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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佛山新中考改革方案出炉 将从2020年初一新生开始实施

来源:佛山日报 发布时间:2021-02-04 11:04:16 字号: 分享至:

  昨日,佛山市教育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发布《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一佛山新中考改革的纲领性方案,确定将从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等级)、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其中包含不少亮点和变化。相关人士分析,初中阶段对上衔接高中,对下衔接小学,这一方案提及的具体措施,将通过中考改革推动整个教育生态的变化。

  全科开考,英语科单设听说考试

  根据《实施意见》,2023年实行初中毕业考试、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统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实施意见》明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科目,并将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纳入考试范围。

  在考试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主要采取现场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理化生实验操作采取现场实验操作的考试方式,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的考试方式。

  此外,从2024年起,也即从2021年9月份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实施英语听说考试,将英语听力考试和口语考试相结合。

  考试成绩以两种方式呈现

  根据《实施意见》,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国家《课程方案》 课时要求和“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

  据介绍,委托或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举行。学生按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修完某学科后,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一般地理和生物安排在初二学年末开考,其他安排在初三学年的学期中间或期末开考。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科目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市、区组织实施。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由佛山市命题并组织实施。

  各科目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等级两种方式呈现。其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笔试部分)、化学(笔试部分)、历史、地理、生物(笔试部分)、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含理化生实验操作)以等级形式呈现。

  中考总分将增加至740分

  开考的13门科目中,综合考虑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和对接新高考的要求,有8门科目被列为中考的录取计分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其中,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

  据介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科录取计分科目满分660分,体育与健康科满分60分,两项合计为满分72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按卷面分值计入总分。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各按卷面分值的5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分。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采用等级方式呈现,按物理、化学和生物每门科目总分的10%设定卷面分值并转换为等级。未纳入录取计分的其他科目,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和体现。

  从2024年起,道德与法治、历史科各按卷面分值折算计入总分的比例再提高,由50%提升至60%,其他科目权重比例维持不变,中考总分将增加至740分。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自2023年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将与中考录取挂钩。考生报考提前批学校必须达到3个C级或以上,其他录取批次则对此暂不作要求。

  招生录取结合学业水平+综合评价

  《实施意见》 明确,从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等级)、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将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含自主招生)的重要依据,国家示范性高中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B 等级。录取投档时根据“同分比较原则”,对总分相同的考生,先比较是否符合优先录取政策,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方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主要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贯穿初中3年,由5个操作环节组成: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学校和教师撰写评语、公示审核确认、形成档案材料。

  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方面,《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扩大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含三二分段制等)试点院校的招生规模,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资格线,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

  指标生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名额分配政策(指标到校)是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缓解择校热,一直以来广受社会关注。此次《实施意见》明确,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采用单独批(层)次、单独录取的方法。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普通高中指标生名额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实施意见》还对公办学校自主招生进行了规定,将逐步给予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突出对学生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要求。

  在加分的项目和分值上,《实施意见》明确,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地方性鼓励性加分项目,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等相关特长和表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