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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30 16:29:09 字号: 分享至:

佛府办〔2021〕17号.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佛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水利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佛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  录

前  言………………………………………………………………6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7

  第一节  发展现状……………………………………………7

  第二节  面临形势…………………………………………12

  第三节  存在问题…………………………………………14

第二章  总体要求及发展目标……………………………………16

  第一节  指导思想……………………………………………16

  第二节  基本原则……………………………………………16

  第三节  发展目标……………………………………………17

第三章  补齐短板,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19

  第一节  实施防洪排涝工程,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19

  第二节  强化水资源合理配置,保障供水安全……………20

  第三节  坚持水环境治理,保障水环境稳步改善…………21

  第四节  加强水生态环境修复,维护河湖健康……………22

第四章  强化监管,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23

  第一节  构建水利行业智慧监管……………………………23

  第二节  完善水利行业监管体系……………………………24

  第三节  深化江河湖泊监督管理……………………………24

  第四节  严格节水和水资源监管……………………………25

  第五节  加强水旱灾害风险防控……………………………26

  第六节  健全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27

  第七节  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监督管理……………………28

  第八节  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28

  第九节  强化排水许可监管…………………………………29

  第十节  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29

第五章  改革创新,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30

  第一节  健全河湖长制长效机制……………………………30

  第二节  深化工程管理体制改革……………………………30

  第三节  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31

  第四节  彰显水文化水经济品质……………………………31

  第五节  强化人才科技创新支撑……………………………31

第六章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32

  第一节  自身提升效果评价…………………………………32

  第二节  社会效果评价………………………………………32

  第三节  生态环境效果评价…………………………………33

第七章  保障措施………………………………………………33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33

  第二节  组织保障……………………………………………33

  第三节  强化要素保障………………………………………34

  第四节  健全考核机制………………………………………34

  第五节  扩大社会参与保障…………………………………34

   

前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 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佛山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的关键时期。佛山市水利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贯彻《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制定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年12月17日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深入研究思考佛山水利在新发展阶段的新定位,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高的目标,系统谋划未来五年的水利改革发展蓝图。

  根据省水利厅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基础上,全面总结评估我市“十三五”时期水务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系统研究面临的新形势,围绕“补短板、强监管、促改革”,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提出“十四五”时期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指标、重点补短板项目、重要强监管任务和改革举措,形成本规划,指导今后5年我市水利建设管理。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我市水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开拓进取,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贯彻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治水兴水取得显著成效。

  防洪排涝体系日趋完善。“十三五”期间,完成佛山大堤白蛇漩险段整治、高明河堤防达标加固等一批堤防加固工程,险段整治1.23公里、堤围达标加固32.1公里,堤防达标率97.51%;建设奇槎泵站、太平泵站、三洲北泵站、鸡陵岗泵站等一批排涝闸站工程,新建改建排涝流量294.8立方米每秒、排水闸总净宽225.6米、内河涌整治297.1公里,城市排涝能力达到10~3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一天排完标准。中心城区78%的排涝片区排涝能力达到30年一遇标准,非中心城区58%的排涝片区达到20年一遇标准。成功防御“山竹”“天鸽”“妮妲”等超强台风带来的洪涝灾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成效显著。我市连续多年在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获得优秀。我市全面推行节水型社会建设,已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全市用水总量稳步下降,生产、生活用水效率明显提高,居民节水意识不断增强,各项管控目标顺利实现、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全市累计建成118家节水型企业,关停水厂21 间,建成834个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93个节水型居民小区。全面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所有村级水厂已关停,自然村集中供水率已达100%,4741条自然村已接驳市政供水管网并纳入城镇供水管理体系,市政供水管网入户率已达96.2%,余下的188条偏远自然村,根据村民意愿并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采用接驳市政自来水或膜处理净水设备集中供水等方式,有效保障村民饮水安全。

