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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4-20 08:47:38 字号: 分享至:

佛府办函〔2022〕51号.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

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佛山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4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4

  第二节  存在问题…………………………………………13

第二章  “十四五”面临的发展形势……………………………14

  第一节  发展机遇…………………………………………14

  第二节  面临挑战…………………………………………17

第三章  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18

  第一节  指导思想…………………………………………19

  第二节  发展原则…………………………………………19

  第三节  发展思路…………………………………………20

  第四节  发展目标…………………………………………21

第四章  推动现代都市农业创新发展……………………………24

  第一节  深化农业科技支撑………………………………25

  第二节  加快构建发展平台………………………………27

  第三节  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29

  第四节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32

  第五节  强化农业品牌创建………………………………33

  第六节  推进平安农业建设………………………………34

第五章  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38

  第一节  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8

  第二节  推进乡村风貌提升…………………………………40

  第三节  发展活跃乡村文化…………………………………42

  第四节  创新乡村治理体系…………………………………44

  第五节  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48

第六章  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49

  第一节  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平稳过渡……………………49

  第二节  推动对口帮扶地区乡村振兴……………………51

第七章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54

  第一节  继续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54

  第二节  全面提升农民收入水平……………………………56

  第三节  推动城乡要素优化配置……………………………58

  第四节  强化城镇枢纽带动作用……………………………61

第八章  保障措施…………………………………………………62

  第一节  加强组织协调………………………………………62

  第二节  强化政策支持………………………………………62

  第三节  强化科技赋能………………………………………63

  第四节  加强资金保障………………………………………64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佛山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的关键时期。主动探索佛山市农业农村发展的新方式与新路径,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佛山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分析总结“十三五”期间佛山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经验成就与存在问题,明确“十四五”期间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对加快推动佛山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佛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民持续增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格局加快形成,为开启新征程、实现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十三五”期间,佛山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发展较快,农业经济总产值总体平稳增长、单位面积产出不断增加。2020年,全市农林牧渔业产值达368.55亿元,“十三五”期间,全市农林牧渔业产值年均增长5.69%。农地产出率达3.32万元/亩,位居全省前列,比2015年增长49.5%。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值比重为34.87:12.59:44.69,形成了以优质水产品和花卉苗木为特色的农业产业格局。

  2020年,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13.55万亩,粮食产量达4.70万吨;蔬菜种植面积为50.79万亩,产量达85.06万吨;水果种植面积为3.07万亩,水果产量达4.93万吨;肉类总产量达12.89万吨,其中猪肉产量1.81万吨,禽肉产量11.06万吨;水产养殖面积为52.37万亩,水产品产量达75.26万吨。具体工作完成情况详见表1-1。

表1-1  佛山市2015—2020年主要农产品生产规模

产品

单位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粮食播种面积

万亩

11.98

10.92

10.58

12.42

12.40

13.55

粮食产量

万吨

4.13

3.80

3.71

4.28

4.39

4.70

蔬菜种植面积

万亩

61.44

46.78

46.13

48.84

49.70

50.79

蔬菜产量

万吨

108.41

79.87

79.68

83.22

84.63

85.06

水果种植面积

万亩

4.15

4.18

3.14

3.10

3.03

3.07

水果产量

万吨

3.48

4.05

4.30

4.27

4.42

4.93

生猪出栏量

万头

142.68

134.34

129.51

116.73

104.11

23.65

家禽出栏量

万只

5663.97

5738.52

5905.73

5911.63

6625.72

7052.22

总产量

万吨

20.11

19.91

19.89

19.20

19.17

12.89

猪肉产量

万吨

10.47

10.18

9.82

8.98

8.10

1.81

家禽肉产量

万吨

9.58

9.68

10.03

10.18

11.05

11.06

水产养殖面积

万亩

55.14

53.68

53.61

52.33

51.89

52.37

水产品产量

万吨

61.60

62.49

64.36

67.51

69.81

75.26

  (二)农业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近年来,佛山市积极加快农业创新与发展,做大做强现代农业产业,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作用,大力发展精品农业,较好推动了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一是大力推进渔业、畜牧业转型。在全省率先开展以连片养殖池塘尾水集中处理为主的池塘标准化改造,完成改造池塘示范面积8564.2亩,建成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42个;全市新(改扩)建大型生态环保型生猪规模养殖场6个,年末生猪存栏量恢复至52.5万头。二是大力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目前,全市已创建6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有效地推动佛山市花卉、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三是大力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发展壮大农业“一村一品”专业示范镇7个,形成具有产业特色的“一村一品”专业村33个。四是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目前,已建成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全国示范点3个、省级示范镇4个、省级示范点11个;省级农业公园5个、市级农业公园30个;市级休闲观光类农业园区11个。南海西樵松塘村、顺德北滘碧江村、三水乐平大旗头村先后获授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2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7个村入选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顺德杏坛逢简村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顺德杏坛逢简村、南海西樵松塘村入选首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

  (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日渐成型。“十三五”期间,佛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日渐成型。一是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逐步壮大。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农业龙头企业19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74家,比2015年增长112.50%;家庭农场(农业规范经营户)20559家,数量居全省第一。二是农业园区质量持续提升。建成市级现代农业园区39个,总面积5.8万亩,入驻企业1446家。三是农业品牌日益壮大。全市共培育省级“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入库产品9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4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

  (四)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佛山市政府与省农科院共建广东农业科技示范市,实施“一十百千万”产研直联工程,成功引进佛山鲲鹏现代农业研究院、广东数字农业示范园等重点项目,启动农业氢水灌溉技术、水肥一体化精准滴灌技术、新型基塘农业技术等一批创新性研究项目,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取得重大进展,科技水平持续提升,接连实现突破性进展:“广明2号”白羽肉鸡配套系通过国家审定,成为我国首批自主培育的白羽肉鸡品种之一;“广东佛山基塘农业系统”入选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实现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零的突破;“广东省商品国兰标准化生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2017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珠三角基塘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2019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现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零的突破;“加州鲈与白金丰产鲫的混养模式及其配套技术推广应用”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实现农业农村部丰收二等奖零的突破;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获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奖,实现该奖项零的突破,主持农业部国家(广东)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监测项目1项,实现国家级科技项目零的突破,入选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现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零的突破。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十三五”期间,全市加强了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和农产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基层农产品检测水平全国领先,其中高明区成功创建成为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率先运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全市深入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建成市级“菜篮子”基地68家,省级“菜篮子”基地21家,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14家。“菜篮子”基地直销点亮标经营和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全覆盖。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减数量、优布局、转体制、改模式、强监管”任务如期完成,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由18家压减至7家,全面实现国有独资或控股,改革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实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六个一”监管措施和基层网格化监管,从源头上加强对水产品和渔业投入品的监管,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证量居全省第一。严抓农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2020年农产品生产环节共抽样232230份,合格率达98%以上。

  (六)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推进。近年来,佛山市强力实施村级工业园改造,累计完成改造15.07万亩,充分盘活农村低效建设用地,省委主要领导在2021年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充分肯定了顺德区9种村改模式作。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备案工作,确认成员股东224.8万人。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承包地流转率达92.83%。强化集体经济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定出台农村集体资产“应上必上”平台公开交易管理的意见。禅城区探索建成农村集体经济“数字云图”和村务共治“一门通”,实现全区农村约4.5万宗资产信息可视化和区域分析、抽查监管、预警提醒智慧化。南海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得到国家相关部委充分肯定,从确股到人到确股到户集体经济改革经验获评广东十大最具影响力农业农村改革案例。全面完成高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三年(2018—2020年)特别帮扶计划,支持高明革命老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11个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100万元。全域推进三水区乡村振兴综合改革省级试点任务,实施“三片联动、百村共建”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累计完成超过300个示范片区项目。

