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1-24 17:05:00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文化

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新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8

 

 

佛山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明确今后五年全市文化事业发展的方向,根据《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佛山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订本规划。

第一部分  发展现状与发展环境

一、发展现状

(一)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城乡。“十三五”期间,南海区“县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禅城、南海、顺德区同时创建广东省第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佛山市获得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市政府印发系列配套文件,创建工作全面铺开。截至2015年底,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总建筑面积逾130万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800平方米以上。区级以上公共图书馆6家,文化馆6家,均为国家一级馆。博物馆(含专题纪念馆)23个。禅城、南海、顺德区全面建成“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已建成1个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支中心、5个区级支中心,基层服务网点覆盖镇(街道)村(社区)。全市有32家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其中29家达省特级标准,12家获“广东省百佳文化站”称号,村(社区)文化设施基本实现“五个有”。佛山市联合图书馆服务体系发展壮大,成员馆达78家,累计办证57.2万个。公共文化活动异彩纷呈,打造了“行通济”慈善巡游、祖庙北帝诞、秋色欢乐节等重大节日民俗文化活动品牌和“魅力佛山·四季情韵”艺术惠民工程、“佛山韵律·和风鸣畅”文化艺术系列活动、“万家灯火万家弦”、南风讲坛、送书送戏送电影送展览下乡等文化惠民服务品牌。“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放映42637场农村公益电影,观众达1274.55万人次。针对外来务工群体,开展了“红动佛山·智慧阅读”外来工文化关怀活动、外来务工人员文化艺术培训工程等,其中“寻梦佛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文化夏令营荣获省级“特色文化品牌”称号,并成功摘得公共文化服务国家级奖项——群星奖(项目类)。

(二)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全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50处、市级286处。全市共公布不可移动文物1378处,国有博物馆拥有可移动文物43000余件/套。“十二五”期间共完成佛山祖庙等50余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先后启动了孔庙片区景观提升、梁园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康园改造、仁寿寺扩建等工程。南海、顺德、高明区被评为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区)。出台了《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市共有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14项、省级43项、市级79项;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11人、省级47人、市级132人;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省级6个;省级非遗传承基地6个、市级20个,市级非遗传习所4个;省级非遗研究基地1个。

(三)文艺创作繁荣发展。完成佛山重大历史文化题材美术创作工程,70余件作品列入政府当代艺术精品典藏。戏剧、音乐、美术等艺术门类的创作成果丰硕,3件雕塑、3件绘画作品入选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广东省展。“有为杯”报告文学奖、“九江龙”散文奖、“大沥杯”小说奖、“桂城杯”诗歌奖等四项广东省级奖项落户佛山。粤剧《小凤仙》和《铁面青天》,小剧场话剧《大桥下》和大型话剧《康有为与梁启超》获国家或省级各类奖项。群众文艺发展良好,推选作品连续两届获得“群星奖”。连年获得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优秀组织奖”。五年间,在广东省群众艺术三大花会上揽获金奖43个。南海、顺德区和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南海区大沥镇获“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全市16个项目入选20152017年度“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此外,南海区获得“中国曲艺之乡”称号以及首个“广东省文学之城”称号。

(四)文化交流合作广泛开展。编印《魅力佛山—文化生活地图》,广泛传播五区文化活动资讯。举办广佛肇工艺美术精品联展、广佛肇文化艺术活动演出和“陶醉中国”石湾陶艺巡回展;合办广佛澳三地戏剧交流活动;参加广东民间工艺精品暨文化创意展,推动区域文化交流。广泛开展与海外的文化交流,组织粤剧赴澳大利亚、德国及港澳地区,陶塑赴阿联酋、蒙古、莱索托,龙狮赴意大利、英国、韩国、土耳其,武术赴毛里求斯、津巴布韦,剪纸赴俄罗斯、澳大利亚,木版年画、彩灯等赴港澳台等文化交流活动30余项。同时,建立完善集“佛山文化”手机网、“佛山文化”微信、微博,以及政务网于一体的新媒体宣传矩阵,借助互联网强化与受众的文化交流。“佛山文化”微信公众号上线以来,已推送微信300多期。

(五)文化行业管理有序。按照“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原则,下放了一批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权限,编制了《佛山市文化市场管理手册》。至2015年底, 佛山市共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4612,受检率100%。坚持严管严打,建立健全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传输机构的监管、培训长效机制,形成节假日、重要敏感期、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播出检查制度,实现安全播出。开展审读、鉴定等常态工作和“净网”“剑网”等系列专项行动,净化文化市场。“十二五”期间,共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21.9万余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9.4万余间次,公开销毁非法书报刊和非法音像制品240余万份,收缴非法出版物(印制品、盗版光盘等)313万余件,确保了文化市场的安全有序。