  河湖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我市在全省率先编制《佛山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坚持整体统筹建立碧道建设项目库,高标准打造示范碧道。“十三五”期间已基本完成碧道建设130.28公里,其中包括省下达的81.5公里碧道建设任务,同时60公里三龙湾碧道环和40公里东平河水轴线等精品工程建设已全面启动。“十三五”期间建设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104宗,启动建设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德胜河南岸水环境提升工程、平湖映月公园二期、大棉涌景观提升工程、半月岛湿地公园、绿岛湖湿地公园、高明河河道整治工程等一批水环境提升项目,初步显现河清岸绿、鱼翔浅底生态环境。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7.9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持续提高。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走在前列。在2019年度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中我市获评优秀。全市2192条河涌和143座湖库设置1240名河长和231名湖长,设立3553块河长公示牌,并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出台《佛山市河长制湖长制年度述职工作方案》,建立区级总河长、河长及市成员单位年度述职制度。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市河长办和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建设合力解决重点难点河湖问题。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设立三级河湖警长122人,坚决打击、有效遏制涉水违法犯罪。全面开展“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1000多宗“四乱”问题全部完成整治销号。完成210公里河涌清淤,清理水面漂浮物约31万吨,完成2772个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携手团市委创立全省首个民间河长品牌“佛山水义工”,指导成立1市5区32镇(街道)3高校共41支水义工志愿服务队。

  水利管理保障体系建设成绩突出。“十三五”期间完善水利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印发《佛山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佛山市水利工程质量飞行监测实施办法》《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佛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佛山市行业用水定额(试行)》。编制《佛山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佛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佛山市水土保持规划》《佛山市河道采砂规划》《佛山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设置规划(修编)》《佛山市水利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等一批水利规划和预案。

  “十三五”期间全面施行《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佛山市水利市场诚信建设已形成独具特色的“佛山经验”,多次被水利部和省水利厅邀请进行介绍经验。2017、2018、2020年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均获省水利厅评价最优级别A级。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砂场清理和砂场标准化建设,累计清理非法砂场共153个。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沙口水利枢纽站、禅城区张槎街道水利所、高明区沧江泵站、南海区东风水库、南海区官山泵站、北滘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列入省试点单位,全市共有11个管理单位获评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

  改革创新发展活力强劲。“十三五”期间我市全面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南海区被评为全国试点,在全省率先完成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市级绩效评价工作,禅城、三水、高明区的市级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级。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了全市2618宗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落实了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责任和管护经费,明确了工程的管理模式。划定全市125宗水库、527座水闸、383座泵站、1166.85公里堤防的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南海区获评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压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取消企业信用信息事前审核,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立农村用水合作组织。

  水利行业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加大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力度,落实水利工程的管理层级和管理主体,健全区、镇(街道)、行政村(居)三级管理网络。开展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加强三防组织机构、三防责任体系、三防预案和制度、防汛仓库和物资储备建设。从河长制、三防工作、水利建设管理、法治建设等方面推进水利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开发建设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水利工程建管系统,水利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十三五”期间水利发展规划主要任务包括防灾减灾、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水务管理以及行业能力建设,水利指标有8项,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

表1  《佛山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水利部分)目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单位

“十三五”

规划目标

2020年

完成值

完成情况

指标

属性

洪涝(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

<1%

<1%

完成

预期性

排涝标准


20-30年一遇

10-30年一遇

未完成

预期性

水土流失治理率

95

95-100

完成

约束性

用水总量

亿立方米

30.52

21.55

完成

约束性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比2015年下降20%

比2015年下降31.01%

完成

约束性

万元GDP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比2015年下降20%

比2015年下降24.83%

完成

约束性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15

0.529

完成

约束性

建立“河长制”的乡镇数

32

32

完成

预期性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在佛山奋力争当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佛山新的更大贡献形势下,佛山市水利事业发展面临新任务、新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为水利发展指明新方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是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指南。全会提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要求维护水利基础设施安全,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要求水利高质量发展,实施国家水网工程,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要求提高江河管护标准,进一步加大江河湖泊的监管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让人民更好地享用水利改革发展成果。

  新时期治水思路对水利工作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新时期治水的根本遵循。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围绕推进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目标,要求全面提升水利综合保障能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努力让河流秀水长清。

