育一批专业技术精、实操能力强的现代产业工人。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和佛科院等高等院校作用,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高水平质量科技人才、质量管理人才。引导本土企业家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变革,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现代管理理念的职业经理人,增强我市产业转型发展后劲。
(四)强化考核评价。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2016年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446号)要求,建立健全我市质量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对各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强化督查督导和考评通报,对于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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