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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佛山市道路交叉口绿地规划管理指引〉的通知》等5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来源: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3-20 11:42:45 字号: 分享至:

佛自然资通〔2023〕32号.png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佛山市

道路交叉口绿地规划管理指引〉的通知》等

5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以下5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分别是:

  1.《关于印发〈佛山市道路交叉口绿地规划管理指引〉的通知》(佛规通〔2007〕59号);

  2.《关于印发〈佛山市人行天桥、地道出入口绿化规划管理指引〉的通知》(佛规通〔2007〕67号);

  3.《印发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旧”改造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的操作办法的通知》(佛国土资市综〔2010〕35号);

  4.《关于印发佛山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佛国土资字〔2010〕495号);

  5.《关于加强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证书管理的通知》(佛规通〔2008〕14号)。

  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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