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情况报告
2011年12月13日,我市召开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卢汉超,副主任徐海祥、蒋顺威、黄建丰、林邦彦、刘耀淳,秘书长周成志等24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卢汉超主持,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子甫,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学军,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金波等列席会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佛山市级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黄福洪受市政府委托,会上作了关于我市市级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报告指出,根据目前的经济财政增长情况,预计全市全年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其中市区级税收收入达到2709682万元,按现行市对区体制计算,扣除基数182475万元后,市级可集中税收收入252721万元,比年初241400万元增加11321万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936万元,可用于增加安排支出的财力为2025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以及实际支出的需要,相应增加安排支出20248万元,预计当年结余575万元。增加安排支出的主要项目有:一是用超收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发展和公共领域及民生等支出11312万元,其中第二水源项目全额贴息250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资金2255万元,国家汽车配件检验中心建设补助资金100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专项资金949万元,市行政服务中心12345市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经费709万元等;二是将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936万元,扣除债券发行费7万元后,全部安排用于广佛环线建设项目支出。
会议对此进行审议, 认为市级 2011 年财政预算超收安排主要用于建设惠民工程,办理民生实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符合有关政策要求,符合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此会议同意市政府提出的市级 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通过了《关于批准市级 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秘书长林征在会上作了《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64件,其中交由政府系统主办60件,占建议总数的93.75%;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办复率达100%,代表的满意率为100%。2011年,我市所有主办单位建立了一把手牵头办理机制,办理方式有了新变化;各单位全面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办理程序有了新起色;承办量大的单位建立了分工负责制,办理格局有了新发展;主要办理单位认真配合视察调研,开门办理有了新举措;市府办公室在北京大学举办了办理工作培训班,办理队伍有了新面貌;市府办公室督办机构和各单位内部督查科室协同推进,督促检查有了新气象。报告总结了十三届人大期间代表建议办理的主要经验和成效。十三届人大期间,我市的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483件,其中政府系统牵头办理459件,占总数的95%;代表建议的A类答复比例平均为20.5%,五年来的代表满意率平均为99.13%。五年来,市政府和各单位通过“五个坚持”,推动办理工作深入发展。一是始终坚持深化思想认识,在实践中不断丰富人民当家做主的内容和形式,自觉接受各项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依规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各项工作,接受代表审议;二是始终坚持加强组织领导,通过批示落实、参加视察督办、深入基层、出台政策文件等多种途径吸纳代表意见,由领导牵头办理代替一般人员办理,由“人来人往”办理代替“文来文往”办理,由积极诚恳沟通代替单纯行文答复,由后续跟踪通报代替答复交差了事;三是始终坚持完善制度机制,2008年修订实施《佛山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2009年转发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办理省人大代表重点建议暂行办法》,2011年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单位主要领导领办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工作的通知》,并升级完善“佛山市建议提案网络办理系统”;四是始终坚持主攻重点热点,对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热点建议等优先办理、细致办理,切实解决了革命老区、医疗卫生等一批民生问题;五是始终坚持增强办理实效,通过制定方案推动问题解决,采取措施落实建议内容,近3年来A类答复的比例逐年提高,代表的满意率在2010、2011年均为100%。五年来,通过办理建议,促进了经济发展,推动了转型升级;促进了社会和谐,增强了市民幸福感;促进了民生改善,方便了基层群众;促进了政府自身建设,形成了勤政高效、负责敬业的氛围。针对部分单位认识不到位、沟通效果不佳、解决问题不力、办理进度慢、业务不够熟练等问题,报告提出了十四届人大期间代表建议办理的主要目标和计划,具体是优化一个系统(佛山市建议提案网络办理系统)、办好两个会议(人民代表大会议案组专项会议、全市交办会议)、统筹三个环节(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健全四个制度(领导牵头办理制度、两个百分百沟通制度、调查研究制度、视察督办制度)、完善五个程序(建议交办、网络签收、推进办理、行文答复、跟踪反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三、审议和表决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作了《关于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根据报告,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403名,全市按照有关规定依法选出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378名,尚缺25名。根据有关规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选出的378名代表的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他们的当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当选的代表中,工农及其他劳动者代表137名,占代表总数的36.24% ;干部代表81名,占代表总数的21.43% ;知识分子代表106名,占代表总数的28.04% ;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和归侨侨眷及其他方面代表52名,占代表总数的13.76% ; 解放军代表2名,占代表总数的0.53%。代表中,中共党员240名,占代表总数的63.49% ;妇女代表102名,占代表总数的26.98%。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四、审议和表决市第十四届人大有关筹备事项
会议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关于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设旁听席的决定》,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9日召开,会议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市2012年预算草案,批准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2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会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八、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九、选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其它。
五、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金波提请,同意免去叶祥考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批准任命张浩辉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国生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炯为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俊峰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俭明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