  (七)农村生态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佛山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五好”新村居建设、特色小镇等工程,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全面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集中供水实现全覆盖,100%的自然村实现村道路面硬化。截至2020年底,全市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比例分别提升至100%、72%、12%。新建或改建农村公厕5920座、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13座,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实现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村庄环卫保洁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76.05%。大力实施“三沿一口”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完成主要道路沿线农田“看护房”整治14392个。全省首创“区级奖励回收、市级转运处理、市场手段调节”模式,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红火蚁基层防控得到省有关部门肯定。高位推进百里芳华乡村振兴范带建设,示范带第一批47个重点项目,已完工和工程过半项目42个,初步建成美丽乡村集中连片示范区13个,示范带内优势资源集聚效应明显,乡村旅游产业加快发展。全面启动60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一批精品村居获国字号、省字号荣誉。第二届“广东十大美丽乡村”系列评选发布会在示范带内举办,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获评“广东十大美丽乡村”。

  (八)脱贫攻坚工作实效显著。“十三五”期间,佛山市高质量完成东西部扶贫协作凉山州以及省内对口帮扶湛江、云浮两市254个相对贫困村工作任务,扶贫工作实效显著。2016年以来,佛山市累计向凉山州投入财政援助资金24.52亿元、捐款捐物折合金额3.23亿元,推动四川凉山实现11个县脱贫摘帽,累计推动减贫19.4万户83.6万人。先后选派51名党政干部、472名专业技术人才到凉山开展帮扶,援建安全住房10314套,向广东省输出凉山籍务工人员42489人,引导96家企业投资74.83亿元,组织全市5个区结对凉山州11个县,累计实现乡镇结对41对、村村结对32对、村企结对386对、社会组织结对68对、学校结对50对、医院结对29对,动员全市172家企业和社会组织助力挂牌督战凉山203个贫困村。2016年以来,佛山市累计向对口帮扶广东省内湛江、云浮市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77亿元、单位自筹及社会资金3.04亿元,推动254个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人口23583户79015人全部脱贫出列。佛山先后选派663名扶贫干部到湛江、云浮市开展帮扶工作,帮扶贫困村完成危房改造8397户、补助资金3.83亿元;建成有特色、成规模的产业增收项目1357个,2020年带动相对贫困户发展生产8438户,帮助贫困劳动力人口实现就业1906名,带来分红收益7881万元。全国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工作座谈会在佛山召开,挂牌督战经验向全国推广,消费扶贫经验向全省推广。对口凉山扶贫协作工作组先后荣获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2021年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佛山有3名个人、1个集体在2021年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佛山市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考核中连续多年获评最高“好”等次。

  (九)农村社会化服务不断强化。一是大力开展职业农民培训。2016年以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培育资金超过1800万元。共认定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38家,建有省级高素质农民示范培育基地25个,共开展职业农民培训8万人次以上,认定新型职业农民7500多人。二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农村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分类救助政策,实现镇(街)、村(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覆盖,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标准达1283元,远高于国家规定的年人均标准。

  (十)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基本实现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劳动力管理、基础设施、公共公益事业等城乡“五个一体化”建设。南海区获批创建首个省级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试验区。2020年,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达1150.45亿元,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26.54亿元,均位列全省第三。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3440元,是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67倍,较2015年增长51.57%。城乡收入比逐年缩小,由2015年的1.80:1缩至2020年的1.72:1。

  (十一)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自2013年启动创森工作,佛山严格对标国家森林城市的各项指标要求,大力补齐短板指标、提升薄弱环节,快马加鞭推动“湿地汇锦”“森林扩增”“乡村叠翠”“绿城飞花”“森动传城”五大主题行动。2017年10月,国家林业局正式授予佛山“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通过“创森”,全市累计新增造林绿化面积10.5万亩,森林面积达到160.35万亩,市域森林覆盖率由34.16%提升到36.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38.73%提升到40.98%;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2.37平方米提升到14.67平方米。南海金沙岛、三水云东海成功申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全市县级以上森林公园达38个、县级以上湿地公园达11个、公园绿地达1043处、森林生态廊道达956.4公里,构建起具有佛山特色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

第二节  存在问题

  (一)农业用地逐年减少。随着佛山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用于农业发展的土地逐年减少,农业发展用地成本不断增高,农用地规模化流转难度不断增大。据统计,自2008年以来,农业用地面积逐年下降,土地因素已经严重制约了佛山农业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

  (二)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明显。佛山市农业基础设施仍比较薄弱,机耕道路网络、排灌网络等仍有待完善。农村土地在流转期限和流转规模上难以满足长期投资需求,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严重制约着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此外,虽然佛山淡水渔业养殖规模、产值位居全省前列,但渔业养殖模式仍较为粗放,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任务重、资金缺口大。

  (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全市农业发展质量不平衡,2020年,顺德区农地产出率近4.9万元/亩,而高明区仅为1.2万元/亩,相差超过4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禅城区、南海区和顺德区的农村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收入约占全市90%以上,高明区和三水区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薄弱;农民收入水平不均衡,高明区、三水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存在一定差距。

  (四)农村集体经济模式较为单一。佛山市集体经济经营业务以土地物业出租为主,结构较为单一,发包收入占比较大。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提档升级,土地和物业进一步升值,以土地物业出租为主业的集体经济随之“水涨船高”。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商业模式的转换,近年来以铺位、厂房出租为主的集体经济略有呈现疲软的迹象,同时受农村集体可利用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土地用途管制政策收紧等因素制约,从长远来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及农民分红增长面临较大压力。

  (五)农村建设管理进入深水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仍处于财政“输血”的“运动式”阶段,“造血”型的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健全完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需加快推进,农村违建存量难以短期内有效化解。与国内、省内先进城市相比,佛山干净整洁村多,特色精品村少,村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布局混乱问题突出,缺少强有力的农房风貌管控机制,农村建筑视觉效果凌乱,乡村治理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第二章  “十四五”面临的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同时,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增加,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第一节  发展机遇

  (一)顺应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互促共生、双轮驱动,是顺应城镇化发展大势、保持乡村发展活力,实现融合互动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只有通过城乡融合发展,才能通过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和全面融合,形成互动良好和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只有通过城乡融合发展,才能打破制约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瓶颈,开拓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空间,构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格局。

  (二)把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历史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按照“四个走在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要求,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打造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农村基层治理的示范区、农村综合改革的示范区。国家和省将“三农”工作摆在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为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稳定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佛山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区,要牢牢把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着力统筹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全面进步和乡村全面振兴。

  (三)“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带来新机遇。当前,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以及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等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和冲击,外需紧缩或将成为新常态,我国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为此,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乡村振兴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城乡边界加速融合,城乡居民对优质农产品、生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乡村文化消费、绿色消费、旅游消费、健康消费、养老消费等新兴消费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机会。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为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产业链优化、丰富乡村业态,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短板提供了发展机遇。

