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19-07-03 15:03:00 字号: 分享至: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99)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入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围绕我市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坚持“引导预期、同步解读、跟踪评估”的要求,全面、精准、及时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政策落地生效,提高企业和公众对政策的“获得感”。各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要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机制,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强化权力监督,大力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在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方面,要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要保密的外,应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在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要跟踪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调整和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在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方面,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大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三、聚焦政策落实,大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在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方面,积极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在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在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方面,按上级部门要求,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继续围绕各类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善用各类专业化平台,扩大公开内容和深度。 

  四、优化服务功能,进一步推动公开平台建设 

  在推进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方面,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并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服务功能。在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方面,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在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继续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市政府办公室将探索把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工作纳入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在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方面,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并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 

  五、提升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学习、深入抓好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各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目录。 

  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佛山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主动认领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区要抓紧按照国家、省和我市的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加快部署开展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工作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监督考核,将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18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府办〔20199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以下简称《要点》)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认真落实《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将政策解读工作贯穿至策前预公开、策中深解读、策后跟踪评估等政策发布全链条,紧紧围绕我省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全面、精准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工作,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各地要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权威渠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调整完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和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等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持续深化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综合利用各类专业化平台,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按时按质推进地级以上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和省市两级政府网站联通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高质量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建设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政务热线清理整合。 

  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各地、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积极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做法,认真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广东地方标准。开展省级部门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争取在2019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各部门要对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业务实际,主动认领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抓紧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开拓创新,加快部署开展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确保重点工作不漏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办公厅将加强监督考核,将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52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9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2019417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正确把握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就业优先政策等宏观政策取向,以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国务院各部门对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公开议题,原则上要通过政策例行吹风会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提高宏观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基本国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优化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增加中央部门项目的公开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动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推进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试点地区要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任务。以中国政府网为总门户,加快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与中国政府网的互联互通。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及早部署地级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国务院部门向国务院公报编辑部门报送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向县级融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国务院部门要积极支持地方政府政务热线整合,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政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国务院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国务院相关部门要结合基层试点经验做法,抓紧制定相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指导文件,构建政府重点信息公开标准化机制。各地要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四)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办好《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 

    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