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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佛山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4 09:56:08 字号: 分享至:

佛府办函〔2022〕9号.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佛山市推进

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佛山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我市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事项;总结推广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负责商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联系商务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包括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贸促会、市税务局、佛山海关、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银保监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营业部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同志担任。

  (二)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设实体办事机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在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三)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在全体会议前,可视情况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等。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跟踪、督促和落实。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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