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利用自有建设用地设置机械式停车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
利用自有建设用地设置机械式
停车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利用自有建设用地设置机械式停车设备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佛府办〔2019〕2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