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7-03-27 09:53:00 字号: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我市将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市环委办于2017年1月印发《关于征求<佛山市再次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函》,征求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及两个燃气公司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回复,环委办代市政府草拟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327日至410(共10个工作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我局: 

  1.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污控科(邮政编码:528000); 

  2.电子邮箱:fsjianduke@126.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附件下载:附件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