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

《佛山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利用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03-18 14:11:00 字号: 分享至:

  一、制定目的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市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公路周边的乡村已逐渐被城镇化,土地资源也越来越紧缺。随着土地价值的不断增高,曾经被“闲置”的桥下空间现在被利用得越来越多。由于目前没有相关针对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的规范性文件,导致多数桥梁桥下空间使用情况较为无序、混乱。非法占用现象严重,不仅威胁着桥梁及附属设施本身的安全,还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潜在的安全隐患。另外,这种无序混乱的使用方式,也严重破坏桥梁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影响佛山城市形象。

  基于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城市价值,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有必要调整现行管理模式,合理引导我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的使用,2019年3月我市制定并印发了《佛山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利用办法》,对桥下空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综合利用。

  二、主要内容  

  共分为十二条,其中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以“安全、有序、整洁、规范、美观”为目标,对公路桥梁桥下空间进行科学、合理利用,遵循安全第一、公益优先、属地管理、合理利用、兼顾现状、整体协调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公路桥梁完好安全,桥下空间利用有序,使公路桥梁桥下空间成为美化城市、便民利民的新亮点。

  (二)利用模式

  结合我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现状和实际利用需求情况,将我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分成城市绿化类、城市管理类和公共交通设施类三种模式。

  (三)利用要求

  明确了利用桥下空间的一般性要求和用于绿化、城市管理设施、停车场等的特殊要求。

  (四)职责分工

  明确了各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一是明确了各区人民政府,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速公路路政、养护部门等单位各自的工作职责;二是明确了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的使用者、公路桥梁业主单位、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应尽的安全保护义务,如签订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协议,在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空置期间结合安全要求进行围蔽管理等。

  (五)禁止行为 

  明确桥下空间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1、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场所、设施的,或者停(堆)放、装(卸)载危险物品。2、设立洗车、修车、加油、商业、餐饮、娱乐、集贸市场等各种经营场所、设施。3、用于生产、生活、居住或者使用燃气、电炉及明火。4、擅自对交通安全、通讯、监控、收费、供电、防护构筑物、上下水、管理用房等公路桥梁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拆改或者填塞,损坏排水管(沟),以及其他任何有损城市公路桥梁附属设施设备的行为。5、损坏、骑压、占用各类地下管线及相关设施和附属物。6、乱搭建、乱开挖、乱堆倒、乱涂贴、乱摆卖等。7、擅自改变桥下空间的用途或将占用的桥下空间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8、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禁止的其他行为。 

一图解读

部门解读

视频解读

媒体 | 发布会解读

访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