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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落实交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09 16:41:13 字号: 分享至:

佛府办函〔2022〕36号.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落实

交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市有关授权经营公司: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推动我省加快建设交通强省,省人民政府成立了广东省加快建设交通强省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积极响应加快建设交通强省工作部署,决定参照省工作组织架构,成立佛山市落实交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贯彻交通强省建设总体工作部署,协调解决交通强省建设工作在我市规划编制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和重大平台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区、各有关单位落实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负责交通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秘书长,协调交通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轨道交通局、佛山航道事务中心、佛山海事局、市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铁投集团、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设实体办事机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通报有关工作进展,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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