  (四)抢抓“双区驱动”重大发展机遇。当前,广东省正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国家大力支持“双区”重大战略利好叠加。佛山市将全力打造成“一核一带一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提出加快推进广佛全域同城化,并主动承接深圳优势产业溢出,加快形成佛深“1小时经济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的深入实施,将对绿色优质农产品、美丽乡村环境、传统乡土文化等产生巨大需求,进一步增强了城市对乡村的辐射带动,为佛山走城乡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提供了新机遇、新空间。广佛两城的深度融合,重点在于基础设施连通、科技资源联动和专业人才互济,这些因素对于推动区域经济平衡发展、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同时,深佛两市的紧密合作和协同发展,也为佛山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承接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因此,佛山应抢抓“双区驱动”的机遇,以高质量的农业产业和优美的农村环境服务广州和深圳,以广州、深圳先进的工业基础、强大的科技创新水平和专业的人才队伍带动佛山农业农村的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面临挑战

  (一)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农产品国际贸易受到严重威胁。随着信息化发展,传统的农产品经营方式改变,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虽然经济发展前景向好,但也面临着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所带来的困难和挑战,我国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对于农业农村发展政策的实施和资金的扶持等都带来了严峻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冲击,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中,如何破解疫情对农产品流通、农产品出口以及乡村振兴目标如期实现等的影响,是当前佛山农业农村发展的一大挑战。

  (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农业生产用地仍然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农户数量比较少,土地利用未能充分实现集约化、高效化。部分农地缺乏稳定保障,影响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的积极性。生产经营管理比较粗放,农民组织化程度比较低,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土地、劳动力、农资等生产要素成本不断上涨,生产经营效益难以持续提升,且种养品种单一,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农民持续增收困难增加。

  (三)土地问题对乡村全面振兴带来的挑战。当前,随着各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力度的加大,农村新兴产业也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农村用地在形态、规模和方式上呈现出多样化,土地的需求总量也有所增加。然而,土地供应却面临多方面的制约,一是农业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制约着农产品加工、物流、乡村旅游等项目的发展。二是原有土地空间规划难以满足农业农村飞速发展的需要,急需村级工业园改造、整合农村闲置建设用地等释放发展用地空间。三是目前农村土地在流转期限和流转规模上难以满足长期投资需求,严重制约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这一系列影响因素对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现代农业农村发展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四)科技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仍然较弱。科技创新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性力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等具有重要意义。佛山在农业品牌建设、科研能力以及一二三产融合等方面,仍与其他农业发达大市存在一定差距,亟需通过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推广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围绕农业产业化的各个环节,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加工型、流通型的服务类龙头企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产业价值。

第三章  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立足佛山农业农村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紧抓“双区驱动”“双城联动”时代机遇,以推进“一核一带一区”建设为牵引,着力提升佛山农业农村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佛山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佛山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二节  发展原则

  (一)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推动镇村农业转型升级和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缩小区域差距,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原则。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因势利导,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三)科学转型、创新改革原则。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农业科技、政策引导、土地规模流转以及管理机制等各领域的创新,鼓励创新,先行先试,进一步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创新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致富。

  (四)资源保护,绿色发展原则。严守耕地、水源等资源保护红线,加强农业产地环境、特色种质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形成与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推动农业绿色生产和低碳循环发展,构建绿色发展产业链、价值链与安全链,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促进佛山农业农村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三节  发展思路

  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总抓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科技攻关为动力,以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抓手,按照“提质增效、发展特色、稳定供给”的思路,稳定粮食和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大力发展创意农业、数字农业、都市农业等新业态。按照“示范引领、全域推进、做出特色”的思路,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健全农房管控和农村风貌提升机制体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畅通城乡要素流通渠道,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充分挖掘农村历史、人文、生态等资源禀赋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动实现乡村外在美与内在美相统一,乡村美与城镇美相协调,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城乡共同富裕。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佛山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水稻、生猪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都市农业新业态发展壮大,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初步构建,初步建成珠三角都市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明显成效。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规范有序、管控有效,与世界一流湾区相匹配的美丽乡村初步呈现。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农业交流合作,大力推进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努力建设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示范区。具体指标详见表3-1。

表3-1  佛山市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目标值

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属性

资源保障能力有效巩固

耕地保有量

万亩

69.51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量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

万亩

59.15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量

约束性

高标准农田

万亩

32.65

35

约束性

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

万亩

13.37

13.37

约束性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4.7

>4.7

约束性

粮食播种面积

万亩

13.55

13.57

约束性

水稻播种面积

万亩

9.73

8.44

约束性

生猪年出栏量

万头

23.65

100

预期性

蔬菜播种面积

万亩

50.79

50.79

预期性

花卉种植面积

万亩

10.24

10.24

预期性

水产养殖面积

万亩

52.37

52

预期性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亿元

368.55

460

预期性

新型经营主体动力更强

农业龙头企业

196

250

预期性

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

3

6

预期性

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57

80

预期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

374

430

预期性

市级家庭农场

10

20

预期性

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有效提升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6

>10

预期性

佛山市现代农业园区

39

>39

预期性

省级农业公园

5

8

预期性

市级农业公园

30

35

预期性

农业质量效益显著提高

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

16

20

预期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

>98

>98.5

预期性

农业生产效率显著提高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70.96

78

预期性

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77.89

87

预期性

农地产出率

万元/亩

3.32

4.1

预期性

农业面源污染有效防治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

40.17

43

预期性

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

40.8

43

预期性

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

-

负增长

减量增效

预期性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

94.63

>95

预期性

农膜回收率

94.7

>95

预期性

秸秆综合利用率

95.1

>95

预期性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88.48

90

约束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0

>95

预期性

乡村宜业宜居

美丽宜居村达标率

72

100

预期性

县级以上文明村占比

98.3

>99

预期性

特色精品村达标率

12

30

预期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76

95

预期性

村庄内道路硬化占比

94.67

100

预期性

精品乡村旅游线路

4

15

预期性

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镇

4

10

预期性

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

11

25

预期性

农村集体经济稳步提升

村集体经济总收入

亿元

226.54

260

预期性

农民收入显著提高

高素质农民

0

3000

预期性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3440

42000

预期性

城乡居民收入之比

-

1.72:1

1.67:1

预期性

农村人才及培育高素质农民数量

万人次

--

>6

预期性

  备注:1.69.51万亩耕地保有量是省下达的2020年任务数;

     2.59.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是2009年公布的“二调”数据;

     3.32.65万亩高标农田是截至2020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底数。

第四章  推动现代都市农业创新发展

  立足佛山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和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持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科技支撑和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都市农业、数字农业等新业态,建设具有生态保育、农业生产、休闲旅游等功能的农业公园,发展融生活性、生态性、科普性于一体的“微农业”项目。推进现代渔业绿色发展,全域推进养殖池塘改造提升,推行高质量零排放养殖模式。支持生物育种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大力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发展预制菜等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打造一批农业“金字招牌”。

第一节  深化农业科技支撑

  (一)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引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精深加工、生物工程、生态农业、生态渔业、智慧农业研究,力争在共性技术、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出台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允许科技成果参与新型经营主体技术入股,调动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究中心、农业科技孵化平台、新型农业科研机构和成果转化基地等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和农业科研项目储备库。加快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二)支持生物育种自主创新和产业化。深入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有效利用市农科所等育种平台资源,加快建设市级种质圃、新优特蔬菜和玉米种质资源库、肉鸡种苗库、水产地方种质资源中心和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鼋繁育基地。支持新广农牧公司持续开展白羽肉鸡新品种(配套系)育种攻关和品牌宣传、品种推广,解决白羽肉鸡种源“卡脖子”难题。支持开展淡水水产遗传育种技术攻关,加快培育一批水产、畜牧种业龙头企业。支持佛山鲲鹏现代农业研究院开展动植物新品种、农产品质量安全、地道药材、中药品质等基础应用研究。

