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佛山市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18 15:40:51 字号: 分享至:

佛府办函〔2022〕15号.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

加强佛山市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强佛山市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佛山海事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关于加强佛山市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109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广东省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28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水上搜救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专群结合、就近就快”的原则,全力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我市水上搜救体系建设,提高水上搜救能力和水平,推进水上搜救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力争到2025年建成科学规范、高效运行、能力突出、服务一流的现代化水上应急处置体系,水上搜救能力、效率和服务品质显著提升,全面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和航运安全发展需求,切实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市区两级水上搜救组织体系。市水上交通(溢油)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要强化综合协调职能,牵头做好国家、省水上搜救有关政策、法规和预案的贯彻落实工作,统筹全市水上搜救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或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区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预防与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属地责任,进一步完善现有水上搜救组织机构,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和规章制度,做好水上搜救经费保障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水上搜救机构高效有序运行。(各区人民政府,市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水上应急规划编制及实施。组织编制《佛山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各区根据本辖区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视情况制定水上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或专项方案。各区要切实强化资金支持,保障相关规划落地。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争取国家、省加大我市水上应急船艇、物资的投放,优化救助力量布局。各部门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省在我市建设的应急设备库、应急救助站(基地),在项目规划、用地、岸线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佛山海事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搜救基地布局和配套建设。建立健全救援物资储备制度,按照“一区一库”的目标,加快推进水上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强化现有溢油应急设备库配套能力建设,加强船岸衔接、船船衔接的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沿岸、沿江溢油应急清除能力。各区要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落实管养责任,强化运行资金保障,按时保养、及时更新水上应急设备物资,提升现有设备的有效适用性。因地制宜,在西江干流、容桂水道、顺德水道、东平水道等重点水道规划建设船舶公共锚地,支持、鼓励大型码头建设专用锚地,提高“平急结合、专兼结合”的应急锚地保障能力。(各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佛山海事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法规和预案体系建设。推动完善水上搜救法规落地,修订《佛山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跟国家、省关于船舶污染水域应急体系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组织编制佛山市水上溢油(或船舶污染水域)事件应急预案,规范船舶交通事故和船舶溢油事故应急处置,提升水上搜救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佛山海事局,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水上搜救技术支撑和指导。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有关单位开展水上公共安全研究,在恶劣天气预警联动、桥梁防撞智能预警、客渡船风险防控、水面溢油应急监测、消防力量船岸协同等方面加强技术交流,为水上搜救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对大规模人员救助、大面积水域污染等重特大水上突发事件以及高海况搜救需求分析,引入水面溢油监测技术,提升针对客渡船、油船、水源保护区的应急处置和搜救能力。加大北斗卫星通信、漂流预测、无人船、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装备在水上搜救中的应用。加强内陆湖泊、水库等封闭水域轻便型、单兵型水上救援装备配备,解决常规应急船艇无法到达难题,提高救助成功率。(各区人民政府,佛山海事局,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水上搜救协同水平。加强季节性、规律性研判预警,建立水上应急值守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内河水域水上搜救协调。充分利用一些废弃的汽渡码头以及汽渡船,加强水上消防、人命搜救的应急联动。建立健全利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加强汛期、台风期等敏感时期社会救助力量参与应急值守与救助机制,推动重点区域应急拖轮、溢油应急值守等服务采购。开展市际水上搜救和应急管理协调合作,加强西、北江水上搜救的流域联动,提升水上应急合作水平。(各区人民政府,佛山海事局,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应急信息资源共享。切实强化水上搜救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实现交通、海事、航道、公安、消防、水利、气象、水文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应急数据共享,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充分使用跨部门信息资源提升风险研判和预防预警能力。(各区人民政府,市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内河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完善内河水域巡航救助一体化管理机制,以海事执法力量为基础,联合交通运输、公安、水利等水上巡航执法资源,重点强化禅城澜石、南庄,南海九江、三山、南利,顺德了哥山、勒流、容桂,高明荷城、富湾,三水西南、芦苞等12个片区应急值守和水上搜救能力建设。加快内河主要河段雷达、视频等信息化监控设施建设,提升对重要航道、码头、渡口、桥梁水域的监视监测能力,为应急反应决策提供支持保障。以内河水路旅游客运、横水渡运、油品运输等为重点,指导经营人加强水上搜救能力建设,有针对性配置内河水上搜救和防污染应急物资。(各区人民政府,佛山海事局,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水上搜救应急演练。按照市级每年1次、区级两年1次、专项级经常性开展的原则,建立水上搜救演习演练全覆盖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演习演练,通过演习检验协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各区人民政府,市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建设现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队伍。开展水上搜救业务技能培训。加强水上搜救值班队伍建设,做好人员经费保障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持值班队伍的相对稳定和有序流动。建立健全水上搜救激励机制,加大对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的激励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建立水上搜救志愿者队伍,鼓励水上搜救志愿者参与水上搜救行动,构建专群结合的搜救格局。(各区人民政府,佛山海事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广普及水上搜救文化。加强对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加大对搜救协调员、一线救援人员的关心爱护。广泛宣传水上应急救援有关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遇险自救互救意识,尽可能避免水上突发事件的发生,为做好水上搜救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旧的船厂、码头、渡口遗址,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的水上安全宣教基地。(各区人民政府,市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工作落实。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把水上搜救作为重要民生工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层层抓紧抓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进一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切实强化部门协作,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区人民政府、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宣传贯彻水上搜救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实施意见,强化对正面典型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共同参与救援、保障水上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强化推进评估。市、区水上搜救机构办公室要跟踪水上搜救工作落实情况,定期组织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一图解读

部门解读

视频解读

媒体 | 发布会解读

原文地址

访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