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加强城乡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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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佛山市交通运输
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加强
城乡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扶持资金
使用方案>的通知》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加强城乡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佛交〔2020〕362号),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