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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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高质量
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统计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佛山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佛山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评判和客观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参照《广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试行)》,制定本评价体系。
一、指导思想
高质量发展,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发展。
推动高质量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转变,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和供需高水平平衡,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规律。对照高质量发展内涵和要求,合理设置绩效评价体系,充分反映供给、需求、投入产出、分配、宏观经济循环等方面高质量发展的特征。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核心指标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实现坚持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坚持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坚持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
——坚持系统思维。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是系统性工程,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个层面、多个领域,指标体系必须强化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普遍性的要求,全方位体现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确保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协调有序、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找准突破口,增强针对性,通过正确评价导向,激励各区各部门坚决破除一切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同时坚持破立结合,对标国际最优最好最先进,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坚持客观公正。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反映不同评价对象高质量发展的水平和状况。强化指标量化,明晰指标生成机制,减少自由裁量度,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公开性和开放性,保证绩效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坚持上下一致。为更加凸出考核评价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本指标体系、权重、评分方法基本沿用广东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珠三角区域)的有关设置。
——坚持有所侧重。既突出高质量发展的共同特征,又注重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结合不同区域、不同主体的实际情况,权重设置各有侧重。既注意评价引导的全面性,又注意突出重点,发挥核心指标的提纲挈领作用。
三、总体框架
(一)一级指标设置。对照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要求,设立综合(Z)、创新(A)、协调(B)、绿色(C)、开放(D)、共享(E)6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包含若干二级指标,体现高质量发展的不同方面内容要求。
(二)权重设置。评价体系总权重按100赋值。一级指标权重设置方面,禅城、南海、顺德突出创新驱动、开放水平,创新和开放的一级指标权重相对较高,一级指标权重设置为:综合28%、创新18%、协调13%、绿色14%、开放14%、共享13%。高明、三水突出城镇化水平提升、协调发展和环境保护,一级指标协调和绿色权重相对较高,一级指标权重设置为:综合28%、创新15%、协调15%、绿色16%、开放13%、共享13%。各指标权重将在实施过程中逐步调整完善。
各区一级指标权重设置
(三)二级指标设置。为保证绩效评价的统一公正性,评价体系共设置二级指标41个。为体现绩效评价的综合性全面性,设置部分“综合指数型”指标,即通过若干个单项指标合成产生,如“地方财政效益与效率”“实体经济投入水平”“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指数”“产品质量和商标提升水平”“基础设施通达水平”等。
佛山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
(四)基础指标设置。即以计算或从数源部门获取个体指数的指标,称为基础指标。本体系基础指标设置参照广东省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珠三角区域)中基础指标进行设置(详见附件)。
(五)年度综合绩效评价中引入“底线”、“红线”减分项。设置重大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产品和服务质量事件、重大失信事件、重大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侵害事件、重大债务违约等金融风险事件及其他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群体事件等减分项指标,对各区党委和政府由于履职不力出现上述重大事件的,视轻重相应扣减其绩效评价的总分。
四、总体评分方法
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第一步,评分牵头部门收集、审核、确认基础指标数据或个体指数(数源部门直接打分),同时对数据缺失的指标进行处理;第二步,对基础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分处理,计算基础指标个体指数;第三步,通过个体指数加权,计算二级指标、一级指标的分类指数;第四步,通过分类指数加权,计算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结果。
(一)基础指标个体指数获取方法。
指数得分,即将以不同单位计量的指标数值按一定标准转化为百分比的分数。评价牵头部门获取基础指标个体指数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具体指标适用方法详见附件):
一是“标准化”法,由数源部门提供评分牵头部门基础指标的五区数据,通过基础指标(即相关部门已开展统计,可直接取数的指标)数据“标准化”得到个体指数得分,“标准化”法是本体系的主要评分方法。
二是部门打分,由数源部门参照省的评分方法或自行制定评分标准,为五区开展打分。
三是其他计算法。包括线性函数法和特殊标准化法。共涉及7个基础指标,权重合计4.1分。其中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万名从业人员专利授权量、PCT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授权比例采用线性函数法;用水总量控制、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采取的是特殊标准化。
(二)基础数据个体指数“标准化”方法。
分为基础分、水平分和变动分三类指数进行计算。不同指标三类指数权重设置不同。
1.对于大部分结构性指标,由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构成。计算公式为:
①基础分50分。
②水平分20分。如为正指标,直接用该指标与各区的最大值比较,计算值乘以20;如为逆指标,直接用该指标与各区的最小值比较,计算值乘以20。
③变动分30分。计算各区报告期该指标与上年的比值,如为正指标,与各区比值最大值比较,计算数值乘以30;如为逆指标,与各区比值最小值比较,计算数乘以30。
正向型指标:
逆向型指标:
其中为第i个指标的个体指数,为报告期该指标的统计指标值,为报告期该指标在全市五区中的最大值, 为报告期该指标在全市五区中的最小值;为报告期该指标与上年的比值,为报告期该指标比值在全市五区中的最大值,为报告期该指标比值在全市五区中的最小值;
