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建管理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