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开展了2020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三季度,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对我市纳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范围内的40家政府网站进行全覆盖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市政府网站的健康情况较上季度有所下降,合格率为87.5%。同时,对全市227家政务新媒体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大多数政务新媒体能够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符合检查指标要求,总体达标率为94.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网站运维管理方面。本季度对政府网站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单位网站管理有所松懈,存在多个空白栏目和应更新栏目但长期未更新的情况,如顺德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存在多个栏目长期不更新,高明区政府门户网站存在多个空白栏目。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方面。从本季度检查结果看,错误表述、栏目更新不及时、缺乏有效互动交流渠道是政务新媒体被判定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佛山住建”和“高明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佛山疾控”微博、“三水生态环境”南方号等政务新媒体账号在监测周期内存在两周无信息更新的情况。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缺乏有效互动渠道菜单功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各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纠错功能,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目前,各区、各部门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完成了对所辖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含小程序),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的摸底统计。接下来,需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加强运维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集约整合,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进行清理整合,1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只建设1个移动客户端,单位内部开设有多个账号或移动客户端的,要优化资源配置,将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集成到1个账号。
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20年11月2日前报送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2.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注:检查采样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
附件2
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注:检查采样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