2.对于大部分绝对量指标,由基础分(50%)、水平分(30%)和变动分(20%)构成。计算公式为:
①基础分50分。
②水平分30分。如为正指标,直接用该指标与各区的最大值比较,计算值乘以30;如为逆指标,直接用该指标各区最小值比较,计算值乘以30。
③变动分20分。计算各区报告期该指标发展速度,如为正指标,与各区发展速度最大值比较,计算数值乘以20;如为逆指标,与各区发展速度最小值比较,计算数乘以20。
正向型指标:
逆向型指标:
其中为第i个指标的个体指数,为报告期该指标的统计指标值,为报告期该指标在全市五区中的最大值,为报告期该指标在全市五区中的最小值;为报告期该指标的发展速度,为报告期该指标发展速度在全市五区中的最大值,为报告期该指标发展速度在全市五区中的最小值。
(三)特殊情况处理。
1.当年数据缺失指标的处理。利用上一年指标结果参与计算。
2.部分指标奇异值的处理。(1)由于可能存在某些指标增速过高(或过低)的情况,这样就会造成指标增速之间不可比(即增速过高或过低的一些指标的作用掩盖了其他指标的作用),从而造成整个评价体系失真的现象。对于这类存在增速奇异值的指标,该指标在计算增速的时候统一用当年值除以上年和当年的均值,将发展指数控制在一定区间内,或用目标对比作为参考值。(2)该指标当年值为负的情况下,其变动分赋为0。
五、二级指标具体评分方法
(一)综合类指标。
Zl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与年平均常住人口数之比。反映一个地区人口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发展情况。计算公式: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年平均常住人口。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Z2 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指根据产品的价值量指标计算的平均每一个从业人员在单位时间内的地区生产总值。计算公式: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全社会就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30%)和变动分(20%)进行标准分处理。
Z3 地方财政效益与效率(数据来源单位:市财政局)
由人均税收收入、收入质量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等3个指标构成。该项指标中“人均税收收入”“收入质量情况”指标和“预算执行情况”指标权重为1∶1∶1。
①人均税收收入指标计算方法:某地区的税收收入(财政口径)与常住人口数之比。人均税收收入=各项税收合计/常住人口。本指标采用基础分(50%)、变动分(30%)和水平分(20%)进行标准分处理。
②收入质量情况指标计算方法:分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某区税收收入占比静态指标=当年税收收入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某区税收收入占比动态指标=当年税收收入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上年税收收入占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本指标由市财政局打分。
③预算执行情况指标计算方法:分为财政支出进度和存量资金规模,分值比例为1∶1。一是财政支出进度主要对各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具体按照财政部门年度支出进度考核结果计算该项指标得分;二是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指标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其他存量资金规模情况和有关存量资金规模合规性考核,具体按照财政部门年度存量资金考核计算各项指标得分。预算执行情况指标得分即上述指标得分之和,具体得分计算方式根据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Z4 实体经济投入水平(数据来源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统计局、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
由工业投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额比重、新增工业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比重、工业企业中长期贷款占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总额比重等3个指标合成。工业投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额比重、新增工业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比重、工业企业中长期贷款占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总额比重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实体经济投入水平得分=工业投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额比重得分×40%+新增工业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比重得分×30%+工业企业中长期贷款占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总额比重得分×30%
Z5 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指数(数据来源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统计局)
由新增市场主体增长速度、新增一般纳税人企业个数增长速度、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增长速度组成。
新增市场主体增长速度=[(本年末实有市场主体个数-上年末实有市场主体个数)/上年末实有市场主体个数]×100%
新增一般纳税人企业个数增长速度=(当年实际新增一般纳税人企业个数/上年一般纳税人企业总数)×100%
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增长速度=(当年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100%
新增市场主体增长速度、新增一般纳税人企业个数增长速度、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增长速度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指数得分=新增市场主体增长速度得分×30%+新增一般纳税人企业个数增长速度得分×40%+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增长速度得分×30%
当年新增大型骨干企业采取加分项计算,当年新增营业收入1000亿元以上企业个数,每增加1家,加0.3分;当年新增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企业个数,每增加1家,加0.1分。
Z6 现代产业发展指数(数据来源:市统计局、文广旅体局)
现代产业发展指数由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现代农业增加值、旅游业收入增长速度等6项指标构成。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这4项指标得分均分别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50%)进行标准分处理。
现代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旅游收入增长速度得分采用目标完成分(50%)、水平分(25%)和变动分(25%)进行标准分处理。目标完成分(A)=(各区当年旅游收入发展速度/当年全市旅游收入发展速度)×50,当各区的旅游收入发展速度超过当年全市旅游收入发展速度得50分;变动分(B)25分,将各区当年旅游收入发展速度转化成指数,按最大值比较分计算得分。水平分(C)25分,直接用当年各区旅游收入按最大值比较法得分。旅游收入增长速度指标得分=A+B+C。
现代产业发展指数得分=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得分×2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得分×25%+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得分×30%+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得分×15%+现代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得分×5%+旅游收入增长速度得分×5%
