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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佛山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25 08:45:40 字号: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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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

佛山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现将《2020年度佛山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2020年度佛山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333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考评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各区、各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运维保障、应用传播和创新发展水平,引导各区、各单位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整体联动、利企便民、人民满意的网上政府,推动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共43个,分3类进行考评:

  第一类:各区人民政府(共5个)。

  第二类: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共30个)。

  第三类: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共8个)。

  详见附件1。

  三、考评内容

  (一)单项否决。政府网站主要考评是否存在安全和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以及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服务不实用等情况;政务新媒体主要考评是否存在安全和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以及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和监管不到位等情况。

  (二)扣分指标。主要考评政府网站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和规范管理等情况。

  1.发布解读。主要考评网站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动态要闻、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解读比例、解读关联、数据开放、年度报表和其他栏目等建设运维情况。

  2.办事服务。主要考评网站办事指南、内容准确和表格样表等情况。

  3.互动交流。主要考评网站信息提交、留言公开、办理答复和征集调查等开展情况。

  4.功能设计。主要考评网站域名名称、网站标识、可用性、站内搜索、一号登录、页面标签、兼容性和IPv6改造等工作情况。

  5.规范管理。主要考评各区及各部门通报整改、集约整合、内容保障、工作落实等情况。

  (三)加分指标。主要考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包括解读回应、数据发布、重点服务、实时互动)、功能设计(包括智能搜索、用户空间、平台对接)、共建成果以及创新发展等情况。

  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2。

  四、考评程序

  为保证考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本次考评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指标。2021年2月1日至2月26日,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考评指标和评分细则。

  (二)自查整改。2021年3月1日至3月12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并将加分指标申请、特殊情况说明发送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电子邮箱:fsxxzx_wzb@foshan.gov.cn)

  (三)年终评估。202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完成对考评对象的申报材料查阅、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初步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四)结果复核。2021年4月前,市政府办公室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给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市政府办公室将按程序进行复核。

  (五)结果发布。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办公室审定后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以考评为抓手,以利企便民、人民满意为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各区、各单位要按照评估指标认真逐项开展自查整改,加分指标须提出申请,并提交佐证材料及详细说明,否则不予加分。

  (三)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评估过程公平、公正、透明,评估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四)有关考评工作具体事宜,可咨询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人:区敏虹,联系电话:0757-8303 5562)


  附件:1.考评对象

     2.考评指标和评分细则




附件1

考评对象


  一、各区人民政府。

  二、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共30个:市发展改革局(含市重点项目工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含市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轨道交通局、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共8个: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信访局、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三龙湾)管委会、市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2

考评指标和评分细则


  指标说明:

  本指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单项否决指标,适用于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市级各单位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其中监管工作指标仅适用于各区政府;第二部分为扣分指标,第三部分为加分指标,适用于各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市直各单位政府网站。扣分指标分值为100分,区政府门户网站加分指标分值为25分,市直单位政府网站加分指标分值为20分。扣分指标采用倒扣制,指标对应的分值扣完为止。

  对政府网站检查时,如网站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网站,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如网站不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则对扣分指标进行评分,如评分结果低于60分,判定为不合格网站;高于80分,则进入加分指标评分环节,最后得分为第二、三部分得分之和。其中,采用扣分方式评分的,单项指标扣分之和不超过本项指标总分值。对于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不检查其网站涉及办事服务的指标,对扣分指标评分时以80分为满分,结果乘以5/4为第二部分得分。

  对政务新媒体检查时,如政务新媒体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




一、单项否决指标

检查对象

指标

评分细则

政府网站

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对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等)。

6.因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站点无法访问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累计占比超过(含)5%,即单项否决。

首页不更新

监测2周,首页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所有二级页面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注:稿件发布页未注明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栏目不更新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

2.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含)10个。

3.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互动回应差

1.未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言渠道(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

2.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对网民留言应及时答复处理的政务咨询类栏目(在线访谈、调查征集、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类栏目除外)存在超过3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的现象。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服务不实用

1.未提供办事服务。

2.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4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5个。

3.事项总数不足5个的,每个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均缺失4类及以上。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注:对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不检查其网站该项指标。)

政务新媒体(年度考评以季度检查结果为依据)

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内容不更新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2.移动客户端(APP)无法下载或使用,发生“僵尸”、“睡眠”情况。

互动回应差

1.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2.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监管不到位

1.在国办、省府办、市府办开展的抽查中,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因出现严重表述错误被判定为不合格超过(含)2个。
  2.在国办、省府办、市府办开展的抽查中,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因其他原因被判定为不合格超过(含)20个。

3.未按季度组织开展本地区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
  4.在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注:市直单位政务新媒体不检查该项指标)




二、扣分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区政府

市直单位

发布解读

(30分)

概况信息

1.未开设概况信息类栏目的,扣2分。

2.概况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注:市直单位网站不检查该项指标。)

2

——

机构职能

1.未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的,扣2分。

2.机构职能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注:市直单位网站未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扣4分,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最多扣4分。)

2

4

领导信息

1.未开设领导信息类栏目的,扣2分。

2.领导姓名、简历等信息缺失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2

2

动态要闻

1.未开设动态要闻类栏目的,扣2分。

2.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未更新的,扣2分。

2

2

政策文件

1.未开设政策文件类栏目的,扣2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扣2分。

2

2

政策解读

1.未开设政策解读类栏目的,扣2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解读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扣2分。

(注:已集约化部门可在佛山市政府网对应栏目更新,不需要在部门页面单独设置栏目。)

2

2

解读比例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4个以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地区本部门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被解读的文件数量每少一个,扣0.5分。

