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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废止《关于对佛山市低保家庭残疾儿童实施“明天计划”的通知》等2份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来源:佛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20 11:30:09 字号: 分享至:

佛民办〔2023〕42号.png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废止《关于对佛山市低保

家庭残疾儿童实施“明天计划”的通知》

等2份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关于对佛山市低保家庭残疾儿童实施“明天计划”的通知》(佛民社〔2005〕60号)、《佛山市民政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佛民社〔2016〕61号)等2份规范性文件,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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