  治水矛盾转变对水利工作重心作出新调整。水利部提出“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科学揭示了新时代治水的主要矛盾,把握了新老水问题相互交织的水安全形势;把握了治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把握治水对象变化,治水内容变化,治水手段和方式变化,明确了新时代治水的重点方向和任务。要求我市必须补齐水利工程短板,提高水利行业监管能力,加快转变治水思路和方式,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构建水利改革发展新格局。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水利工作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期间,广东一方面以高水平软硬联通加快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另一方面将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大力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建设。处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的佛山市,将抓住“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和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战略机遇,高位谋划区域协调发展新思路,同时也对做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佛山争当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对水利工作提出新任务。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制定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动员全市上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争当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佛山新的更大贡献。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应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坚持生态为纲、文化为魂、宜居适度的原则,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统筹推进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为佛山高速发展保驾护航。

第三节  存在问题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对标省内水利发展先进城市,我市水利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短板。

  防洪体系仍不完善,排涝能力有待提升。全市堤防达标率为97.51%,尚有16.95公里的4级堤围和11.6公里的5级堤围未达标。南海区的九江镇铜鼓滩、真君庙等险段需抛石加固;高明区沧江河明城段约7.5公里堤围需进行除险加固,顺德区的潭村南水闸、高明区沧江水利枢纽等存在安全隐患需拆除重建,尚有15宗水库安全鉴定为三类坝需进行除险加固。全市排涝能力仍有待提高,对标《佛山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要求,现状多个排涝片区排涝标准低,有些片区排涝泵站已全部建成,但河涌过流能力不足,造成部分排涝泵站无法正常发挥排涝功能。

  水资源调配能力与高保障供水需求不协调,水资源供给矛盾依然突出。水资源调配能力有待提高,应对特枯水年、突发水污染事件和抵御连续干旱的能力不强。水质型缺水问题较为突出,城市供水水源以河道取水为主,当地水库调蓄能力和战略备用水源建设不足,城乡供水水源互联互备体系尚未完全形成,与更高要求的应急供水能力尚有差距。节水意识仍需加强、节水保障激励机制不足,用水效率仍有提升空间。

  河湖水生态环境与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不协调,维护健康河湖任务艰巨。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存在短板,源头分流、清污分流不完善,河涌水体水动力和环境容量不足。河湖水生态空间被挤占现象突出,依然存在违法侵占水域和岸线问题。山区性河流生态基流保证率有待提高,平原河网水体流动性差。河湖水生态修复治理不够系统,缺乏多部门协同。绿水青山生态价值转换通道还需进一步打通。

  水利行业强监管、改革创新与高效能水治理能力要求不协调,实现水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任重道远。强监管基础较薄弱,水利工程数字化体系建设有待推进。水利行业强监管智慧管控、自动控制手段亟待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用水定额标准和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配套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法治水利与执法能力建设仍需不断加强。水利投融资机制有待不断完善和创新。水利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水利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等制约了水利现代化建设。

  水利投资仍显不足,工程建设用地保障有待提高。与佛山市地区生产总值、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比较,水利投入偏小。部分项目因用地指标或征地拆迁未解决而延后实施甚至取消,建设用地保障仍是制约工程建设一个重要因素。

第二章  总体要求及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牢牢把握“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线,以建设幸福河湖为重要目标,坚持水安全风险防控底线、水资源承载力刚性约束上限、水生态保护控制红线,统筹“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强化涉水事务监管,加快构建与争当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打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生态廊道,满足人民群众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改善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把增进福祉、改善民生作为水利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水忧水患问题,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节水优先,高效利用。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将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前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以水而需、量水而行,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相均衡,推动高质量发展。

  风险防控,保障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从注重事后处置向风险防控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安全风险转变,建立水安全风险监控预警机制,有效应对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表地下、城市乡村,系统解决水问题,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完善水利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依法治水管水,破除制约水利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举措,持续增强水利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构建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率先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水利监管体系。防洪(潮)和供水安全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节约用水水平明显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标志性改善,绿色生态水网、平安生态水系基本建成,高质量的碧道成为生态文明建设靓丽名片,智慧水利框架基本成型,水利行业管理能力稳步提高,治水管水软实力显著增强,防范、应对、化解水资源风险能力显著提升。

  展望2035年,结合佛山市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定位、粤港澳大湾区国家重大战略安排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要求,佛山市将实现在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涉水空间管控保护等方面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新形势、新需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十四五”期间规划指标见表2。

表2  佛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表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1