  (三)加快数字农业建设。建设“数字乡村”大数据平台,推动农业农村数据精准采集、动态预警、建模分析、决策辅助和共用共享,逐步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撂荒地智能化监测监管、病虫害监测预警智能化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宅基地数字化管理。探索建设优势农产品单品全产业链大数据,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与电商平台开展合作对接,实现多平台融合线上销售。鼓励发展现代化、机械化、智能化设施农业,推进工厂化育秧育苗生产线、智能烘干和智能温室大棚建设;大力推广智能化农机装备应用,探索无人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探索智能化生猪养殖新模式,引导企业应用基于物联网的猪舍环境智能化管理系统;推广池塘养殖水质在线监测、饲料自动投喂、智能高效增氧、病害绿色防控等技术装备。

  (四)强化院市合作创新。全面开展高水平广东省科技示范市建设,结合佛山市优势主导产业和乡村经济文化基础,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大力建设佛山鲲鹏现代农业研究院、佛山钟麟现代渔业研究院(筹)、佛山市现代渔业科技园等农业科研平台,谋划建设淡水水生动物疫病防治实验室,推动省农科院水产研究所落地佛山,培育省级以上涉农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产业研究院等3个以上;加快培育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园、农业公园等农业科技创新主体;提升全市乡村风貌,提升农村科技元素;积极推进院企合作,扩展农业企业与省农科院、华南农业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以及珠江水产研究院等省内外重点农业院校的合作。

第二节  加快构建发展平台

  (一)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农业土地资源保护。加强13.37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管理,加强耕地、池塘的质量管理、监测评价和使用监管。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推进轮作休耕试点,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提升耕地质量。对历史违法用地的复垦复绿制定引导性或鼓励性补贴政策。开展撂荒地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1.454万亩撂荒地整治,确保到2023年实现耕地“零弃耕”。推进耕地“宜机化”改造,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扩面、提质、优化和信息化。完善田间渠系配套、雨水积蓄利用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开展农田修复等行动,提高耕地基础生产能力。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35万亩。

  (二)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强数字化技术与农业产业、农业机械化的深度融合,助推农业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到2025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92.5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大力发展温室大棚、水肥一体化设施、田头冷库、农产品检验检疫室、农产品田头初加工、畜禽自动化智能化养殖、农业科普教育、产品展示展销等农业设施。加快扶持智慧农场、植物工厂的建设。统筹推进工厂化养鱼、渔业机械、智能保温棚、水循环净化、机电装备、在线水质监测和物联网平台等现代渔业装备设施建设,提高池塘养殖的现代化水平。

  (三)积极推进农业园区建设。立足本地花卉、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高标准规划建设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到2025年,全市争取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以上、以水产或花卉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2个,佛山市现代农业园区达39个以上。按照大产业、大区域、大品牌、大科技、大企业的方向与需求,重点打造花卉、水产、果蔬等优势产业,形成连片产业集群。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中央厨房等业态,研究制定预制菜标准体系,大力发展预制菜新业态,打造现代种养、加工、线上线下交易平台于一体的农业产业集聚区。

  (四)探索推进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推进广东(里水)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探索建立农产品跨境贸易生态产业链,打造数字农业硅谷,孵化5G智慧农业核心科技,推进5G智慧农业产业要素集聚,实现佛山数字农业跨越式发展。积极探索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推动国际贸易业态创新,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探索新经验、新做法,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一)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照“稳定生产、搞活流通、充实储备、加强监管、完善政策”的粮食安全方针,以粮食生产和流通能力建设为基础,全面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各区落实每亩每造水稻最低补偿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进一步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支持力度。到2025年,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3.574万亩以上,粮食年产量保持在4.7万吨以上。其中:全市水稻播种面积不少于8.44万亩,年产量不少于3.22万亩。初步形成流通和储备功能完善、品种结构优化、储存方式灵活、承储主体多元、粮食流通和储备安全的流通储备体系。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建立省外粮食生产基地,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拓宽粮食流通渠道,解决佛山市缺口粮源。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和“菜篮子”责任考核。建立水稻生产与保护城市生态补偿机制,采用资金方式对全市范围内直接从事水稻种植的主体进行生态补偿。

  (二)推动渔业绿色发展。分类分阶段推进52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率先以规模养殖场、连片养殖区为重点,到2025年,全面完成省下达20万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任务。同时,因地制宜同标准推进其余相对零散的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作。推广渔业生产重大引领性技术,大力发展“集装箱+生态池塘”集约养殖与尾水高效处理、陆基高位圆池循环水养殖、“零排放”圈养绿色高效循环养殖、池塘小水体工厂化循环流水养殖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绿色养殖模式,鼓励引入运用多营养层级循环利用、循环水生物絮团、渔菜共生等生态养殖模式。重点建设8个以上美丽渔场、2个以上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省级示范区,绿色、健康、生态养殖模式覆盖率达到65%以上。支持提升资源化水处理技术,倡导精准密度集约化养殖和智能化控制技术,大规模转变传统生产方式,实现水体循环使用、低碳高效零排放、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积极打造绿色生态水产品深加工产业链前端,补齐种业现代化、预制菜等全产业链短板,进一步实现农民稳产增收、生态优美友好、产品优质安全,促进佛山从传统渔业大市向现代渔业强市迈进。

  (三)推动种植业优质安全生产。加快“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发展优质蔬菜生产,市级菜篮子基地超110家。提升花卉苗木生产,发展鲜切花、观赏盆栽、庭院花卉、绿化苗木等,引导花卉生产向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提升果业生产,发展高品质特色岭南水果。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究利用补贴方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全面推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应用,采用补贴方式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

  (四)推动畜牧业高效生态发展。加强生猪等畜禽产能建设,全面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推动各区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生猪养殖场(示范场),推动小散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粗放养殖向绿色科学养殖转型升级,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年生猪年出栏量稳定在100万头以上,猪肉产量在7.5万吨以上。大力发展畜禽种业,全面加强畜禽种业“两场一基地”建设,进一步推动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以打造饲料产业百亿级子集群为目标,提升饲料产业规模化水平和专业化水平,优化产业布局,延伸拓展产业链,支持研发推广精准配方技术,加快发展新兴生物饲料等绿色高效饲料产品。开展畜牧业全产业链条的技术提升和产品开发应用。深化屠宰行业“减数量、优布局、转体制、改模式、强监管”改革,进一步加强牛、羊小品种牲畜屠宰管理,构建起可靠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五)大力发展农业新业态。健全完善都市型农业公园政策体系,以花卉、水产、粮食、水果等农业生产场景为依托,强化休闲观光设施和服务配套,重点推动禅乡渔歌、大湾区现代都市农业综合示范基地、陈村花卉世界、盈香生态园等率先建成都市型农业公园示范点。实施农业进城行动,充分利用城市公园绿地、道路隔离带、社区小区等空间,率先建设一批集农耕体验、科普教育、文化传承的小微农业公园,展示佛山本地特色农产品,推动传统农耕文明与现代城市文明交相辉映。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强镇和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镇村为抓手,进一步创新农业的生产经营模式和土地流转方式,盘活农地资源,大力培育创意农业、认养农业、都市农业,培育一批特色农业小镇。

第四节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一)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优工程。修订完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办法等政策文件,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打造创新链、完善组织链、优化资金链、强化安全链、建设政府服务链”的“5+1”链条建设,着力扶持一批经营状况好、综合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业龙头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引导和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发展,争创一批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提升各级农业龙头企业综合实力,到2025年,全市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达250家以上,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达6家以上,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80家以上。