(注:不足4个的则检查全部文件。)

2

2


解读关联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4个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注:不足4个的则检查全部解读稿。)

2

2

数据开放

1.未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提供“开放广东(佛山市)”专栏入口的,扣2分。

2.本地区本部门未按照佛山市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数据报送时限及范围要求定期更新数据集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2

2

年度报表

1.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晚于1月31日在本网站首页发布的,扣1分。

2.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未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市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专栏”中发布的,扣1分。

(注:已集约化部门网站不扣分。)

2

2

其他栏目

1.其他栏目存在空白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

2.其他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注:因空白、应更新未更新等原因已按其他指标扣分的,本指标项下不重复扣分。)

10

10

办事服务

(20分)

办事指南

随机抽查5个办事服务事项:

1.事项无办事指南的,每发现一个,扣3分;

2.提供办事指南,但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3.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1分;

4.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2分;

5.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0.5分。

(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事项。)

10

10

内容准确

抽查5个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指南。)

5

5


表格样表

随机抽查5个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办事指南,扣1分。

5

5

互动交流

(15分)

信息提交

存在网民(含异地用户)无法使用网站互动交流功能提交信息问题的,扣2分。

2

2

留言公开

1.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对所有网民留言都未公开的,扣6分。

2.随机抽查5条已公开的网民留言,未公开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3.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未更新的,扣3分。

4.未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的,扣3分。

(注:不足5条的则检查全部留言。)

6

6

办理答复

1.简单常见问题咨询未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网上答复意见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2.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4

4

调查征集

1.未提供在线调查征集渠道(不含电子邮件形式)的,扣3分。

2.2020年本单位开展活动少于6次的,扣2分。

3.2020年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未公开反馈结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注:已集约化部门网站不扣分;市直单位网站该项指标为1年内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

3

3

功能设计(15分)

域名名称

1.域名不符合规范的,扣1分。
  2.网站未以本地区本部门名称命名的,扣1分。
  3.网站名称未在全站页面头部区域显著展示的,扣1分。

3

3

网站标识

未在全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的,每缺一项,扣0.5分。
  (注:已集约化部门网站不扣分。)

3

3

可用性

1.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
  2.其他页面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

1

3


站内搜索

1.未提供全站站内搜索功能或功能不可用的,扣2分。

2.随机选取4条网站已发布的信息或服务的标题进行测试,在搜索结果第一页无法找到该内容的,每条扣0.5分。

3.未对搜索结果进行分类展现的(如按照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进行分类),扣1分。(注:市直单位网站不检查该项指标。)

2

——

一号登录

注册用户在各个功能板块(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无法一号登录的,扣1分。

(注:市直单位网站不检查该项指标。)

1

——

页面标签

1.随机抽查5个内容页面,无站点标签或内容标签的,每个扣0.3分。

2.随机抽查5个栏目页面,无站点标签或栏目标签的,每个扣0.3分。

3

3

兼容性

使用主流浏览器访问网站,不能正常显示页面内容的,每类扣0.5分。

(注:使用主流浏览器访问市直单位网站,不能正常显示页面内容的,每类扣1分,最多扣3分。)

1

3

IPv6

改造

未按照要求完成IPv6改造的,扣1分。

(注:市直单位网站不检查该项指标)

1

——

规范管理(20分)

通报整改

1.在国办开展的抽查中,如本地区、本部门存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因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或因其他原因被判定为不合格的,每发现一个,扣5分。

2.在省府办开展的抽查中,如本地区、本部门存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因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或因其他原因被判定为不合格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

3.如本地区、本部门存在不合格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自通报公开之日起2周内未对问题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7

7

集约整合

1.区级部门、乡镇街道、部门下属网站未提出关停并转申请的(按规定报批保留除外),每发现一个,扣1分。

2.网站已报关停却未关停,或关停后内容未迁移至上级网站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

3.未基于市级统一平台开展网站建设的,扣2分。

4

4

内容保障

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负责栏目内容维护不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6

6

工作落实

1.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信息更新维护不准确、不及时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未按要求参加政府网站相关工作会议(如业务培训、交流研讨会等)的,一次扣1分。

3

3




三、加分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区政府

市直单位

信息内容

(10分)

解读回应

随机抽查3个不同文件的解读稿,通过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音视频或动漫等形式解读的,每个得1分。

3

3

数据发布

1.开设数据发布类栏目并在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有更新的,得1分。

2.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通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数据的,得1分。

2

2

重点服务

针对重点服务事项,整合相关资源,细化办理对象、条件、流程等,提供专题或集成服务的,每个得1分。

3

3

实时互动

提供实时智能答问功能且内容准确的,得2分。

2

2

功能设计

(5分)

智能搜索

1.提供关键词模糊搜索功能的,得1分。

2.根据搜索关键词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功能,实现“搜索即服务”的,得1分。

(注:市直单位网站不检查该项指标)

2

——

用户空间

注册用户可在用户主页下浏览其在本网站咨询问题、办事服务等历史信息的,得2分。

(注:市直单位网站不检查该项指标)

2

——

平台对接

区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办事、互动等功能与区级融媒体平台对接,提供内容、延伸发布取得较好效果的,得1分。

(注:市直单位网站不检查该项指标)

1

——

共建成果

(7分)

——

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建专题、服务、直播访谈等,每个得1分。

7

7

创新发展

(3分)

——

通过政府网站服务中心工作、方便社会公众的做法突出,并获得本地区、本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肯定的,得3分。

3

3

  注:各区、各单位可自行报送加分指标相关内容,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上报内容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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