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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15 17:11:13 字号: 分享至:

佛府办〔2021〕10号.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佛山市深化农村公路

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佛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佛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 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号)要求,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得到进一步提升,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化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实现区、镇(街道)、村三级路长100%全覆盖。全市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以上等级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90%。

  到2025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取得长足成效,管理养护体制运行顺畅,农村公路更加畅通、安全、舒适、美丽,与乡村旅游、生态农业、乡村文化、特色小镇等新兴业态融合发展, 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治理能力得到充分提升,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全面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现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市有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区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工作机构和管理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能力水平。推进绩效考核管理,将农村公路管理列入乡村振兴考核;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统筹推进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牵头推进创建全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市相关工作。市财政局加强市级资金统筹,落实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市公安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全市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创新执法方式,推进农村公路联合执法。市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积极配合,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公路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农村公路与相关领域的联动发展。

  (二)区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统筹谋划,按照“县道区管、乡村道镇(街道)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2021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区级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和镇(街道)的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实行以农村公路安全保障、综合运输及路况能力提升、路域环境治理等为考核内容的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履职尽责。落实养护资金保障政策,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创建工作。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路长制体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落实区、镇(街道)、村三级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到2022年年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发挥好镇(街道)、村居作用。各镇(街道)根据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并明确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和职责。城镇化程度较高的镇(街道),探索农村公路市政化管理模式,将农村公路日常管理与城市道路管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优势。村民委员会在镇(街道)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村道的日常管理养护等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实现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

  四、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四)完善资金保障体系。完善农村公路资金以区、镇(街道)财政为主、市级财政支持为辅的建管养资金保障机制。根据佛山市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全市农村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进行测算,根据测算结果确定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市级财政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支持农村公路升级改造、重大灾毁恢复。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应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2021年起,市级财政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补助资金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8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各区要根据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管养目标要求相应配套足额的日常养护费用。市、区两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相关标准,开展费用测算工作,根据测算结果并结合路况水平和管养目标要求研究制定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动态调整机制。

  (五)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结合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机制,对各级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绩效管理,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相关资金安排挂钩。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和群众监督机制,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范围,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村民监督制度。

  五、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六)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推行养护市场准入制度,组织有关养护单位积极申报养护资质,在2022年年底前,各区至少有1家养护单位成功取得公路养护资质。深化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一体化项目包工程管理模式,简化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检测、统一设计管理。支持片区农村公路多个项目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将农村公路公交站亭纳入农村公路养护范畴一并养护,全面实现日常养护常态化、养护工程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化。

  (七)创新多元养护模式。以各区现有负责国省县道日常养护的专业养护单位为基础,培育区域养护中心,强化管理养护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探索将镇(街道)管养的乡村道小修、预防养护以及应急养护工作通过招标或政府直接委托等方式捆绑式委托区域现有专业养护单位实施。鼓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结合实际采用市场专业化养护、群众性养护和委托村民委员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引导符合市场属性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现代企业,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竞争。

  (八)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编制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手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基层人员培训,促进管理养护规范化、养护作业标准化,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依托广东省“四好农村路”管理系统,建设适合我市的农村公路信息化平台,建立健全全市农村公路数据库,加强部门间以及市、区、镇(街道)间信息共享及网络联通,实现全市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开发应用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一体化管理移动终端,构建线上线下联动高效工作机制。深化数据移动端应用,联合本地媒体推进运营信息化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可靠、便捷的信息服务。

  (九)建立农村公路科学化养护技术体系。树立“早检测、早预防、提质量”的养护理念,完善科学管理机制。加强病害巡查和应急管理,定期开展路况评定和桥梁、隧道检测,推进农村公路科学化自动化检测,建立养护决策体系以及以目标为导向的奖罚机制。强化预防养护理念,分类分区确定预防养护工艺,制定科学的预防养护方案,开展“微病害处治”工程,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创新养护技术应用,运用大数据管理技术,推进自动检测、无人机、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应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智能化、智慧化。

  (十)加强质量安全和信用管理。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完善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机制,由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并邀请同级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制定专项方案,尽快补充完善。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路子。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加快建立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信用评价体系,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十一)强化执法和队伍建设。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和日常监督管理,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协助开展农村公路保护和管理工作,制止危害农村公路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区统一执法、镇(街道)协助执法”的路政管理工作机制,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把农村公路日常巡查与城市综合执法有机结合,建立起“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

  (十二)提高农村公路运营水平。深化公交TC改革,全力推进公交发展8个“一体化”工程,打造适宜农村地区出行的“定制公交”,满足不同时段、不同区域农村群众出行需求。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农村地区公交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健全农村货运物流网络节点,有序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不断推动农村客货运输高质量发展。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加快完善镇(街道)和村级物流节点快递收寄、电商服务、仓储配送等服务功能,打造贯通区、镇(街道)、村的农村快递服务网络,到2022年年底,全面实现快递到自然村全覆盖。

  (十三)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完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机制,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力争成为首批全国示范市。按照“一区一品牌,一路一特色”的要求,继续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结合佛山“百里芳华”乡村振兴示范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具有佛山岭南特色的“美丽农村路”。深入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在“创新养护生产模式”和“资金保障”两方面进行改革,在“十四五”期间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六、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按照“市级统筹、区镇(街道)落实、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系统谋划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协同推进各项改革任务逐级落实到位。

  (十五)强化考核激励。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建立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督查机制,围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开展市级督查、县级检查、镇(街道)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在改革工作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考察;对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十六)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政策解读,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情况和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全面小康、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成绩及典型事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创新举措,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爱路护路,凝聚社会各界强大合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更好地推动农村交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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