江河堤防达标率

97.51

99

预期性

2

用水总量

亿立方米

21.55

29.63

约束性

3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9.13

满足省要求

约束性

4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19.92

满足省要求

约束性

5

水土保持率

90.12

90.81

预期性

6

碧道建设长度

千米

130.3

1000

预期性

7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29

0.55

预期性

8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100

100

预期性

  指标说明:

  1.江河堤防达标率:5级以上堤防长度中达标堤防长度占比。

  2.用水总量: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为控制,确定2025年用水总量。

  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行政区年度的工业用水量与其工业增加值的比值。

  4.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行政区年度的用水总量与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

  5.水土保持率:不存在水土流失的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率。

  6.碧道建设长度:截止当年建成碧道总长度。

  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与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的比值。

  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自然村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第三章  补齐短板,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聚焦防洪、排涝、水生态等方面突出短板,全力推进集水灾害防控、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功能一体化的水网建设,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升我市水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实施防洪排涝工程,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按照“强弱项、提标准、消隐患、优调度”的思路,全面实施防洪涝提升工程,构建更高标准的防洪保障网,整体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完善江河防洪体系,强化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堤防达标工程建设,推动全市堤防全部达标,全面提高防洪能力。按省水利厅部署,我市投资配合潖江蓄滞洪区建设。对铜鼓滩、真君庙等险段除险加固,对沧江堤围荷城段、杨和段、杨梅河段等堤段进行达标加固,对佛山大堤、容桂联围等堤段进行整治提升。对现有病险水闸、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主要有高明区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高明区西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继续推进仙溪水库排洪沟整治工程等山洪沟治理工程,构建更加完善的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洲面围、安乐围、六九南围防汛仓库楼,榕禾围、安乐围等加设防汛路灯照明等防汛值守工程。

  加强城市涝区排涝建设,提升排涝能力。加强城市排水主干内河涌、泵站、水闸等水利排涝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海洲电排站建设工程、狮山镇解放电排站重建工程、丹灶镇联安电排站扩建工程、顺德区龙江镇定安电排站新建工程等大中型排涝泵站,以及勒流街道大白闸站重建及配套工程、金星电排站配套河涌整治(一期)工程等一批水闸、电排站和主干内河涌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排涝能力。

第二节  强化水资源合理配置,保障供水安全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合理配置水资源,按照“挖潜力、优配置、强备用”的思路,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构建节约高效、互济联调的水资源配置系统。

  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全力配合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快水资源配置体系建设,通过外江取水改善内河涌的水动力;或从河涌下游调水至断头涌上游,形成水体流动,改善水环境、水生态,解决水质性缺水问题。建设一批灌溉、活水调水项目。

  提升农村供水保障。继续推进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构建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智慧化服务的农村供水体系。对具备市政供水条件的自然村,利用现有市政供水设施和输配水管网,实施市政供水主干管向农村延伸和接驳工程建设;对不具备市政供水条件但愿意加装净水设施的自然村,实施分散式净水工程。对不具备市政供水条件且村民不愿意加装膜处理净水设施,仍然采用自建供水设施集中供水的自然村,继续加强宣传动员,力争扭转村民的用水意识及用水习惯;此外,还将对部分村内供水管网老化严重的,进行村内管网升级改造。

第三节  坚持水环境治理,保障水环境稳步改善

  “十四五”期间,全面实施《佛山市水环境全流域强统筹大兵团分层次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采取八大治水行动,实施一系列的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河涌清淤、水系连通活水引流等补短板工程措施。

  一体化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新建、扩建一批污水处理厂,采取措施推进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推进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采用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三级化粪池和自净消纳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

  联网提效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组织高质量编制全市排水规划,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做好管网的建设管理。优先在国考、省考、市考断面水质不稳定或不达标区域、黑臭水体周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低或进水浓度低的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加快污水管网的建设和问题排查整改。以流域为单位,以排水单元为基础,开展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溯源和重要节点水质监测,分片推进正本清源改造、雨污混接整改、病害管网修复、暗涵污染整治、排水许可管理,实现已建管网“整改一片、提效一片”。新增修复污水管网、改造雨污合流管网。制定暗涵整治标准,有序推进暗涵整治采取清污分流改造、清淤疏浚等措施,减少通过暗涵入河的污染。

