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承办《佛山市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实施方案》决策出台情况

来源: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8-07-27 15:22:00 字号: 分享至:

    一、决策制定过程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6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粤发改价格〔2015〕805号)和《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尽快建立完善我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对全市工业企业和城镇公共用水状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以及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佛山市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程序,在2015年至2018年9月期间,决策事项主要经历了以下过程。

    (一)2015年8月,采购,我局确定《方案》项目编制单位,并于同年10月份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经促部门、中介机构组成调研组,对全市用水情况进行了调查和走访,特别是对城镇公共用水和工业用水等非居民用水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

    (二)2016年1-10月,我局在全市以实地调查和派发表格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工业企业和城镇公共用水情况调查,并在调研和调查的基础上,起草了征求意见稿。

    (三)2016年12月20日,我局对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及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共计14个单位和部门意见共计收到14个单位的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局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017年3月17日,我局对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及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市机关事务局(新增)等共计15个单位和部门意见,共计收到15个单位的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局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公众征询稿。

    (五)2017年6月2日至6月23日,我局在佛山市政府网(www.foshan.gov.cn)和佛山市水务局官网(www.fswater.gov.cn)公众征询稿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2份公众意见共计7条建议。我局已于6月29日在佛山市政府网上公开对征询意见的反馈。

    (六)2017年6月21日,我局主持召开了决策咨询专家论证会议,由5位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城市管理组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论证。经咨询论证,专家组提出该《方案》在征询公众意见做相应修改后可报审。

    ()2017年9月28日,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法制局、国资委和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到纺织协会与协会成员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消除了企业代表对《方案》的误解和今后方案执行的顾虑。

    ()2017年9月,我局委托社会机构对《方案》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评估结论显示决策风险较小。

    ()2017年11月2日,经部门法律顾问初步审查,部门法制审查机构出具了2条法律审查意见。根据审查意见,我局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十)2017年11月13日,经我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同意通过《方案》。

    (十一)2017年11月16日提请市政府审议,经2018年7月5日十五届2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通过,《方案》于2018年8月1日印发,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二、决策出台情况

    与《方案》配套出台的《佛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于同日(2018年8月1日)印发,并自同日(2018年9月1日)起施行。《佛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了节约用水工作实行对居民用水户、非居民用水户和取水户进行分类管理的制度。《方案》是对非居民用水户落实节约用水要求的具体执行方案。

    三、决策实施情况

    根据《方案》要求,我市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工作自2018年开始实施,2020年将实现对全市年用水量6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全部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管理

    正文链接:http://www.foshan.gov.cn/fspubgov/szdw/0170/201808/t20180803_7173357.html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foshan.gov.cn/fspubgov/szdw/0170/201808/t20180807_71747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