  (二)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深化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全面清理整治“空壳社”,规范合作社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制度,引导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品牌建设,增强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依法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按上级要求做好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填报,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认定。到2025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3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达20家以上。

  (三)积极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探索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业态和模式,支持高明区创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区。支持种苗和农资供应、动物诊疗、病虫害防治、冷链物流、品牌推广、技术指导等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积极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水稻耕、种、管、收等全程机械化服务。

第五节  强化农业品牌创建

  (一)加强品牌创建。围绕水产、花卉等特色优质产品,继续做大做强合水粉葛、乐平雪梨瓜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及三水黑皮冬瓜、顺德鳗鱼、陈村年桔、陈村蝴蝶兰、顺德国兰等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形成“标志-标准-商标”区域品牌建设模式。大力培育发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培育培优佛山蝴蝶兰、高明三洲黑鹅、顺德草鲩、佛山加州鲈等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推动全市“两品一标”产品数量年增长6%以上,绿色食品续展率保持80%以上,在新发展的绿色食品中,力争加工产品占比达40%以上。积极申报粤字号农业品牌产品,“粤字号”农业品牌产品数量保持逐年增长。到2023年全市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10个以上、新增“粤字号”农业品牌产品10个以上。以农业公园建设为抓手,推动农业园区拓展休闲、加工、流通等功能,鼓励特色产业集群的行业商(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牵头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推动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新三品”融合发展。

  (二)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支持行业协会、事业单位等相关组织加强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申请注册统一商标,设计品牌整体形象标识,统一开展品牌宣传推介。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级、市级农产品重大展销活动,加强农业品牌培育推广。在粤港澳大湾区重点推广地区设立集展示、销售、电商和品牌宣传为一体的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持续“三进”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宣传绿色食品产品、标准、技术、制度及产业成效,推动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引导媒体记者广泛宣传报道。利用互联网平台,构筑品牌产品国内外宣传网络,大力宣传品牌农产品,扩大美誉度和影响力。遴选产品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广东(佛山)安全食用农产品博览会等产业展会,动员企业参加知识产权交易会暨地理标志产品展。

第六节  推进平安农业建设

  (一)夯实农业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推进渔业船舶、饲料、农机、农药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结合涉农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和突岀问题,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全面提升农业行业风险防控力度。提升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加强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探索开发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管产品和信息化监管手段,有效提升农业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氛围。加强渔船安全生产工作,以构建渔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总体推进涉渔船舶清理整治、渔船停泊点升级改造、渔船更新改造和信息化监管工作,争取在2022年内完成全市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十四五”期间完成全市各主要渔船停泊点升级改造和全部在册渔船更新改造,进一步完善渔船网格化属地监管机制,实现渔船安全生产监管长治久安。加强拖拉机源头管理,推动各区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构建农机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拖拉机农田、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快推动无牌证和逾期未年检拖拉机清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推动各区争取财政资金,在现有报废补贴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吸引机主将符合报废条件的老旧拖拉机拆解、报废,进一步加大无牌证拖拉机、逾期未年检拖拉机的清理力度。

  (二)净化产品产地环境。争取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落实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防控机制。开展耕地提质改造行动,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有效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开展鱼塘尾水处理行动,推进三水区漫水河流域、西南涌流域、九曲河流域,高明区高明河流域,顺德区勒流扶安河流域、龙江英雄河流域等重点流域连片鱼塘尾水处理。严格执行畜禽限养区与禁养区规定,推进环境友好型种植业示范工程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行动,力争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和处理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治理力度,实施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阻绝未经处理的城镇污水和污染物进入农村。严格监测产地污染,按分区管理、协同治理原则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修复,严控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

  (三)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供给水平。按照各个产业、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全覆盖的要求,以花卉、水产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推动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养殖场(示范场),推动小散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粗放养殖向绿色科学养殖转型升级。推广优良品种,加强种质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完善全市动植物良种繁育供应体系和保种体系,加速主导种养品种的良种化。建立种质资源圃和良种繁育基地,保护当地优质农产品资源,引进并繁育优质、丰产、抗性强的农产品新品种,推行标准化、专业化生产。

  (四)完善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优化监管流程,积极构建重要农产品全过程溯源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制度。试点推进承诺达标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到2023年,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率均达100%。实施农业综合执法智慧监管工程。一是开展智慧监管行动。进一步推进各级农产品检测能力建设,全市各区农检中心达到4A实验室标准,市农检中心检测能力达到1000项以上,禅城、南海、顺德区农检中心检测能力达到400项以上,三水、高明区农检中心检测能力达到300项以上,有条件的镇(街)实现定量检测;大力推广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全市“两品一标”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追溯平台管理,100%使用承诺达标农产品合格证,到2022年,全部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菜篮子”基地农产品实现可追溯。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推动全区域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推广顺德北滘网格化监管模式,加强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队伍建设,推动网格化监管向“最初一公里”延伸,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全市所有涉农村(居)全部建立网格单元。强化基层检测能力建设,推动所有乡镇100%配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渔业主产镇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大提升。推进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安信用信息归集,开展农安信用评价评价。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品种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佛山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佛山市水产品“不安全、不上市”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重要农产品品种治理,强化投入品管理,加强质量安全监测,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和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在加州鲈、乌鳢等品种主产区,探索水产品“逢出必检、合格上市”工作模式,做到“带证准出,安全可溯”。

第五章  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以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匹配的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乡村风貌提升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统筹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

第一节  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健全村级环卫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办法,实现村庄保洁全覆盖,整治垃圾乱扔乱放行为,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以点带面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提高垃圾转运、回收利用等综合处理能力。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促进村民转变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50%,资源化利用比例达35%。

  (二)加快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全面排查河涌两岸的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做好截污控污。对于城中村、城郊村的生活污水,切实按计划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不断扩大城镇污水管网覆盖面,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面补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自然村污水管网基本完善,农村生活污水通过多种方式得到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5%。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重点解决农村江、河水系污染、水道不畅、岸线不美等问题,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岭南美丽水乡。

  (三)加快建设生态优美田园风貌。一是大力整治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看护房”,应拆尽拆,确需保留的要统一规格样式和布局,严格限定建设面积,编号建档,严格管理。加强农村路边、田边、塘边、山边农家乐管理,严禁乱搭乱建,严禁垃圾乱堆乱扔,严禁污水直接排放,严禁占道摆卖无序经营。巩固“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成效,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物清理,全面整治田园垃圾杂物,严禁垃圾乱堆乱扔,严禁养殖污水直接排放,构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良好机制,推进种养结合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三是大力推动基本农田高标准整治、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动农业、农村与文化、科技、教育、生态有机融合,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美丽乡村和岭南水乡等特色资源,积极发展民宿经济、农村养老服务、农村文化创意、森林人家、森林康养、田园综合体等新业态,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促进农业观光和乡村旅游提档升级。

第二节  推进乡村风貌提升

  (一)加强村庄规划衔接和引导工作。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合理优化村庄布局。以第三次国土调查的行政村界线为规划范围,对村域内全部国土空间要素作出规划安排。依据村庄类型,因地制宜,组织编制村庄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科学安排农村住宅布局,划定建设范围,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满足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对于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可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统一编制详细规划,对村域内全部国土空间要素作出规划安排。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统一实施规划建设管理,科学安排农村住宅布局,确定农村住宅用地规模,满足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有条件的地区要在村庄规划或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农村住宅建筑风貌等进行规范。