其中: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是指服务业增加值中现代服务业所占比重。现代服务业增加值统计范围和口径根据《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统计报表制度》确定。计算公式: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100%。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是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所占比重。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六大类。计算公式为: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0%。
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是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先进制造业增加值所占比重。先进制造业包括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产业、先进轻纺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计算公式: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先进制造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0%
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是指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中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所占比重。高技术服务业按国家统计局的《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分类,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九大类。计算公式: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100%
现代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统计范围和口径根据《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统计报表制度》确定。
旅游收入是指游客(入境游客和国内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由游客或游客的代表为其支付的一切旅游支出。包括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和国内旅游收入。计算公式:旅游业收入增长速度=[(本年旅游业收入-上年旅游业收入)/上年旅游业收入]×100%
Z7 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制造业增加值和地区生产总值为执行《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计报表制度》的核算数。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Z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各种经济类型的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其他行业的企业(单位)或个体户,售予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金额的总和。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本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Z9 产品质量和商标提升水平(数据来源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产品质量和商标提升水平由产品质量合格率、先进标准增长率、计量保证体系通过率、企业产品品牌数率,以及商标发展指数等5项指标构成。该指标用于反映一个地区产品质量和商标提升的总体状况,衡量地区经济增长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产品质量和商标提升水平得分=产品质量合格率得分×20%+先进标准增长率得分×20%+计量保证体系通过率得分×10%+企业产品品牌数率得分×10%+商标发展指数得分×40%,本指标由市市场监管局参照以下标准或自行制定评分标准打分:
①产品质量合格率是反映地区质量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由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两个指标合成。
产品质量合格率得分=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得分×60%+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得分×20%+企业产成品率得分×20%
②先进标准增长率由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数率、团体标准研制数率、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数率、企业联盟标准研制数率等4个指标合成。
先进标准增长率得分=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数率得分×40%+团体标准研制数率得分×30%+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数率得分×20%+企业联盟标准数率得分×10%
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数率是地区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数量的综合反映。国际标准是指ISO、IEC国家标准化组织发布的标准,以国家标准委等出具的佐证材料为准;国家标准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为准,行业标准以国家标准委备案情况为准。四类标准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4∶2∶1∶1”,折算为市级地方标准计算参与制定的标准数量,按排名先后分为5个系数等级,第1名的系数为1,第2名的系数为0.8,第3名的系数为0.6,第4名的系数为0.4,第5名的系数为0.2。数量为0的不得分。
团体标准研制数率是地区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团体标准研制能力的综合反映,以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的团体标准数量为准,各占50%。各区发布的团体标准数量和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研制的团体标准数量,按排名先后分为5个系数等级,第1名的系数为1,第2名的系数为0.8,第3名的系数为0.6,第4名的系数为0.4,第5名的系数为0.2。数量为0的不得分。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数率是企业落实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的综合反映,以企业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的产品、服务标准数量为准。企业公开产品、服务标准绝对数量和与往年同期比各占70%和30%。公开标准绝对数量按排名先后分为5个系数等级,第1名的系数为1,第2名的系数为0.8,第3名的系数为0.6,第4名的系数为0.4,第5名的系数为0.2。数量为0的不得分。与上年同期比分为3个系数等级,比率≥1的系数为1,1<比率≤0.7的系数为0.8,比率<0.7的系数为0.6。
企业联盟标准数率是地区参与企业联盟标准制修订数量的综合反映。按排名先后分为5个系数等级,第1名的系数为1,第2名的系数为0.8,第3名的系数为0.6,第4名的系数为0.4,第5名的系数为0.2。数量为0的不得分。
③计量保证体系通过率由计量保证体系通过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两个指标合成。
计量保证体系通过率得分=计量保证体系通过比得分×5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得分×50%
计量保证体系通过比指各区通过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的制造业企业数量(分级累计数)与全市各区通过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的制造业企业数量(分级累计数)最大值之比。
