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2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现将《佛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佛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一、正式项目
(一)佛山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规定。(市气象局负责起草)
(二)佛山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起草)
(三)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市文广旅体局负责起草)
二、调研项目
(一)佛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起草)
(二)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起草)
(三)佛山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法。(市教育局负责起草)
三、适时修改或者废止项目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专项清理工作要求适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市政府规章。
(二)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法律法规出台情况适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市政府规章。
(三)根据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规章备案审查情况适时修改相关市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