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报告

来源:佛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02 17:08:06 字号: 分享至: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我市实际,佛山市民政局组织制定《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纳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应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或专业机构开展咨询论证,同时还应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一、专家论证情况

  (一)专家论证会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9日上午,佛山市民政局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6楼会议室召开了《佛山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包括黄镔(广东金信方正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执业超过10年,三级律师,佛山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凌远清(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社会工作专业教研室主任)、陈业洪(佛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副主任)、何海韵(佛山市慈善会副秘书长)、邓敏静(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秘书长),由黄镔担任专家小组组长。会议召开前5日,与会专家均已收到会议材料并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现场听取了佛山市民政局工作小组的工作汇报,并围绕《办法》的合法性、制定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开展充分讨论,形成专家论证报意见,认为本《办法》制定主体合法,编制依据充分,制定实施具备必要性,内容条款设置基本合理恰当,适用性较强,有助于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论证。

  (二)主要意见和建议

  1.第十条第一款,建议增加评估委员会“对等级评估复核和对有关举报裁定”的职责,因为《办法》未设置复核委员会,由评估委员会来复核、裁定。

  2.第十二条,建议增加档案管理的规定:第三方评估机构须按档案管理要求制作评估材料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五年;委托期限届满后,评估材料档案须移交评估委员会。

  3.第二十五条,申请参加等级评估社会组织提交的资料,信息量大、涉及面广,建议在此条款增加对承接第三方评估机构信息保密方面的要求。

  4.第三十二条,“评估等级证书或者牌匾遗失的,市级社会组织在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刊登证书或者牌匾作废声明后……。”建议将这里的“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修改为“佛山市民政局网站”,因为佛山市民政局的官网更具有权威性。

  5.第十五条,建议将评估委员和评估专家的聘任期,由原来的原则上每届任期5年修改为3年,主要鉴于社会组织相关政策的变动调整,聘任期不宜过长。

  论证会结束后,佛山市民政局认真研究专家意见,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

  二、《办法》实施风险评估情况

  佛山市民政局委托佛山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就《办法》实施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估,并形成以下评估结论:

  (一)具有合法性。《办法》的起草制定符合法定程序、法律依据明确、清晰,框架完整,界定规范,符合国家及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合法性。

  (二)具备合理性。《办法》的起草制定符合我市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有效规范和完善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对推动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具有积极意义。

  (三)具有较强操作性。《办法》的起草制定紧密衔接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与我市多年的评估管理工作实践有效结合,内容设置科学合理,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办法》的可行性风险较低。

  (四)关于可控性的结论。《办法》的起草制定由佛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落实,从组织架构、评估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为我市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对推动市级社会组织规范建设、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其政策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实施管理风险不大。《办法》的可控性风险较低。

  综上所述,《办法》存在的风险较低,整体风险可控,本次风险评估的评估等级结论为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