计量保证体系通过比得分=(各区一级计量保证体系企业数/全市各区一级计量保证体系企业数最大值)×60%+(各区二级计量保证体系企业数/全市各区二级计量保证体系企业数最大值)×35%+(各区三级计量保证体系企业数/全市各区三级计量保证体系企业数最大值)×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指各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制造业企业数量与全市各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制造业企业数量最大值之比。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得分=各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全市各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制造业企业数量最大值
④企业产品品牌数率指各区制造业企业生产的产品获得品牌数与全市各区制造业企业产品品牌数最大值之比。
企业产品品牌数率得分=各区制造业企业产品品牌数/全市各区制造业企业产品品牌数最大值。企业产品品牌包括: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省名牌产品(含工业类、农业类)。
产品质量合格率、先进标准增长率、计量保证体系通过率和企业产品品牌数率得分采用最大最小值法进行标准分处理。
⑤商标发展指数具体由万人注册商标拥有量、百万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拥有量、百万人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拥有量等3项指标合成。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计算公式为:商标发展指数得分=万人注册商标拥有量得分×50%+百万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拥有量得分×30%+百万人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拥有量得分×20%
万人注册商标拥有量=各区年度累计有效商标注册量/各区年度常住人口
百万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拥有量=各区年度累计马德里商标有效注册量/各区年度常住人口
百万人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拥有量=各区年度累计地理标志商标有效注册量/各区年度常住人口
Z10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数据来源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一个地区当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当年度该地区生产总值)×100%
该指标采用基础分(60%)、水平分(40%)进行标准分处理。该指标为逆指标。
Z11 地方金融风险指数(数据来源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由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率、融资担保放大倍数、农合机构不良贷款率、涉众非法金融活动等4个指标构成。该指标为逆指标,指标得分由市金融工作局打分,对于因金融违约事件而越级到省集体上访的出现1起扣减0.5分。
①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是指小额贷款公司根据逾期天数、抵押物信用等因素评价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质量;把贷款按风险等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率=(某区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余额/某区小额贷款公司总贷款余额)×100%。
②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单户在保余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借款类担保在保余额×75%+单户在保余额200万元以下的农户借款类担保在保余额×75%+其他借款类担保在保余额×100%。融资担保放大倍数=某区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某区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对其他融资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的股权投资)。
③农合机构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率是指商业银行在评价银行贷款质量时把贷款按风险等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其中后3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农合机构不良贷款率=(某区农合机构不良贷款余额/某区农合机构总贷款余额)×100%。
④涉众金融活动风险指数。涉众非法金融活动=P2P恶性退出率×50%+非法集资案件未化解率×50%
P2P恶性退出率。年度内恶性退出的P2P网贷机构数与网贷机构总数的比重。恶性退出定义是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存在恶意退出经营跑路抽逃资金等恶劣行为。P2P恶性退出率=[某区年度内恶性退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数量/(某区年末在运营机构数量+年内新发生退出机构数量)]×100%。
非法集资案件未化解率。截至本年度未结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化解。非法集资案件未化解率=[本年度未办结案件宗数/(未办结陈案总数+本年新发案件数)]×100%
地方金融风险指数得分=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率×15%+融资担保杠杆率×15%+农合机构的不良贷款率×35%+涉众金融活动风险指数×35%
Z12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数据来源单位:市财政局)
该指标为各区债务风险程度和管理情况。分为政府债务风险情况、债务风险化解情况、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违规举债情况等4项指标,分值比例为各占25%。该指标为逆指标,指标得分由市财政局提供。
政府债务风险情况。以当期各级财政部门通报结果为基础,无预警或提示地区得满分,区本级和所辖镇(街道)存在预警或提示的予以扣分,所扣分值以本项指标分值为限。
债务风险化解情况。政府债务方面,以上期、当期各级财政部门通报结果为基础,均无预警地区得满分,当期预警地区比上期减少按减少数量得分,比上期未减少不得分。隐性债务方面,当期隐性债务余额较上期减少得满分,新增隐性债务使当期余额增加不得分。
新增债券及腾出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支出进度方面,以新增债券支出进度通报为基础,已全部支出得满分,否则按支出进度得分。落实省定、市定重点项目方面,新增债券或腾出预算资金按要求用于省定、市定重点项目得满分,省定、市定重点项目存在资金缺口的不得分。
违规举债情况。被审计部门、专员办等认定属实,或被政府、上级财政部门通报存在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的,予以扣分。所扣分值以债务风险和管理情况得分为限,年度内最高扣5分。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得分即4项指标得分之和。
(二)创新类指标。
A1 R&D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指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和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R&D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等3类活动。计算公式:×100%
R&D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得分采用基础分(60%)、水平分(32%)和变动分(8%)进行标准分处理。
A2 专利产出指数(数据来源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专利产出指数=
具体由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万名从业人员专利授权量、PCT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授权比例、万名从业人员专利授权发展速度、PCT专利申请量发展速度等6项定量指标合成,采用线性函数法计算各市单个指标的得分,即计算各区某一指标得分时,以5个区中的这一指标的最大值(X值)为100(Y值),以最小值(X值)为60分(Y值),计算出线性函数:Y=AX+B(A、B为常数),其余各区指标(X值)代入该函数计算后即得到分数(Y值)。
