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建项目公交站场配建管理办法》、《佛山市公交站场配建技术指引》听证报告

来源: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12-03 16:22:00 字号: 分享至:

为落实和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合理配置和利用城市基础设施资源,有效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效率,进一步巩固将公交站场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的配建机制,保障配建公交站场的全流程规范管理,有效推动我市公交都市建设和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佛山市城建项目公交站场配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佛山市公交站场配建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了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办法和《指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局于2019年1126日下午召开《办法和《指引》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听证程序参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执行。

20191022日,我局通过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佛山市城建项目公交站场配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佛山市公交站场配建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明确了听证事项、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参加人范围、名额及产生、报名方式。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9人其中公共交通管理和运营(TC公司、站场管理、公交运营公司)从业代表4人,房地产行业代表1人,交通运输协会代表1人,市民代表3另设旁听代表席,凡公共交通管理和运营从业人员、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交通运输协会会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听证。

2019116日,通过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按规定时限将听证会通知、听证方案、听证会议程和听证会纪律等资料送达全体听证会参加人。

20191126日,听证会如期举行。佛山市交通运输黄聪副局长担任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主持人;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规划科科长何响良担任本次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本次听证会应到参加人9人,实到9人。

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注意事项和纪律,并介绍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随后,听证陈述人就《办法》和《指引》的相关内容进行陈述,听证参加人围绕《办法》和《指引》相关问题发表意见并提出询问。听证陈述人就会上听证参加人提出的建议或意见作出回应。最后,主持人作了总结发言。

二、听证参加人对《办法》和《指引》的意见

听证会上,对于《办法》和《指引》中的相关内容,听证参加人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听证参加人在会上的发言归纳如下

(一)全体听证参加人一致肯定和赞同《办法》和《指引》,认为《办法》对我市公交站场配模式的目的、范围、适用对象、规划编制、土地供应、建设管理、移交管理、机制保障、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指引》从功能定位、配建标准、建设规模、站场布局、设施配置、实施机制等方面给出技术指引,从技术和制度两方面保障佛山市配建公交站场制度的落实,可提高配建公交站场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具有可操作性、可落实性,能够作为配建公交站场管理的基本依据

(二)在公交站场服务公交出行方面,各位听证参加人提出关于学校公交出行、公园公交服务的问题,希望在学校和公园能配套公交站场;希望配建公交站场能建设风雨连廊、无障碍通道、配套共享单车停放区域。

(三)在配建公交站场质量保修方面。各位听证参加人建议“需要移交的配建公交站场及配套设备设施,在移交前及移交后质量保修期内的安全责任及相关维修费用由土地开发单位承担;过了质量保修期的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由接收单位承担。”并明确质量保修期时间要求和考虑设置质保金。

(四)其他意见,如《办法》的表述总体上应更刚性、大型枢纽站和小型首末站设置导向、处罚办法应更具体、要求土地开发单位配合充电站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考虑安全设施与隔音设施设置等。

三、听证组织机关对听证参加人意见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我局组织相关工作负责人,认真研究了听证会上参加人发表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处理意见如下:结合听证参加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办法》和《指引》成果。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