(六)文化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积极创新管理模式。佛山市艺术创作院、禅城区图书馆和博物馆、顺德区图书馆、博物馆和清晖园博物馆、高明区文化馆等开展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顺德区在文化艺术领域开创了法定机构改革,成立了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南海区狮山镇成立“社区文化发展委员会”,开创了基层社区文化治理的“三个二”[1]模式。组建了佛山粤剧传习所、佛山艺术剧院有限公司。

二、发展环境

(一)不足与挑战

1.全市统筹力度不够,文化事业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工作的结合不够紧密,文化资源整合有待加强,“大文化”工作局面未完全形成。

2.区域、城乡、人群之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存在一定差异,高位均衡发展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

3.人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不断提升,但目前文化供给主体仍以政府为主,供给链还不够完善,“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运行机制也尚未成型,绩效评估机制还不够健全。

4.佛山文化内涵凝练不够,岭南特色文化标识度不高,“文化佛山”的城市形象不够鲜明。

5.公共文化的数字化平台建设、数字传播技术创新、文化设施数字化覆盖程度不高,制约了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水平的提升。

6.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合程度不高,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面临着挑战,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工作有待加强。

(二)优势与机遇

1.佛山是广东乃至全国的制造业大市,顺德、南海区分列全国市辖区综合实力百强第一名、第二名。作为广东省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市,佛山构建了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典型的组团式城市空间布局,为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2.佛山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积累了先行先试的实践经验。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两年延伸计划全面启动,为佛山城市文化升值和“文化佛山”建设夯实了基础。

3.“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新型城镇化、“文化强国”和“文化强省”的战略部署,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有关文化建设的精神,为建设“文化导向型城市”带来了重大机遇。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佛山市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和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佛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协调发展,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大文化”发展格局,建设“创新创造活跃、岭南风韵突出、城乡服务均等、城市形象鲜明”的“文化导向型城市”,打造“文化佛山”系统工程并在国内形成影响。

二、基本原则

价值导向、以文化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发展先进文化,提升全民文化素养,实现文化育人。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广泛动员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多方共同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统筹协调、共建共享。统筹安排,优化配置区域、部门、行业资源,推动跨界整合,提升综合效益,让全民共建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需求驱动、特色创新。面向人民群众的多元文化需求,依托岭南特色文化,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合创新,以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保障文化民生与文化惠民。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全市文化事业发展主要指标、整体实力处于珠三角领先水平,部分领域和项目居全国前列:全面建成“城乡十分钟文化圈”;镇街综合文化站全部达到省一级站以上标准,其中90%以上为特级站;每万人室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不少于1900平方米;全市联合图书馆成员馆达到200家,人均公共藏书不少于1.2册;建成“佛山文化e网通”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有效保护率达到90%以上,省级以上“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总数达到15个以上;登记在册的民办文化场馆数量超过60家;每25万人拥有1个博物馆;区级以上较大规模的文化事业单位基本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网络完善、运行高效、供给丰富、保障有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和效能化,建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落实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责任,逐步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科学系统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体系,依法科学地推进文化遗产的预防性、整体性和创意化保护。

完善文艺创作生产机制,重点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文艺人才培养工程,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精品,推动文艺精品三下乡,持续开展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

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开展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粤桂黔高铁经济带、“一带一路”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办好区域内外文化年节活动,建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效率的文化交流格局。

加强文化行业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强化文化市场执法,繁荣广电、新闻、出版事业,维护文化安全。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创新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模式,到2020年,区级以上较大规模的文化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市直公益一类文化事业单位成为全市公共文化供给侧的“中枢”,完善文化治理体系,激发文化事业发展活力。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与重点项目

一、服务好佛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文化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文化建设领域大力培育和践行“佛山制造精神”,培养造就一批立足佛山本土、弘扬佛山精神的精品力作和文艺标兵,重点组织好“宣传思想文化进企业”系列行动,为广大企业和产业工人送去丰富的精神食粮,艺术再现佛山改革先锋形象以及各行各业普通劳动者奋力拼搏、追梦圆梦的感人故事,用文艺讲好佛山故事、传承精神血脉、提升文化内涵、增强社会凝聚力、提升城市软实力。

重点项目一:“宣传思想文化进企业”系列行动

一是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企业。二是推动“党委和政府声音”进企业。三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企业。四是推动“文化艺术”进企业。五是推动“新闻宣传培训”进企业。