  (二)加大村庄建筑风貌管控力度。坚持“无设计不施工”理念,探索建立规划动态调整和“留白”机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村庄规划进行建设。梳理农房风貌管控的正面、负面清单,制定符合佛山实际的建设标准规范、技术导则、体量要求,加强对农房设计和建设的技术指导。优化农房设计图集,大力宣传推广应用,鼓励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元,选用1~3种设计图集,形成协调和谐的农房设计建设风格。加强农村住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构建巡查监管网络,依法组织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农村村民违法规划建房、违法使用宅基地、乱占耕地建房、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特色村庄保护和古村落活化行动。开展特色文化村庄调查、建档,编制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根据村落当地资源特色、优势和发展实际,因地制宜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保护和修缮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村庄建筑,深入挖掘村庄历史文化,培育具有佛山特色文化的村庄。科学开发利用农村传统民居院落、古建筑、古驿道、抗战文物、红色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升级第五批30个古村落。探索将全市已活化的50个古村“串珠成链”,进行连线打造,让乡村旅游内涵更加充实和饱满。进一步探索将古村特色资源产业化,不断提升古村的自我造血能力,实现古村活态的保护。落实古村落活化工程后续宣传和管理维护。持续推进古村落保护活化工作,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活化佛山市古村落活化名录。

  (四)全面建设美丽宜居乡村风貌。大力推进农房外立面改造和多种形式的微改造,广泛发动村民对住房、围墙、文化楼、公厕等开展外立面整治,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促进庭院内外整洁美观。加快建立“三线”(电力、电视、通信线)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有条件的村庄积极开展“三线落地”“三线入槽”等改造。打造乡村风景林、村居公园、农田林网,扩大山水林田湖的连片绿化,建设一批森林小镇和美丽乡村。在村民住宅的房前屋后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丰富村容村貌形态,引导形成兼具生产性和观赏性的特色农业景观。

  (五)强化乡村风貌建设示范引领。大力推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区、示范镇、示范村和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打造一批风貌突出的样板示范村庄,形成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引领带动全市乡村风貌提升。加快推进广佛交界村居美丽乡村示范建设,结合沿线环境整治,共同提升广佛极点的生态环境品质。全面完成“百里芳华”乡村振兴示范带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建设5条以上百里芳华精品乡村旅游线路,重点打造顺德水道精华段、禅城区“乡遇禅韵”精华段、南海区丹灶镇“有为水道”、三水区“三江汇流、湾区之源”岭南水乡示范片等。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草和路桥、水利等设施对乡村风貌塑造提升的重要作用,结合“四好农村路”和村内道路硬化、古驿道保护修复利用、万里碧道建设等工程,加快建设连线、连片美丽乡村。

第三节  发展活跃乡村文化

  乡风文明建设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和软件基础。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既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更要发挥好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充分尊重乡村本位和农民主体地位,根据农民需求提供文化服务,组织开展文化活动,提升农民素质和乡风文明程度,为佛山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精神引领、坚实道德支撑和丰厚文化滋养。

  (一)加大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要保护乡土文化的物质载体。维护古镇、古村落、古建筑、农业遗迹、文物古迹、森林古道、古树古木等历史风貌,避免大拆大建,大力发展有历史文化记忆和地域民族特色的美丽乡村。加强历史文化村落和乡土建筑保护利用,每年启动一批省、市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工程。开展好节庆活动,依托各类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民俗文化活动,展现村庄文化底蕴,让节日更富人文情怀,让农村更具情感寄托。

  (二)加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规划建设或改造提升非遗展示馆或村史馆,加强民俗文化村和民俗体验项目建设。开展优秀传统粤曲、龙舟、武术、醒狮表演等展示活动。深化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培育,推进非遗与旅游相结合,促进民间文学、民间传说和传统戏剧曲艺传承发展。制定非遗传承人的培养计划,挖掘可培养的非遗传承人,建立完善非遗传承人对外交流机制。

  (三)大力发展乡村民俗文化产业。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设施,运用市场力量,加大财政投入、理顺发展机制,借助乡村民俗文化发展各类文创产业。发挥地域和资源优势,把乡风建设与乡村旅游和新兴产业建设结合起来,建设各具特色的小镇和专业村,提升乡村文化品位,建设乡风文明的示范村。同时,移风易俗,消除陈规陋习。依靠群众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推动佛山乡村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四)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南海西樵镇国家历史文化名镇、顺德龙江镇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加快培育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持续推进古村活化。扩展现代农业产业园旅游休闲功能,深入挖掘历史古村落、红色乡村文化内涵,支持农业科普教育、农事体验、农业文化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培育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南海区里水镇贤鲁岛、丹灶镇仙岗村、西樵镇松塘村、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芦苞镇独树岗村与长岐村等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和鼓励各区将百里芳华乡村振兴示范带、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所在片区打造成国家3A、4A级乡村旅游景区。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重点打造万亩千亩公园范围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到2025年,建成精品乡村旅游线路15条,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镇10个以上、省级示范点25个以上。大力发展集当地文化、特色美食、农事体验、休闲娱乐、观光旅游等相结合的特色文化精品民宿。制定民宿产业扶持政策,规范民宿发展,提升民宿服务质量。积极培育乡村自驾游基地、房车露营地、乡村研学旅行基地、健康养生地、乡村度假村、乡村民俗创意体验馆等新型旅游产品业态,丰富乡村旅游内涵。

第四节  创新乡村治理体系

  (一)坚持党建统领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建立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居)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各类组织为补充的组织体系,依法依规推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三个一肩挑”。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凝心聚力推动农村基层党建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建设。实施“党建引领 三治融合”农村基层治理工程,强化党对农村基层的统一领导,深化村(居)民自治实践,推动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村(居)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办法,开展村(居)党组织书记向区委提级述职。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轮训制度,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履职能力。建立完善村(居)党组织书记任前资格审查、备案管理、离任审计等制度和机制。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以镇(街)为主体建立党员人才库。实行“村推镇选区考察”的培养选拔制度,以镇(街)为主体进行系统培育。

  (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建立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推进扫黑除恶治乱等方面有机结合。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三)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推进乡镇综合执法平台,加大农村的执法力度。加强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四)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坚持德治为先,传承弘扬农耕文明精华,以德治滋养法治精神,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倡导科学精神,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新风行动,抵制封建迷信。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和道德评议机制,成立道德评议会,开办道德讲堂、文化礼堂等,开展德孝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开展建村标、立家风、讲家训等活动,推进佛山乡村传统文化、家风文化、民风文化百花齐放。注重发挥好离任退休的为人正派群众威望高的村(居)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居)党组织书记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促进乡村德治建设。

  (五)深入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引入现代治理理念、要素、体系、方式和手段,提高乡村治理的水平,考虑城乡结构差异,因地因村制宜,选择符合村情民情的治理模式,确保乡村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强化现代化资源要素保障,为乡村治理“造血”。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汇聚各类人才资源,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增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体系活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信息数字化,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电子台账,构建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库,加强对国有农业资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监管,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规范数据收集、传输、利用与共享标准,促进农村集体资产数据与国土资源基础数据、人口基础资源库等数据对接共享。结合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等资料,构建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涵盖宅基地单元、空间分布、面积、权属、限制及利用状况等信息。推进宅基地分配、审批、流转、利用、监管、统计调查等信息化建设,及时完善和更新基础数据。

