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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业设计发展指导意见》《佛山市工业设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佛山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11-15 17:28:26 字号: 分享至:

  一、制定背景

  2012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工业设计城时对我市工业设计发展亲自关心、亲自过问、亲自指导,引领我市工业设计发展迈入新时代;2018年8月27日,朱伟市长在《领导决策信息》上批示要求“研提加快发展我市工业设计的措施建议”;2019年4月8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加快发展佛山市工业设计研究报告》并报市政府;2019年6月6日,朱伟市长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佛山市工业设计研究情况汇报,并就如何落实有关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强调,要全力抓好工业设计政策体系、组织运行机制、佛山“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活动等重点工作,推动佛山工业设计加快发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按照市政府部署安排,牵头有关单位,及时研究制定加快推动我市工业设计发展政策措施体系,基于我市产业基础和发展现状,结合高质量发展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草拟了三份政策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方面意见。8月16日,市政府召开佛山市工业设计政策专题研究工作会议,对三份文件进一步认真研究。 根据会议精神和各单位反馈意见,经修改完善,现形成《佛山市工业设计发展指导意见》《佛山市工业设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佛山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三年行动计划》《办法》)。

  二、主要依据

  1.《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工业设计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1〕9号);

  3.《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佛府办〔2017〕21号)。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七大部分。分别是:“一、我市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二、优化各方资源,塑造“佛山工业设计”品牌”;“三、优化设计片区布局,打造“中国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创新区”;“四、优化设计赋能有效路径,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聚合化发展”;“五、优化设计人才结构,加快工业设计引智育才步伐”;“六、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工业设计服务载体”;“七、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年行动计划》共分三大部分。分别阐述了2020-2022年我市工业设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其中,主要任务通过实施五大工程体现,分别是:实施“佛山工业设计”品牌塑造工程、实施设计片区优化工程、实施设计与产业聚合工程、实施高端设计人才引育工程和实施公共服务载体建设工程。

  《办法》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扶持方向,第三章为扶持标准,第四章为申报及扶持程序,第五章为资金管理,第六章为附则。

  (二)主要内容解读

  1.《指导意见》分别阐述了我市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加快我市工业设计发展的五大抓手;以及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要求。

  2.《三年行动计划》分别阐述了2020-2022年我市工业设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通过二个附件(《佛山市工业设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分解表》《佛山市工业设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发展项目表》)分别说明本行动计划的年度任务分解和工作分工,以及本行动计划对应的重点项目简要情况。其中,主要任务中,对照《指导意见》要求,提出实施提升我市工业设计五大重点工程。

  3.《办法》第一章主要阐明办法出台的依据、扶持专项资金性质、使用管理要求、扶持专项资金来源和扶持力度;第二章对扶持方向、第三章对扶持标准分别作了明确规定;第四章对申报及扶持程序、第五章对资金管理分别提出了要求;第六章明确了本办法配套扶持指引、施行日期和有效期等。主要如下:

  《办法》扶持专项资金的来源和扶持力度:2020年-2022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工业设计扶持专项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办法》扶持专项资金扶持方向为四大方向:支持工业设计重大活动、支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支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建设。

  《办法》各扶持方向项目扶持标准:

  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项目:佛山“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活动,安排赛事活动经费不少于300万元。每年评选不超过5项由我市各区等冠名“佛山‘市长杯’”的工业设计重大活动,按活动投入经费的30%给予事后补助,每项活动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在上一届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进入决赛并获得钻石奖、金奖、银奖、铜奖的单位,对在上一届工业和信息化部举办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获奖的单位,给予所获相应奖项奖励资金50%的奖补资金支持。打造“佛山工业设计智库”。每年投入不少于60万元。对争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工业设计之都”等对塑造我市工业设计品牌具有重大意义的专项活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项目:本办法实施期内,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或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单位,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或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单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本地区注册和成立)

  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示范项目建设:每年评选不超过30个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建设示范项目。对入选示范项目的工业设计企业、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部门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事后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鼓励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部门转化为独立的工业设计企业,鼓励引入工业设计高端人才和团队。对获得前三名的示范项目,增加20万元补助金额。

  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建设项目: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优秀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建设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办法》资金管理要求:参照《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佛府办〔2017〕21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同一申报年度,同一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示范项目建设和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建设项目。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追回全部已拨财政资金,取消企业5年内申请我市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获得工业设计扶持专项资金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业设计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办法》执行期限: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程继东、万赛芳,联系电话:83981195

  五、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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