说明:6项指标权重为30:20:20:15:8:7,如果在该年度内,某区某项指标数值远高于其余区,则采用“各区平均值×一定倍数”替代最大值进行评分;选取“一定倍数”,要根据该指标数值的分布情况,在基本不影响各区指标名次的基础上,使各区分值呈正态分布。在PCT专利申请发展速度中,当上一年度指标数值为零,本年度不为零时,该项得分为100分;当上一年度指标数值不为零,当年度指标数值为零时,得50分。
A3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数据来源单位: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企业是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1年。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A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数据来源单位:市科技局)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指设立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的比重。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设立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个数/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100%。
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A5 拥有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平台数量(数据来源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拥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数量,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企业技术中心。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30%)和变动分(20%)进行标准分处理。
A6 技术合同成交额(数据来源单位:市科技局)
技术合同成交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A7 人才发展指数(数据来源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
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R&D人员全时当量,高技能人才总量,高技能人才占比,省一级科技计划项目,博士后数量等6项指标合成。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R&D人员全时当量,高技能人才总量,高技能人才占比,省一级科技计划项目,博士后数量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30%)和变动分(20%)进行标准分处理。
人才发展指数得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得分×15%+R&D人员全时当量得分×35%+高技能人才总量×15%+高技能人才占比得分×15%+省一级科技计划项目得分×15%+博士后数量×5%
(三)协调类指标。
Bl 基础设施通达水平(数据来源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包括各区区内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占比、辖区内建成区道路密度、光纤接入用户占比、百兆以上宽带占比、基础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等5个指标。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三级以上公路占比=(某区三级及以上公路里程/某区公路总里程)×100%
辖区内建成区道路密度=某区道路里程/某区区域面积
基础设施通达水平得分=三级及以上公路占比得分×20%+城市道路密度得分×20%+光纤接入用户占比得分×20%+百兆以上宽带占比得分×20%+基础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得分×20%
B2 美丽宜居村达标率(“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达标率)(数据来源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美丽宜居村达标率(“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达标率)指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村数量占所有行政村数的比重。“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达标率=(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村数量/行政村数)×100%。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B3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率(数据来源单位:市委政法委)
指年度内通过人民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多种手段,成功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比率。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率=(成功化解的社会矛盾纠纷总数/排查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总数)×100%
成功化解的社会矛盾纠纷总数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市综治信息系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项目中,显示已办结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数量;二是市委政法委掌握的全市各级维稳部门已成功化解的涉稳重大矛盾纠纷的数量。
排查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总数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市综治信息系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项目中,显示排查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数量;二是市委政法委掌握的全市各级涉稳重大矛盾纠纷的数量。
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B4 区域发展差异系数(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指各区管辖范围内各镇街地区生产总值的离差系数,反映各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程度,系数越大表示差异程度越高。该指标为逆指标。
计算公式:区域发展差异系数=各镇街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的标准差/各镇街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的平均值
区域发展差异系数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5%)、水平分(35%)和变动分(10%)进行标准分处理。
B5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数据来源单位: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30%)和变动分(20%)进行标准分处理。该指标为逆指标。
(四)绿色类指标。
C1 空气、水等环境质量水平(数据来源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由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断面比例、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4个指标构成。其中PM2.5浓度为逆指标,PM2.5浓度与空气环境质量水平呈反比。
基础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空气、水等环境质量水平得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得分+PM2.5浓度得分+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得分+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得分)/4