  (六)加强村规民约的规范完善。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村内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管护中的重要作用,将道德规范融入乡规民约,外化为村民的行为自觉。制定村规民约指引,引导农村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以行政村为单位,全面开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活动,促使其更加契合法治精神和现代法治理念。做到一村一规,让村规民约与村情民意紧密结合。规范村规民约形式、内容和制定程序,明确奖惩约束机制,积极发挥乡村理事会等农村社会组织在制定村规民约中的作用。

第五节  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

  (一)培育高素质农民。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精勤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分层次、分类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绿领”队伍和新生代农业产业工人。2021年至2025年,力争培训农业从业人员5万人次以上,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或农业技术人员5000人次以上。培育一批数字农业新农民,引导和鼓励涉农数字化企业投身现代农业发展。大力推广农业技术线上培训平台,通过网络课堂、田间教室广泛开展农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创业青年农民等新理念、新技术和新应用培训,提升数字化技能操作及管理能力。

  (二)大力培育农村实用型人才队伍。建立适应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专家人才库。实施农村专业人才培育计划,加强乡村教师、村(居)医生、农技推广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积极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工作。组织各类专家送科技下村,上门巡回辅导,通过“一帮一”等形式,重点培育一批农民企业家,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能人,促进人才成长。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兼职、定期服务、项目引进和科技咨询等方式“柔性”流动,推动农产品深加工,实现农业产业化。鼓励涉农院校加强与农业企业的合作,通过校企双制培养、“订单班”、联合开展社会培训等形式,加大培育农村实用型人才队伍的力度。

  (三)强化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建立健全先进模范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以“学习佛山好人、争做佛山好人”为主题,广泛开展道德模范、“佛山好人”、“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学习宣传活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第六章  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推进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东西部协作、省内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及市内帮扶工作,推动贵州省黔东南州、广东省肇庆市和云浮市等对口帮扶地区持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支持高明革命老区和三水南山侨区乡村经济加快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第一节  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平稳过渡

  (一)坚持“四个不摘”,稳定现行帮扶政策体系。将“十四五”时期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行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根据对口地区脱贫人口实际,协助当地各级党委、政府给予适度倾斜。巩固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完善产业带动、就业扶持、技能培训等支持措施,做好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有效衔接的工作推进体系。完成扶贫工作机构转向乡村振兴的调整设置,加强工作体系衔接,配强配优干部队伍。落实各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领导体制;加强规划项目衔接,以实施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统揽各项具体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考核督查衔接,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三)鼓励社会力量协作。坚持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全民参与,形成新阶段对口帮扶工作强大合力。完善社会参与机制,依托扶贫济困日等慈善公益捐赠活动,动员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等积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助力。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持续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创新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帮扶车间认定、锦绣计划协作,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教育、科技、乡村治理等领域帮扶的新路径。

第二节  推动对口帮扶地区乡村振兴

  (一)全力做好东西部协作贵州黔东南州工作。按照“黔东南所需、佛山所能”原则,组织全市五区与黔东南州15个脱贫县建立协作关系,支持配合当地围绕乡村振兴开展协作共建。一是深化产业协作。通过“佛山企业+黔东南资源”、“佛山研发+黔东南制造”、“佛山总部+黔东南基地”、“佛山市场+黔东南产品”等模式,结合黔东南州当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等,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引导资金、技术、人才聚集。推进基础材料、新型建材、特色食品、健康医药、电子信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合作。二是加强劳务协作。建立两地劳务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两地劳务输入输出精准对接机制,推进黔东南州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服务,建立劳务工作服务站,提高劳务协作组织化程度和服务水平。三是强化消费协作。依托佛山市市场优势和黔东南州特色农副产品的品种、品质等原生态优势,构建两地农产品信息联系共享机制,深入开展消费协作。用好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平台,引导佛山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到黔东南州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探索形成“黔东南产、大湾区销”的产销对接消费协作模式。四是促进人才交流。建立科技干部、医教人才、企业管理人员等跟岗学习、交流培训等全方位、多层次人才交流体系。依托佛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学习教育平台,帮助黔东南州重点培养医疗卫生、教育、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急缺人才。五是推进乡村建设协作。统筹财政帮扶资金、社会力量捐赠资金等资源,支持黔东南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重点支持已脱贫县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黔东南州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开发,支持黔东南州发展民宿、农家乐等乡村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构建起比较完善的东西部协作体系,助力黔东南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二)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根据“区为主体,市直协作”的原则,按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力量”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方式,结对帮扶肇庆市、云浮市53个重点帮扶镇。一是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水平。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户,分层分类及时落实帮扶政策。健全帮扶项目低收入群众参与机制、被帮扶地区产业园吸纳劳动力就业管理机制,加强扶贫资产管理。二是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配合支持肇庆、云浮市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以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全面优化提升人居环境,完善乡村公共供水、农村集中供水安全保障。开展美丽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和绿化亮化美化行动。三是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佛山优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资源支持肇庆、云浮市重点帮扶镇,引导佛山企业到被帮扶地区开展合作办学,建设医疗共同体,改善镇村基本办学条件和医疗卫生条件,支持被帮扶地区实现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四是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坚持市场化方向,借助佛山农业产业发展优势,发挥当地资源禀赋优势,支持当地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美丽经济。协助培育一批引领农业创业致富的带头人,全面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五是加强人才支持。建立健全人才帮扶机制,促进两地干部思路互动、观念互通、素质互进、作风互鉴。支持科研院校、医疗机构等把镇村作为实践活动基地,在成果转化、评先评优上予以倾斜。

  (三)统筹做好市内帮扶工作。一是对市内21个驻镇帮镇扶村先行示范镇,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帮扶,大力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和镇域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强镇兴村。二是大力支持高明革命老区乡村经济加快发展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重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扩面、池塘标准化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用地集约流转、农村“三资”管理、乡村建设、乡村红色旅游、乡村基层治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十大专项行动,推动高明区“万亩稻田”“万亩花卉”“万亩坚果”发展取得初步成效,持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三是实施三水区南山侨区特别帮扶,依托南海结对三水紧密协作机制,努力解决南山侨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补齐民生短板,推动侨区实现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不断增强侨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七章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为目标,统筹推进市域农村协调发展,根据佛山市各区域功能定位和乡村资源禀赋优势,建立相互协调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禅城区美丽乡村高品质发展先行区、南海区建设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顺德区建设广东省全面乡村振兴创新实验区、高明区建设田园城市新样本、三水区打造乡村全域振兴示范样本。采取符合当地特点、灵活多样的改革方式,充分调动农村集体和群众积极性,稳步有序推进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第一节  继续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推进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在内的土地资源确权登记颁证,巩固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强化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严格依法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审慎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展入市试点,到2025年,基本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农用地集约化、规模化流转,区、镇两级政府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农用地的指导,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用地连片出租给农业企业、国资企业等。鼓励各区探索集体农用地向镇(街)国资企业、农业园区运营企业等流转模式,扩展流转规模和流转期限,统筹集约发展高效都市现代农业。鼓励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集体土地或托管农户承包地,开展经营服务活动。