  有序推进河道清淤疏浚。对阻碍水体流动、缩窄过水断面、内源污染严重的河段,制订清淤疏浚计划,有序开展轮疏,降低内源污染。

第四节  加强水生态环境修复,维护河湖健康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的要求为目标,按照“重保护、促修复、保好水、治差水”的思路,推动重要河流湖泊生态保护与修复,扩大优质水生态产品供给,构建水清岸绿、白鹭群飞的千里碧道网,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高质量建设碧道。“十四五”期间,建设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景观与特色营造、游憩系统构建等五方面的建设碧道889.35公里。2022 年年底前完成佛山水道—潭洲水道—陈村水道都市宜居碧道环、西南涌—北江干流—顺德水道乡村振兴碧道环、西江—北江城郊生态休闲碧道环建设任务。2023—2025年重点推进水口水道—芦苞涌碧道带、万里长城涌—大棉涌碧道带、吉利涌—南沙涌—官山涌碧道带、西安河—高明河碧道带、南北主涌—东海水道碧道带、桂畔海—文海河碧道带等6条碧道带建设任务,强化碧道网络的连通性。

  实施河湖生态修复。加快推进河湖和内河涌整治与修复,因地制宜实施河湖水系连通,提高河湖水体流动性。建设王借岗调蓄湖水系改善工程、均安镇凫洲河文化中心段生态廊道工程、荷城街道水环境治理项目等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澳南涌新开涌工程、南福东涌新开涌工程和龙江镇东海村凤翔涌连通工程等水系连通项目。

第四章  强化监管,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

  围绕水利重点领域,按照“增智慧、建机制、强能力”的思路,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实现重点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监管,防范化解重大水安全风险,提升涉水事务监管和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构建水利行业智慧监管

  推进智慧水利工程,推进前沿技术在水利行业创新应用,强化新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打造数字江河。开展水利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5G、大数据、AI、BIM等新技术、新理念,构建“市区镇三级联动”、“运管养一体化”和“行业管理标准化”的智慧水利基本框架,将佛山水利信息化建设成为全国智慧水利建设、广东“数字水利”与“系统治理”融合工程建设的典范。开展佛山市水利信息化建设,建设水利闸站群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第二节  完善水利行业监管体系

  完善水利行业监督体系。聚焦水利重点业务领域,进一步明晰综合监管、专业监管、专职监管、日常监管4个层次的职责定位和任务分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联动、保障到位的监管体系。严格“查、认、改、罚”等环节,对水利系统依法履责实施行业监督。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推行清单式监管,实施年度水利重点监督事项的监督检查、项目稽察。建设共享互联,查认改罚全功能、全流程监管的现代化水利监管信息应用平台。

  提升水政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进一步理顺全市水政监察队伍的体制机制,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和廉政建设,规范执法流程。继续完善“互联网+水政执法”监督指挥体系,加快实现水政执法装备标准化,推进河湖长制水政执法码头建设。

第三节  深化江河湖泊监督管理

  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明确管控空间,并向社会公告。促进河湖水域岸线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明确分区用途和管控要求,保护河湖水域岸线资源、规范开发秩序。落实“三线一单”约束,明确水生态空间管控范围,优化水生态空间功能布局,严格保护水域生态空间完整性。编制高明河岸线规划。

  推进河湖监测监管。逐步建立完善涉河项目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开展西北江干支流河道地形测量,掌握最新河道地形数据。开展我市流域综合治理课题研究,建立科学的联合调度制度。

  强化河道采砂监管。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按照批复的河道采砂规划、采砂计划,严格规范河道采砂许可,加强河道采砂现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道采砂秩序。

第四节  严格节水和水资源监管

  加强节水监管。结合村改工作,转型升级,逐步淘汰高耗水产业,推进厂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管网更新以及普及节水器具;在医院、学校、大型商业体等公共区域开展节水工作;推进农业节水,选取典型小型灌区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评;争取在中水回用方面有所突破。全市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用水效率。

  强化合理分水。深入开展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全面完成各区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加强水量调度规范化和高效化建设,建设完成水量分配与统一调度管理体系。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监测预警机制,实行差别化管控政策。

