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佛山市市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决策出台情况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1-28 15:40:00 字号: 分享至:

  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明确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2015年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专业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5年,《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卫〔2015〕86号),对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行了统一部署。我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分步实施和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一、决策制定过程

  《佛山市市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佛府〔2013〕105号)的规定,按要求完成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修订工作自2017年上半年开始启动,我局同市卫生计生局反复研究,根据我市实际,联合草拟并形成《佛山市市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住培管理办法》)初稿。2017年6月,初稿征集相关部门意见,部门无修改意见。2018年4月12日至4月25日,《住培管理办法》在佛山市政府网和佛山市财政局官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未提出修改意见。5月2日,我局对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进行了反馈。8月2日,佛山市财政局和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主持召开了专家决策咨询论证会议。会议共邀请了5名专家对《住培管理办法》进行咨询论证。并出具专家咨询论证报告。我们对专家意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住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8月15日,终稿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决定通过。9月5日,市法制局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9月13日,我局将《住培管理办法》提请市政府审议。经市政府批复,《住培管理办法》于10月22日正式印发实施并挂网公开。

  二、决策出台情况

  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和公开性的原则,《住培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补助对象和内容、补助依据、补助标准和预算编制管理、有关管理要求以及附则等部分。《住培管理办法》自2018年11月22日起实行,试行3年,原《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佛卫函〔2015〕514号)在该办法印发后不再执行。

  三、决策实施情况

  《住培管理办法》设置合法、科学、可操作,至今已施行2个多月,2017-2018年符合补助条件的484人及住培基地建设补助已按照《住培管理办法》落实到位。《住培管理办法》建立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和规范了市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推动形成了住培基地愿意施教、住培医师安于住培、乐于从医的良性循环,为佛山建设一支适应居民健康需要的临床医师队伍、建设医疗卫生高地夯实财政保障基础,初步达到决策的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