二、提高全民文化素养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佛山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乐善365”行动计划》,借助与民间艺术、民间故事、传统节日、民俗节庆等“结合融入”,促进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二)推进全民阅读活动。持续开展“崇文佛山·阅读春天”系列读书活动,全民阅读的综合参与率达到85%以上。广泛开展学习型机关、社区、企业、家庭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

(三)大力开展艺术教育、普及活动。组织举办优秀文艺作品基层巡演、巡展活动,通过文艺演出、作品展示、艺术讲座、创作辅导等方式,将文化艺术活动渗透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力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全面提升市民艺术修养和素质。

(四)开展“微文明·净静生活”市民行动。以“微文明”市民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净”和“静”为切入点,广泛开展“两不”行动(即“不做垃圾虫”、“不做大声公”),教育引导市民树立文明生活态度,塑造文明优雅、幸福和谐的城市气质。

重点项目二:“书香佛山”全民阅读工程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图书馆在促进全民阅读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公共藏书和公共图书馆建设,壮大佛山市联合图书馆服务网络。围绕以“国际儿童读书日”、“世界读书日”、“图书馆服务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统筹策划“崇文佛山·全民阅读”系列活动,推动全民阅读常态化、长效化,建设“书香佛山”。

三、加强公共文化服务

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效能化为抓手,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化。

(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1.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健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完善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文化设施、文化活动、文化组织等综合体系,建成覆盖全市的“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将市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打造为全市公共文化供给侧的“中枢”,以区级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镇级馆为分馆,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市、区图书馆、文化馆保持国家一级馆标准;镇(街)综合文化站全部达到省一级站以上标准,其中90%以上为省特级站;村(社区)全面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到2020年,每万人室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不少于1900平方米,全市联合图书馆成员馆力争达到200家以上。

推动户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文体广场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各级文体广场配套建设阅报栏、电子阅报屏和公益广告牌,至少建有1个简易戏台。新建城市居住小区建文化小广场,自然村逐步普及文化小广场(小舞台)。鼓励结合绿道建设和城市改造升级等,增加艺术雕塑、社区公园、文化景观,打造“家门口、零门槛”的社区文化生活圈。

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向基层村(社区)和特殊人群倾斜。扶持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残障人士的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区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创造条件提供盲人上网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采取共建的方式,在异地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工业园区设置分支机构、服务点。因地制宜建设流动文化设施,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

2.以标准化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均衡发展。根据《佛山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明确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以及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建立服务标准的实施监督评估机制。以常住人口为基数,在人均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公共文化服务的半径、公共文化自助设备设施等方面形成特色与优势。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区适时提高具体指标。

重点项目三:文化设施网络工程

市级:完成市文化馆、市博物馆、佛山大剧院建设和市祖庙博物馆改造工程(含图书馆旧馆改造、孔庙片区改造);

城市中轴线重点片区建设:推进禅城区(祖庙、梁园、仁寿寺、石湾历史文化街区),南海区(南海图书馆新馆、博爱湖片区、听音湖片区),顺德区(佛山新城文化中心,清晖园街区),高明区(西江新城文化中心),三水区(三水新城文化中心)等重点片区建设。

镇(街道):提升综合文化站(文体活动中心)建设水平,整合完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宣传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等多种功能,有条件的镇街单独设置图书馆、剧院(演艺馆)、音乐厅。

村(社区):在村居文化设施“五个有”的基础上,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文体广场,搭建戏台舞台。

 

重点项目四:“文化中枢”建设工程

将市级公共文化机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艺术创作院等)打造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组织联盟、业务统筹、展示平台、信息中心、孵化基地等职能,引领和服务基层文化机构和文化类社会组织,通过项目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的运作方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促进社会文化力量的发展壮大,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文化建设新格局。

(二)优化公共文化产品供应链

1.丰富产品供给。一是各级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国有文化企业和文化团体要生产和提供丰富优质的公益文化产品。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要不断丰富藏书、藏品,加快展览展示更新频率,拓展服务领域。到2020年,全市人均公共藏书不少于1.2册。二是持续打造“魅力佛山”“佛山韵律·和风鸣畅”系列文化艺术活动等文化惠民品牌,办好佛山秋色欢乐节等群众文化活动。推动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有机结合,打造“一区一节”“一镇一品”文化亮点。三是以佛山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为引导,依托国家和省级平台,培育名家,为群众提供更多的文艺精品、公益文化产品,推动文艺创作的繁荣。四是出台《佛山市文化消费补贴实施意见》,推动文化企事业单位挖掘特色资源,研发公共文化服务新技术,引导和支持生产更多优质的公共文化产品。

