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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加快推进5G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19-12-09 15:32:00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佛山市加快推进5G

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

《佛山市加快推进5G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8

 

 

 

 

 

佛山市加快推进5G发展行动计划

20192022年)

 

为加快5G建设步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先进前列,根据《广东省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年底,建成5G基站7727个,5G用户数达40万户,实现中心城区和重点应用场景的5G网络连片优质覆盖。5G应用示范场景超过9个,5G在垂直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

2022年年底,建成5G基站15,533个,5G用户数达400万户,实现全市中心城区和重点镇街的5G网络全覆盖。5G在制造业、社会管理、民生服务、文化娱乐等领域广泛应用,5G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明显增强,形成全国5G应用先行区和5G产业集聚区,实现佛山5G网络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先进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5G网络建设。

1.加大5G建设力度。支持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铁塔)统筹各通信运营公司5G站址及配套设施需求,充分整合各类站址资源,优先改造利用存量设施,实现5G基站共建共享、集约建设。加快各区中心城区、交通枢纽、政府部门、产业园区和重要经济带等重点区域的5G网络覆盖,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无线宽带城市群的建设。2019年年底前,各通信运营公司要建成至少15G应用示范场景。2022年年底前,实施城乡5G网络覆盖工程,推进城乡重点区域5G网络建设。(各通信运营公司、佛山铁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2.编制5G网络建设规划。2019年年底前,佛山铁塔牵头统筹各通信运营公司的5G基站建设需求,编制佛山市5G网络建设规划。5G网络建设规划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佛山铁塔应当根据城乡发展需要和年度建设计划,适时对5G网络建设规划进行滚动修编。(佛山铁塔、各通信运营公司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3.推动5G基站规划列入土地出让的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管理清单。2020年年底前,将5G基站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新编或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明确新建和改扩建住宅建筑、商住楼、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配建通信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通信设施配套供电、通信管线控制等要求。并将5G基站规划有关内容列入土地出让的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管理清单,在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条件核实时,应当对5G基站及其配建条件的预留情况进行审核。(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各通信运营公司、佛山铁塔负责)

4.实现5G基站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住宅建筑、商住楼、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等相关单位按照5G基站建设、设计标准和规范,预留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所需的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空间等配建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各通信运营公司、佛山铁塔负责)

5.加快公共资源开放。每年1月底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各单位的公共建筑、绿化用地、物业资源开放清单,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免费开放公共建筑和杆塔等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中违规收取额外费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各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国资委、卫生健康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通信运营公司和佛山铁塔负责)

6.推进5G智慧杆塔建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5G智慧杆塔建设的推进力度,支持佛山铁塔、通信运营公司等5G智慧杆塔运营企业,统筹规划建设智慧杆及配套资源和“一杆多用”改造。2019年年底前,编制市政道路智慧杆需求汇总表,出台智慧杆建设专项规划、建设计划与技术规范。20201月起,全市新建道路要统一规划和建设智慧杆,现有道路要将各类存量杆塔分批改造为智慧杆。(市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各通信运营公司和佛山铁塔负责)

(二)大力发展5G产业。

1.打造5G产业集群。重点发展5G元器件、5G天线以及终端配件等上下游产业,瞄准国内外5G领军企业、科研院所开展靶向招商,补齐补强第三代半导体、滤波器、功率放大器等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以及智能终端等产业短板,打造特色鲜明、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5G产业集群。2022年,我市5G产业实现收入约300亿元,拉动信息服务业及新业态产业规模超千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2.培育5G龙头企业。建立健全5G企业培育机制,培育一批细分领域骨干企业。实施5G企业与制造业“牵手工程”,促进5G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将投资10亿元以上的5G产业重大制造业项目纳入市重点制造业项目库,加强跟踪服务。支持龙头企业举办5G产业发展大会、5G创新大赛等活动。对纳入佛山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库的5G企业,开展瞪羚企业分类施策、独角兽企业“一企一策”靶向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佛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促进5G科技创新。将“5G传输与组网关键技术”等纳入市核心技术攻关专项指南计划。支持5G联合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企业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和骨干企业,发展面向5G的新型大带宽信号处理、适应宽/窄频带融合场景下的波形设计、编译码、高效传输、射频与天线等关键技术。支持行业龙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组建5G创新平台,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在境外5G创新资源密集地区设立研发机构,直接利用境外高端人才、科研条件和创新环境等开展研发活动,探索“离岸孵化”新模式。对5G类科技创新成果及项目,将按照《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要求,给予财政资助。(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5G应用示范工程。

