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顺德区乐从镇和乐广场“1·18”一般坍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19 15:38:46 字号: 分享至:

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位于你区乐从镇的和乐广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脚手架局部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根据《佛山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佛安〔2011〕5号)有关规定,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研究提出事故防范处理意见。请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审核。经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区负责批复结案。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联系人:郝喜川,联系电话:8250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