C2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率(数据来源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由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降低率、氨氮排放总量降低率、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降低率、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降低率4个指标构成。
基础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50%)进行标准分处理。
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率得分=(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降低率得分+氨氮排放总量降低率得分+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降低率得分+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降低率得分)/4
C3 环境基础设施覆盖率(数据来源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由城市污水处理率、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5个指标合成。城市污水处理率、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30%)和变动分(20%)进行标准分处理。
环境基础设施覆盖率得分=城市污水处理率得分×20%+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得分×2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得分×20%+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得分×20%+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得分×20%
C4 资源节约利用率(数据来源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由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水资源综合效率(包括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降低率、能源产出率、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等6个指标合成,反映一个地区资源利用效率情况。
资源节约利用率得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得分×25%+水资源综合效率得分×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降低率得分×20%+能源产出率得分×15%+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得分×10%+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指标得分×10%
①单位GDP能耗降低率指在一定时间内单位GDP能耗的降低速度。在一定时期,一个国家或地区每生产1个计量单位(通常为万元)的生产总值(GDP)所消耗的能源。能源消费的核算范围既包括全部三次产业的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用能,也包括居民活动用能。计算方法:
)×100%
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50%)进行标准分处理。
②水资源综合效率。由用水总量控制、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合成。
水资源综合效率得分=用水总量控制得分×3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得分×4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得分×30%;
用水总量控制得分:小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得分100分,大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不得分;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得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超过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考核目标值)/考核目标值]×20+80,得分最高不超过100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低于目标值时,不得分。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得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考核目标值)/(100%-考核目标值)]×20+80,得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小于目标值时,不得分。
上述3个单项指标如超出100分,按100分计算。
③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降低率为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每生产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所占用的建设用地面积比上一年的下降水平。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50%)进行标准分处理。
④能源产出率指主要物质资源实物量的单位投入所产出的经济量,其内涵是经济活动使用自然资源的效率。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30%)和变动分(20%)进行标准分处理。
⑤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30%)和变动分(20%)进行标准分处理。
C5 绿色生活指数(数据来源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局、城管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绿色生活指数由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率、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率、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城镇每万人口公共交通客运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等6个指标合成。各基础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50%)进行标准分处理。
绿色生活指数得分=(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率得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率得分+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得分+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得分+城镇每万人口公共交通客运量得分+生态环境状况指数)/6
(五)开放类指标。
D1 外贸市场份额(数据来源单位:市商务局)
反映货物贸易的发展规模和速度,由某区占全市外贸市场份额和进出口增长速度两个指标合成。
外贸市场份额得分=某区占全市外贸市场份额得分×60%+进出口增速得分×40%
某区占全市外贸市场份额=(某区的货物进出口额/全市货物进出口额)×l00%。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70%)和水平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进出口增速=(当年新增进出口额/上年进出口总额)×100%。指标得分采用基础分(70%)和水平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D2 外贸结构优化(数据来源单位:市商务局)