支持通信运营公司、5G企业建设面向智能制造、自动驾驶、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远程医疗、智慧城市等场景验证平台,加快推进5G应用技术研发、标准规范制定、试点示范展示,形成可行性强、统一度高的解决方案。

1.5G+智能制造。依托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在汽车制造、智能家电、陶瓷制造、家居家具、机器人等重点领域建设基于5G网络的工业互联网,开展标识解析、设备远程运维、机器视觉检测、移动机器人导航等应用。2022年年底前,5G+智能制造示范项目不少于10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各通信运营公司负责)

2.5G+智慧农业。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5G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促进5G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产业链条有机融合。2022年年底前,探索建设5G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各通信运营公司负责)

3.5G+4K/8K超高清视频。争取开展5G+超高清视频示范项目建设,扩大4K/8K超高清视频在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制作、赛事直播、游戏娱乐、景点宣传等领域应用。佛山电视台要开展5G+4K/8K超高清视频直播活动。(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各通信运营公司负责)

4.5G+智能教育。实施基于5G网络的数字化校园扩容提速工程,依托5G网络技术实现基于高清视讯的远程协同教育教学与在线资源共享,开展5G+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沉浸式教学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教育教学评测与管理;探索建设基于5G网络的教育实时监管与服务体系,提升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市教育局牵头;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各通信运营公司负责)

5.5G+智慧医疗。支持市内三甲医院率先开展5G+智慧医疗示范,发展远程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远程医疗、远程机器人手术等应用。推进5G技术在互联网医院、医学影像、数字化手术室、卫生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2022年年底前,全市5G+智慧医疗示范项目不少于5个。(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各通信运营公司负责)

6.5G+智能交通。加快5G+无人机、无人车试验场地建设。推进高速公路、高铁城轨等交通干线和枢纽的5G+智能交通示范应用。开展无人驾驶、无人物流配送试点,发展车辆编队自动行驶、高级别自主驾驶、远程遥控驾驶等新模式。2022年年底前,力争智能网联汽车在我市实现预商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各区人民政府,各通信运营公司负责)

7.5G+智慧政务。支持企业与个人利用5G终端开展高精度信息采样,实现“不见面”审批。在消防、安防、生产安全、应急等领域建设基于5G网络的移动监视、遥控、报警联网系统。在移动巡检、执法系统及视频报警平台建设中普及5G图传设备终端和警务终端。(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各通信运营公司负责)

8.5G+智慧城市。加快三龙湾5G智慧城市示范区建设。建设5G+智能抄表、智慧照明、智慧社区、智慧能源等场景,推动安防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设施接入5G网络实现互联。推动5G+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技术在文化教育、赛事直播、游戏娱乐等的应用。2022年年底前,我市完成1个以上5G+智慧城市示范项目建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推进工作机制。佛山市加快推进5G发展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我市5G网络建设存在困难和问题,加快5G产业发展,推进5G在各行业深度融合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负责)

(二)强化5G基站用电保障。市发展改革局要支持通信运营公司和佛山铁塔的5G基站建设和电力保障。佛山供电局要建立5G基站直供电改造、简化用电报装流程等相关工作机制和专职工作小组,制定完善5G基站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为5G基站提供电力保障。市市场监管局要组织查处对5G基站违规加收电费和电价外附加收费等行为。各通信运营公司和佛山铁塔要主动向佛山供电局提供转供电5G基站的有关信息及相关材料,加强与转供电主体沟通,会同佛山供电局共同做好“转改直”工作。涉及转供电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应做好表率,积极支持5G基站报装用电和“转改直”工作。(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佛山供电局,各区人民政府,各通信运营公司和佛山铁塔负责)

(三)加强5G频率保障。加大5G频谱资源使用保护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用频行为。5G基站设置与使用单位应主动协调解决合法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的干扰问题,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通信运营公司负责)

(四)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市财政局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5G网络建设、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与示范应用。将工业企业利用5G改造提升生产设备等符合条件的成本费用纳入市技术改造扶持政策范围。对符合首购条件的5G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市财政局牵头;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预警机制,建立组织严密、高效顺畅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发展攻击防护、漏洞挖掘、入侵发现、态势感知、可信芯片等5G安全产品。加强5G通信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保护,构建多层次、多纵深的综合防御体系。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市委网信办牵头;市公安局、文广旅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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