  (二)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衔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宅基地资格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明确“一户一宅”的分户条件和一宅标准。结合本地土地资源状况,综合考虑区域规划、用地类型、户内人口等因素,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制定本地宅基地的面积标准。根据各地村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类型的宅基地管控措施。做好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承接工作,切实加强农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保障。到2022年,形成相对完善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农村违法建设基本杜绝,存量整治取得显著成效,新建农房管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到2025年,规范有序、管控有效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新秩序全面建立,农村住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三)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一是分类妥善推进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禅城区和顺德区探索突破解决股权固化到人的瓶颈制约,南海区进一步完善股权固化到户改革,高明区加快推进改革扩面工作,三水区加快推进股权固化转型。二是明确资产权利主体,理顺权利归属关系,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保护成员合理的分配收益。三是采用公共财政保障的选人用人机制,选择资产责任承担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道德品质较好的人去经营管理集体资产,不断发展壮大集体资产,推动农村集体资产增值。四是建立有效的利益激励机制和风险制约机制,健全按股分配模式,最大限度地保障集体成员合理的收益分配,使其能够共同享有改革发展的成果,增加其财产投资性收入。五是探索完善优化农村股份分红机制。指导各区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管理制度,探索在集体经济收入中按比例提留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资金。

  (四)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一是加快制定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的办法和措施,从完善组织架构、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分配机制、理顺组织关系等方面全面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规范管理,强化“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的继承、转让、赠与等流转原则和程序,完善股权内部流转机制,明晰产权归属,激发产权权能。积极探索有偿购股、项目入股等有序流转方式,因地制宜化解新增人群集体经济利益诉求。三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审查,引入中介机构审计,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简报等多种方式对重大事项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节  全面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造血功能。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探索产业开发、资产租赁、服务创收、混合经营、要素投资、资产信托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践模式。加快推进高明区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现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覆盖。强化督导督查措施,保障“四个全面上平台”长效落实,提升“三资”监管平台管理效能。依托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试点探索电子合同监管模式,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依法依规推进废止、重签、竞投标工作。

  (二)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开放。探索构建政府主导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推进劳动力、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就业指导和援助,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加强对转移就业农民工的跟踪服务,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对口帮扶地区农村劳动力来佛山地区就业的培训、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

  (三)有效提升农民经营性收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区域经济,打造特色农业优势集群,扶持和培育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结合村级工业园改造,深入实施农村新型社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强化特色产业就业支撑。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建设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群。充分挖掘乡村地方特色产业资源禀赋,因势引导农民在乡村文化、乡村旅游、乡村特色农业产业等领域开展创业活动。鼓励返乡人员整合优势资源,引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到2025年,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260亿元。

  (四)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村科技人员下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农业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推动建立产业布局和重点项目带动就业的机制。完善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在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纳入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相关核心指标。加强农民从业职业培训,落实就业服务、人才激励、教育培训、资金奖补、金融支持、社会保险等就业扶持相关政策,加强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农民实行分类帮扶。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节  推动城乡要素优化配置

  顺应城乡融合的新特点和新趋势,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保障城乡要素平等交换、资源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城乡之间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实现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

  (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稳步推进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统筹解决村改居历史遗留问题。大力提升村改居社区规划建设水平,补齐公共设施建设短板,探索创新村改居社区土地管理制度和集体经济运营管理体系,健全村改居社区治理和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各项政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共存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二)推动人才向农村流动聚集。围绕农业发展和农村重点领域的需求,引进一批国际、国内创新人才和重大前沿核心技术技能掌握者及团队,培育一批涉农学科带头人、农业科技型企业家、高级农业科技管理专家、农业技术专家和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以项目为载体,吸引农业科技领域优秀人才来佛山创业和提供科技研究服务。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本地企业家、社会贤达、港澳台海外侨胞、离退休干部等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乡村振兴事业。开展“佛山新乡贤”评选活动,培育具有时代精神和本地特色的新乡贤文化,鼓励发展乡村振兴促进会、乡贤理事会等乡贤组织。积极发挥各民主党派、共青团、妇联、科协、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的优势和力量,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以及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

  (三)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业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农业农村普惠金融。支持涉农金融产品创新,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稳慎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支持银行机构推广大型农机具抵押融资以及其他“银行授信”融资模式,完善涉农信贷担保体系,积极推动开展“政银保”业务。健全农业保险体系,鼓励优势农业产品保险增品,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范围。

  (四)创新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一是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力度。二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创新农业补贴政策和财政资金使用机制,形成多方面的综合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三是激发社会资金投入。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吸引外商、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到佛山市创业发展。四是探索完善优化农村股份分工机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管理制度,探索在集体经济收入中按比例提留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资金,积极处理原有政策文件规定与司法裁决结果相悖的风险问题,逐步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

第四节  强化城镇枢纽带动作用

  (一)提升城镇产业带动能力。新型城镇化是城乡产业发展的融合剂。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充分发挥好城镇化的引领带动作用。将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城乡接合部为切入点,引导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态势,有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提高“以城带乡”能力,从而实现大中小城市和乡村产业资源要素的流动、交换和融合,实现城镇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协同共进。

  (二)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持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包括水电路气房,厕所、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以及乡村文化场所、村居卫生服务机构等;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城乡中小学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效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三)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业高端物流,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一批产地预冷、销地冷藏、保鲜运输和保鲜加工的冷链物流基地,完善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体系。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场店对接、社区直销等多业态融合营销方式,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协调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切实增强狠抓工作落实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措施,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形成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增强大局意识,制定目标计划、压实工作责任和细化实施措施,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立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绩效评价考核办法,着力提高工作效能,确保规划目标的完成。监督规划实施情况,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监测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规划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社会氛围、舆论氛围。

第二节  强化政策支持

  各区要在年度用地指标分配方案中明确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保障现代农业园区、农业公园、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省级以上水产良种场、助农服务体系等乡村振兴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新编区镇(街)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

  研究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办法,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建设,着力为现代农业发展培育一支懂文化、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绿领”队伍和新生代农业产业工人。鼓励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村人才,抓住机遇返乡创业兴业,在创业立项、扶持补贴、土地使用、信贷服务、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加快出台一批农村风貌提升、农房管控的政策文件,围绕乡村由干净整洁到风貌美丽转变的要求,奔着乡村环境提升治理的重点、难点,特别是对农房管控老大难问题、整体风貌散乱等问题。制定出台扶持农村集体承包地流转及整村(包括村小组)流转政策,支持鼓励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为产业提升、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节  强化科技赋能

  持续增强与省农科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等科研单位的对接协作,共建科技产业联盟。深入实施“一十百千万”产研直联工程,进一步推动合作共建高水平广东省农业科技示范市工作。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农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步伐,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转化应用。积极搞好科技培训,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努力扩大示范带动的范围,提高示范引导的效果。加强优秀农业科技人才引进与交流,采用综合培养的模式,创新农业各类专业人才培养和有序流动机制。树立农村优秀农业人才典型,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产业发展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农业领军人才,造就一支高素质、多元化、能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的农技推广服务队伍。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育一批种养业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等新型和农民农村经纪人、专业合作社领办人、农民企业家。

第四节  加强资金保障

  落实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要求,各级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加快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区”。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投入责任,探索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区级负责,市、区、镇(街道)合理分担的投入体系。允许区一级在确保完成中央、省、市考核任务和绩效目标的前提下,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鼓励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资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业农村项目建设。加强用于农业农村的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资金申请、审批、使用公开、透明,精简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举债融资行为。

  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推动保险覆盖实现“扩面、增品、提标”。积极推行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加强政银担保合作,建立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储备及动态调整机制,到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覆盖全市种养业品种。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三农,支持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领域,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实施推进“万企兴万村”。以软弱涣散村、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组织动员企业结合自身优势,精准对接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支持发动村企自愿协商结对方式,自主选择“一企多村”“一企一村”“一村多企”等帮扶形式,增强乡村自我造血能力,促进村集体和农民持续增收,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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