  严抓管住用水。组织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建立市级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考核问题整改跟踪机制。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水资源论证,全面实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提升水资源监控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

第五节  加强水旱灾害风险防控

  加强水安全风险识别。加强水利工程巡查排险,强化水利工程风险管控。建立完善防汛抗旱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动态监控响应。开展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编制实施方案,做好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统一建设普查信息化工作平台。

  制定完善水旱灾害防御方案预案。着力推进《佛山市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佛山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佛山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手册》《佛山市防御洪水方案》《佛山市洪水调度方案》《佛山市防洪抗旱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相关预案的演练,确保预案方案科学合理、简明实用。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推进与水旱灾害防御相关的指挥、调度、会商、预警、预案、演练等事项的标准化建设,构建统一高效的水旱灾害防御框架体系。进一步完善水旱灾害工作机制,建立水利防汛抗旱预警、调度和工程管理责任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专家决策机制,提高整体防洪除涝调度的决策支持能力。推动各区、镇(街道)防汛物资仓库各类抢险物资的更新换代,备齐备足各类抢险物资。

第六节  健全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推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档立卡,提升建设管理水平。以“双随机抽查”工作模式和创新“专家库+委托服务”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稽察质量和效率。建立水利工程质量工作成效激励体制,推动工程质量不断提升。强化工程验收管理,加快推进遗留项目验收移交工作。

  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建立水利建设市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研究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改革的方向、措施,完善建设准入和招投标制度,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政策措施。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管,大力推进项目电子化招投标。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强化联合惩戒措施,严厉打击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管网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制定和全面推行新建管道内窥检测制度,内窥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和竣工验收。不定期对在建工程管材、施工质量进行飞行检查,抽查建成或修复管网的通水水质,督促各方注重工程施工质量和建成成效。

  抓好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及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巡查和督导。优化质量监督工作措施,抓好重点水利项目现场质量监督。扎实开展项目稽察和复查,推进稽察成果管理和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管,构建更加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七节  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全面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开展泵站、水闸安全鉴定,落实病险泵站、水闸安全鉴定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水库水雨情测报设施及安全监测等设施配置。完善水利工程基础信息数据库。深入推动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做好水利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防洪调度和汛限水位监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水库汛限水位动态监管机制。开展《佛山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修编。

  全面推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重点做好“定标准、定人员、定经费、建平台、严考核”工作。在全市已完成76宗小型水库达到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完成余下的63宗小型水库达到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二级或以上标准,探索建立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机制,推进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实施小水电清理整改。对现有14宗小水电开展核查评估,根据核查评估结果,通过清退、整改等方式全面整治我市小水电。

第八节  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健全水土保持行业监管。制定水土保持权责清单,明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权责事项。加强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管,实施对各区人民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与水行政综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开展高明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对各镇(街道)及西江产业新城部分区域编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方案。

  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建立人为水土流失常态化监管机制,持续推进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全面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对市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管,对下放到区的生产建设项目加强跟踪检查,确保下放项目“接得住、管得好”。

第九节  强化排水许可监管

  加强对各区开展排水许可审批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管,建立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台账,强化水质抽查检测监督,清查工业、建筑、医疗、餐饮行业污水排放大户情况,对用水量300吨/月、100吨/月以上的排水户与市政管网错接、混接及漏接点整治,杜绝污水直排,依法规范排水行为并核发排水许可证;完善全市排水许可手续,对月用水量不足100吨的或低污染的排水户,以接入市政管网的排水口为单位,由该排水口的排水户统一补办排水许可,补办过程中尽量简化手续材料和流程。加强排水户管理,登记造册、建立清单。

第十节  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深入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改善移民生活生产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施三峡移民房屋拆除重建项目。

第五章  改革创新,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

  针对水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主要制约因素,按照“破障碍、激活力、增动能”的思路,推动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解水利改革发展瓶颈,积极培育和发展水市场,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水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一节  健全河湖长制长效机制

  深入落实《佛山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检查方案》《佛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责任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建立多层次、多角度的明督暗查机制及全覆盖的督查体系。优化河长制考核方式,加大日常监管考核比重,提升考核效能。对每季度检查中表现优秀的镇(街道)进行奖励,对履职不力、监管职责缺失的河长湖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深化河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巡查保洁、设施维护、执法监管等制度。

