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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健康佛山行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31 16:10:56 字号: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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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府办函〔2020〕115号.jpg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健康佛山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广东行动实施,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和《“健康佛山2030”规划》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30年,我市将全面建立与佛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市民健康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整合型智慧健康服务体系,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主要健康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同期高收入国家水平,建成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和健康社会与健康发展和谐统一的健康促进型社会,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工作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搭建开放共享的健康科普资源库,打造权威的健康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健康科普知识,推动中医治未病健康文化建设及中医药健康文化普及。加快普及预防疾病、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应急避险、中医保健等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市民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引导居民树立科学健康观。积极统筹社会和行业资源,建设载体多样、功能多元的各类健康科普基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打造具有佛山特色的健康科普品牌及栏目,鼓励免费刊播健康科普公益广告。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医疗卫生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和其他人员参与健康科普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7%和37%。(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教育局、文广旅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佛山传媒集团)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普及营养健康科普知识,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大力倡导食物多样性,引导市民减少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推广平衡膳食模式。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监测评估,掌握我市居民膳食结构、营养相关健康水平数据,分析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因素,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并对孕妇、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营养干预。积极推行禽类产品冰鲜上市销售,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在2019年和2022年基础上提高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分别低于10%和9%。(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健康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努力构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企事业单位运动场馆向社会开放使用。打造我市品牌体育赛事或者活动,扶持和引导体育运动组织发展,引导和鼓励群众参加体育活动。加强对全民健身运动的医学指导,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结合多种佛山武术、养生功法特点,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开展体医结合的健身治未病试点工作,促进学生、妇女、老年人和企业职工等重点人群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5%和96%,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40%和45%。(牵头部门:市文广旅体局;配合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

  (四)实施控烟行动。广泛开展控烟履约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引导个人和家庭抵制吸烟,营造公共场所全面控烟的良好氛围。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创建无烟场所,将各级各类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事业单位等建设为无烟单位。开展心理治疗、中医中药、针灸推拿等干预手段对戒烟者控制戒断症状的研究工作。定期开展烟草流行监测,分析烟草流行相关影响因素,加强吸烟行为干预,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重点干预人群。推动公共场所禁烟地方性法规出台,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检查,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5%以上和85%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教育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佛山传媒集团)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居民关注心理健康,预防心理行为问题发生。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构建以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为主体,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体系。开展人群心理健康监测,加强心理健康相关科学研究,持续改进心理健康教育和促进策略。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50%和70%,失眠障碍、抑郁症和焦虑障碍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教育局、公安局、文广旅体局,佛山传媒集团)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监测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公众环境与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打造宜居的城乡环境,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品质森林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健康风险监测和管理,完善饮用水、重污染天气、土壤污染的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隐患治理,提高交通安全保障能力,降低道路交通伤害。加大社会消费品质量监测检测和执法力度,预防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卫生创建水平,推进健康城市、健康镇街和健康村居创建活动,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持续达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七)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提高综合医院和基层医院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和妇幼保健队伍专业水平。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性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倡导优生优育,开展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构建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城乡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建立生育全程保健服务模式,推动妇幼健康服务进社区、中医药进妇幼。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以下和3‰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2/10万以下和10/10万以下。(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民政局,市妇联、残联)

  (八)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健全学校卫生工作体系,开展生命教育及中医中药文化科普教育,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提升学校传染病防控水平。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营养改善、心理健康专项行动。实施儿童口腔健康服务与管理。开展儿童青少年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关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共同维护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培养儿童青少年健康人格。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构建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保障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体系建设,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联系中小学校制度,设立卫生健康副校长。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学生的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全市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全市中小学生掌握基本健康知识与技能,形成良好生活方式和健康行为;基本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形成体育锻炼意识和习惯;掌握调节情绪与压力方法,有主动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意识。(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文广旅体局)

  (九)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健全职业卫生监测评估体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建立健全职业病综合防治机制,完善职业病病人救治救助和保障制度,提升职业病防治与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诊断能力建设,优化诊断、鉴定流程,提高诊断、鉴定效率和准确性。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到2022年,每个区至少有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每个镇(街道)原则上至少有1家能够承担当地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需要的医疗卫生机构。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推动“健康企业”创建。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分别下降到30%以下和20%以下;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98%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分别达到85%以上和98%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

  (十)实施残疾人康复和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把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推进社区康复,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签约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依法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实用易行和受益面广的综合康复服务。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保健养生、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加强老年健康管理,强化老年心理健康,开展中医特色服务,促进老年主动健康。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培养老年健康服务人才,提升老年医学科技水平,推进老年健康信息化建设,扩大老年服务供给。推进医养结合全域发展,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老龄健康产业,强化老年健康支撑。推进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老年宜居环境,提升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加强老年医学学科基础研究,鼓励社会参与老年健康服务,支持老年健康用品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明显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显著降低。(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市残联)

