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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应对疫情支持科技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22 17:57:08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应对疫情支持科技

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0年2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春节后返程和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2月6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从进一步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优化政府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出了5方面共20项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2月13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强化科技攻关实施科技惠企行动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提出4方面17条措施,支持科技企业稳定发展。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近期,佛山市印发《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成立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制定《佛山市关于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坚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保障要素供给、减轻企业负担,全力支持科技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特起草《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应对疫情支持科技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在政策起草过程中,我局充分研究学习国务院、科技部、广东省政府、省科技厅等政策文件精神,认真研阅广州、重庆等地科技部门推出的相关措施,局内部多次讨论、修改,同时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形成“送审稿”。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强化科技攻关实施科技惠企行动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

  《佛山市关于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政策共分为三个部分,提出16条举措。

  第一部分从应急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包括:一是快速响应,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安排1500万元启动应急科技攻关项目;二是建立省市联合自然科学基金专题目录,省市联动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三是以疫情防控为重要方向,加强科研临床重大创新平台布局和建设;四是发挥重大平台战略科技支撑作用,帮助支持企业快速复工复产;五是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高层次人才参与疫情防控;六是加快疫情防控科研成果推广应用,鼓励优秀成果提名省科技奖。

  第二部分从稳定发展方面扶持科技型企业复工复产。包括:一是鼓励孵化载体减免租金,纾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生存困境;二是扩大创新券支持范围,降低中小微企业研发成本;三是充分利用政策性基金,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四是落实省“战疫人才贷”专属融资服务;五是开展科技企业“暖春行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和研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部分从科技管理方面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包括:一是主动做好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支持外国专家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等工作;二是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优化科技项目管理;三是完善科技业务系统建设,为科技业务开展提供信息化支撑;四是加强宣传,帮助企业更好地获取和掌握有关政策与科普信息。

  四、其他说明

  本政策由市科技局印发并负责解释,从2020年2月22日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友情链接: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支持科技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