第二节  深化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强化中型水利工程现代化、精细化管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行管养分离,以落实工程管护经费和人员为重点,因地制宜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水利工程管护模式,实行集约化管理,推动全市实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物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继续推进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区)创建工作。

第三节  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

  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依法精简优化水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进水利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水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对下放和委托事项实施监督检查,建立水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评估、管理和调整制度。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推动审批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一站式”审批模式,提高审批效率。

第四节  彰显水文化水经济品质

  保护利用好佛山桑园围水文化遗产,丰富提升水利工程的品味和内涵;推动传统水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建设佛山水利博物馆项目,展示佛山治水成就,加强水文化交流、合作与传承。进一步提升乐从水利风景区生态产品水文化内涵,完善水利科普和文化服务设施,打造水利科普教育基地。结合万里碧道建设,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水文化公园,将历史文化、山水文化与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相融合,持续发展生态旅游产业,促进水经济发展。

第五节  强化人才科技创新支撑

  畅通水利人才引进和流动通道,支持培育本土水利行业领军人才,孵化基层水利专业人才培养基地。立足佛山水利行业特点,兼顾已有基础和水利改革发展需要,重点整合现有各级各类水利人才库,建立目标功能多样的高质量水利科技人才库。规划组建佛山市水利科技发展中心,加强水利重点科研平台建设,联合相关高校及科研单位,开展水利工程关键技术攻关及水利科技问题研究。完善技术成果推广转化机制,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第六章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第一节  自身提升效果评价

  “十四五”期间对堤防进行加固提升整治,这些工程措施将有效提高相关堤围的防洪能力,新建、重建和技改排涝泵站新增排涝流量,将全面提升佛山市的排涝能力。

  “十四五”期间实施水环境治理和碧道建设项目,将全面改善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景观与特色营造、游憩系统构建五方面的内容,打造具有佛山特色的“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生态廊道,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和宜居水环境的需求,提升城市品质,构建“产城人”融合发展的典范,助力我市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与以往规划相比,本规划在“强监管”方面扭转以往“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大大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

第二节  社会效果评价

  “十四五”期间,通过建设完善堤防、涵闸、泵站、主干内河涌等工程设施,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与海绵城市建设,可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增强雨洪径流调控能力,加强城市暴雨内涝防治,减轻洪水或涝水突袭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体系的建设可改善居住环境,保障居民安居乐业,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三节  生态环境效果评价

  水是自然界最重要的生态环境要素,对自然生态环境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十四五”期间通过开展水环境治理、改造城市生态滨河绿地,减少行洪障碍,提高排涝能力,同时活化河涌水源、提升水环境质量和美化水景观。使内河涌水质得到改善,水体自净能力进一步提高,河湖生态系统结构更加稳定,河流湖泊水环境、水生态功能得到自我良性循环。

  本规划的实施,将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市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凝聚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党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营造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氛围,扛起攻坚重责,挑起发展重任,加强党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全面建设水利现代化。

第二节  组织保障

  建立部门协调、上下机构联动的工作机制,协调推进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重要任务及重大举措。强化水利建设的主体责任,逐年落实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水利建设任务和年度投资计划按期保质完成。对重点项目实施项目保障,加强项目谋划,扎实做好各项目前期工作。从社会、经济、工程和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对水利工程进行充分论证、科学评价,切实做到科学决策。

第三节  强化要素保障

  大力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水利建设投资保障机制。发挥各级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投资补助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衔接,科学布局全市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合理测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增用地规模。

第四节  健全考核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考核评估工作,完善规划实施考核制度,定期开展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并及时提出规划调整或修订意见,确保规划总体目标指标如期完成。强化目标指标监督考核,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考核力度,努力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

第五节  扩大社会参与保障

  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加强水情教育,充分发挥全媒体宣传作用,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探索创新公众参与形式,增强全社会对水事的知情权、监督权。建立信息及时发布和情况通报制度,明确预案响应机制,增强全社会应对水事应急和风险处置能力。健全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导、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水利决策机制,充分吸纳意见,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水利建设管理,形成治水兴水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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