  (十一)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全民自救互救知识培训,推动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培养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自我健康管理的习惯和技能。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开展高危人群筛查干预。标准化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规范心脑血管疾病管理,加强专科医疗质量控制,打造院前急救与心脑血管危急重症救治的联动机制。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人群的规范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疾病诊疗能力建设,促进基层高血压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0%以上和80%以上,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以下和190.7/10万以下;到2030年,全市公共场所自动化体外心脏除颤器(AED)配备率达到1—2台/万人。(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医保局)

  (十二)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健全死因监测和癌症登记报告制度。加强癌症防治能力建设,针对鼻咽癌、肝癌、结直肠癌等广东高发癌症进行重点攻关。加强重点癌症机会性筛查。落实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推进安宁疗护。完善癌症防治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加强科技技术创新,建立健全抗肿瘤药临床供应保障协作网。制定并推广癌症筛查与早诊早治指南。到2023年,完成全市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基线调查,全市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达到44.6%,到2030年,全市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较2023年升高10%。(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市总工会、妇联)

  (十三)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对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逐步开展全市慢性阻塞性肺病监测工作,提高呼吸内科急危重症诊疗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治能力建设,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稳定期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10万以下和7.2/10万以下。(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财政局)

  (十四)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糖尿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完善糖尿病预防与诊治服务体系。普及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强化社区糖尿病相关检测能力标准化建设,鼓励糖尿病患者定期开展血糖自我监测,推进实施糖尿病运动干预和自我管理。加强患者的随访管理、并发症筛查、规范诊治和有序转诊。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0%以上和80%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文广旅体局、医保局)

  (十五)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完善我市传染病监测和报告体系,建设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加强症状监测大数据的挖掘和应用。构建科学、高效、有序、协作的传染病救治体系,提升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的救治能力和卫生应急能力。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儿童、老人和慢性病患者等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落实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建立疫苗免疫效果评价体系,完善免疫策略调整机制。完善艾滋病、结核病和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患者和感染者的社区规范管理。开展卫生应急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广泛宣传常见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卫生应急知识,倡导居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传染病流行期间的自我保健意识。强化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切实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在不足为害的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理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教育局、财政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佛山传媒集团)

  (十六)实施塑造健康湾区行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紧密合作,支持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在佛山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置医疗机构。深化中医药领域合作,积极对接澳门中医药科技产业发展平台,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生物医疗科技创新合作,发展健康产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在中医药产业发展、生物医疗科技创新、健康保障、人才交流、科学研究、项目研发、专科建设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支持推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与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共建医学联盟,加强三级医院与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著名高校及港澳知名医院的合作项目。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建立监测信息通报和合作机制,推动监测人才交流与学习,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安全建设。建立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和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到2030年,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卫生合作更加紧密。(市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十七)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弘扬佛山中医药悠久历史,宣传推广佛山中医药文化,推广中医药养生理念,普及中医药健康服务,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诊疗能力建设,打造一批中医“名医”“名科”“名院”。完善佛山中医治未病健康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健康养生、治未病健康干预等措施落实。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中医药医保和价格政策,提升中药质量和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到2022年,全市100%的镇级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9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到2030年,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

  (十八)实施智慧健康行动。坚持以人的健康信息为主线,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健全互联互通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构建具有佛山特色的智慧健康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电子健康码普及应用率先省内在卫生健康机构实现全覆盖,智慧医疗服务、互联网诊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信息惠民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推动卫生健康“互联网+监管”,强化对医院运营管理、医疗行为及公共卫生的监管。强化健康信息标准与安全体系建设,增强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促进电子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全员人口库融合应用。积极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创新,挖掘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价值,促进行业治理与便民服务。深化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业务的融合应用,发展智慧健康服务新业态。到2022年,我市卫生健康信息化整体水平明显提升,服务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30年,新一代智能技术与健康医疗业务深度融合,信息化全面支撑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驱动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的先导力量。(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健康佛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佛山行动,制定印发《健康佛山行动(2020—2030年)》,组织开展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统筹指导各区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科学制定目标,形成上下联动、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各区要结合实际,健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推进工作措施。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纳入各项政策举措,进一步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二)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跨部门协作,鼓励和引导单位、社区(村)、家庭和个人行动起来,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动员、人人尽责尽力的良好局面。各单位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供给。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强化支持保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筹资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使用的效益。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探索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审查机制。加快构建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智库加强理论研究,对关键技术,结合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给予支持。

  (四)加快队伍建设。发挥人才队伍在推进健康佛山行动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围绕健康科普、医疗服务、疾病防控、医养结合、体育健身、环境卫生、职业健康等需求,充分调动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群团组织及社会化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全面实施医学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一批医学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加快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公共卫生人才、健康促进人才、卫生健康管理人才和其它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大对基层扶持力度,充实和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佛山建设的认识,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自媒体等多渠道媒介,大力宣传健康佛山行动的进展。到2022年,至少1个区建设为健康佛山行动综合示范区,到2030年全市五区均建设为健康佛山行动综合示范区;同时评选一批健康佛山行动示范项目,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增进社会各界对医学事业、健康事业、医务工作的理解、尊重与支持。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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