由一般贸易进出口比重、民营企业进出口比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比重、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等4个指标合成。指标得分均采用基础分(70%)、水平分(10%)和变动分(20%)进行标准分处理。
一般贸易进出口比重=(一般贸易进出口额/进出口总额)×100%
民营企业进出口比重=(民营企业进出口额/进出口总额)×100%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比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额/进出口总额)×100%
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服务进出口额/(服务进出口额+货物进出口额)×100%
外贸结构优化得分=一般贸易进出口比重得分×30%+民营企业进出口比重得分×30%+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比重得分×30%+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得分×10%
D3 吸收外资水平(数据来源单位:市商务局)
由实际吸收外资总额、制造业实际吸收外资比重、吸收欧美等发达国家实际外资比重、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数量、外资研发中心数量等5个指标合成。各指标得分均采用基础分(70%)和水平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制造业实际吸收外资比重=(制造业实际吸收外资总额/实际吸收外资总额)×100%
吸收欧美等发达国家实际外资比重=(吸收欧美等发达国家实际外资金额/实际吸收外资总额)×100%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数量和外资研发中心数量待分区统计体系建立后纳入。
吸收外资水平得分=实际吸收外资总额得分×70%+制造业吸收外资比重得分×10%+吸收欧美等发达国家实际外资比重得分×15%+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数量得分×3%+外资研发中心数量得分×2%
D4 对外投资水平(数据来源单位:市商务局)
由对外实际投资总额、收入超200亿美元的本土跨国公司数量等两个指标合成。
对外实际投资总额得分采用基础分(70%)和水平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收入超200亿美元的本土跨国公司数量待分区统计体系建立后纳入。
对外投资水平得分=对外实际投资总额得分×95%+收入超200亿美元的本土跨国公司数量得分×5%
D5 营商环境便利度(数据来源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供电局)
包括政务服务、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房产交易登记、用电报装、用水报装、用气报装、获得信贷等8项指标。
具体计算方法参照《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六)共享类指标。
E1 就业与社会保险水平(数据来源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由城镇登记失业率、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年度参保(缴费)人数完成率、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征缴计划完成率等4个指标合成。指标均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30%)和变动分(20%)进行标准分处理。
就业与社会保险水平得分=城镇登记失业率得分×20%+劳动合同签订率得分×20%+社会保险年度参保(缴费)人数完成率得分×30%+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征缴计划完成率得分×30%。
E2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源单位: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
得分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30%)和变动分(20%)进行标准分处理。
E3 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水平(数据来源单位:市财政局)
具体包括: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分值比例为50∶50。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水平静态指标=当年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采用当年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水平动态指标=(当年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上年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上年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00%。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水平投入静态指标得分:通过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办法,将静态指标值调整为指标得分;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水平投入动态指标得分:通过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办法,将动态指标值调整为指标得分。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水平投入得分,即上述两项指标得分之和。
正向指标调整得分方法:某区某项指标得分=[某区某项指标-min(各区某项指标)]/[max(各区某项指标)-min(各区某项指标)]×分值。
E4 教育、医疗卫生发展水平(数据来源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包括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每万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等3项指标。以上指标得分均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100%
教育、医疗卫生和公共文化发展水平得分=(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得分+每万人执业(助理)医师数得分+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得分)/3
E5 公共文化发展指数(数据来源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统计局)
包括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室内面积得分、三馆一站及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3项指标。以上指标得分均采用基础分(50%)、水平分(20%)和变动分(30%)进行标准分处理。
公共文化发展指数得分=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室内面积得分×30%+三馆一站及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得分×30%+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得分×40%
E6 对口帮扶与合作(数据来源单位:市扶贫办)
对口帮扶绩效由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情况等方面指标合成。反映各区对欠发达地区对口帮扶工作的落实情况,本指标得分由市扶贫办参照以下计算方法打分或自定标准打分。
对口帮扶绩效得分=扶贫开发投入强度比值得分×30%+帮扶相对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得分×30%+帮扶相对贫困户脱贫率得分×20%+帮扶相对贫困村全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得分×20%
附件:佛山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及个体指数获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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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及个体指数获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