2.拓宽配送渠道。一是加强阵地建设,继续实施公共图书馆等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支持和鼓励民办文化场馆、经营性文化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服务。二是加强流动式的文化配送,服务重心下沉到基层。因地制宜加强流动图书馆、流动展览、流动演出服务网建设,鼓励送书、送戏、送电影到农村、社区、学校、企业;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开展经营性文化服务。三是完善“菜单式”“订单式”配送方式。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按需开展服务配送。

3.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倾斜对象。积极开展面向特殊人群的文化活动、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和展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生活困难群众减免收看有线电视、观看电影等费用。加快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需求。按照精准扶持的原则开展文化扶贫,实施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扶持项目。

(三)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

1.丰富数字资源。推动智能图书馆群和数字资源库建设,市图书馆建成5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市文化馆建设2个、博物馆建设1个以上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市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100TB,区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4TB

2.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农家书屋、手机图书馆、城乡电子阅报屏、网上文化社区等数字文化项目,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水平。改善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数字文化设施配备。100%完成643家农家(社区)书屋数字化改造。镇(街)现代数字多厅电影院100%全覆盖。

(四)培育多元化的参与主体

1.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一是完善各级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健全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加强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以佛山市文化志愿者总队为龙头,各级文化志愿者组织为骨干的组织架构,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到“十三五”末,力争注册文化志愿者人数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二是加强文化志愿服务品牌培育,打造“筑梦佛山”文化艺术公益夏令营、百场文化培训进村居等本土化特色文化志愿服务品牌活动。

2.培育壮大文化类社会组织。扶持培育群众文艺团队,实现各镇(街道)拥有相对稳定并经常开展活动的各类文体团队不少于6支,每个行政村(社区)业余文体团队不少于3支。大力培育和发展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推动镇级文化社会组织规范注册。鼓励有条件的业余文艺团队发展成为文化类社会组织。引导推动成立文化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管理与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将适合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3.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一是依托历史文化和传统产业的优势,加快推进民办文化场馆建设,并在有条件的街区形成集聚,到2020年,全市登记注册的民办文化场馆数量力争超过60家。二是重点在镇(街道)、村(社区)探索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管理。推动佛山大剧院等大型公共文化场馆服务社会化,探索经营性文化场馆(如剧场、电影院等)实行连锁经营、联盟合作等机制创新。引导社会力量对公益性文化场馆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重点项目五:公共文化供给配送体系工程

支持公共文化机构、企业、各级各类文化团体等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与对象,推动公共文化产品的共享。全市人均每年有一次观看文艺演出或参观博物馆、美术馆等各类文化活动,并逐年提高次数。培育民间文化自治力量,成立社区文化发展委员会,借助善行义举榜、文艺表演队伍、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宗亲会等载体发挥潜移默化的社区教育功能。加大政府购买、政策引导的力度,扩大社会组织和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文化服务的试点,增强公共文化供给的社会参与。

 

重点项目六:新市民文化暖心工程

加强对外来务工群体的人文关怀,保障新市民享受各项文化服务的平等权利。继续推进送文化、送服务进园区、社区、小区、企业,引导鼓励企业建设职工书屋、俱乐部、职工之家、影剧院等文化设施和培育文艺活动团体。打造企业文化联盟,引导一批龙头企业将自身文化建设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相结合,推动资源、平台共享,为新市民融入佛山搭建文化通道。

 

重点项目七:“佛山文化e网通”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工程

加强多网、多终端应用开发和内容服务,对接广东公共文化云,以“佛山文化e网通”为群众提供服务预约、场馆预订、图书借阅、节目欣赏、知识讲座、在线展览等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的跨界融合和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创新。

四、推进文化遗产保护

(一)推进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的规定,推动文物的预防性保护。发挥市级文物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职能,以区为责任主体,带动镇(街道)、村(居)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编制和实施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有效保护率达到90%以上,加强文物保护的绩效评估。健全文物普查登记和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加大对馆藏文物的技术性保护力度,做好社会文物管理以及流失文物的调查、征集和整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宣传,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古建筑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利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编制,因地、因事制宜地推进分类保护。做好各级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工作,推动对工业遗产、农业遗产等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利用。继续推进彰显岭南特色和文化内涵并富有活力的街区建设。

(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1.完善管理办法,健全保护机制。完善非遗保护管理办法,做好非遗的科学化、精细化保护。健全非遗保护的督查评估制度,加大督查评估力度。加大市、区、镇(街道)三级经费投入和管理。鼓励个人、社会组织以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对非遗保护传承进行资助。做好各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实施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鼓励支持传承人带徒传艺,切实培养传承梯队。制定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走进生活、增加就业。加大对各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传承基地、研究基地、传习所的扶持和管理。重点支持开展大型综合性的特色民俗节庆活动,鼓励非遗与文化、教育、旅游的融合发展,推动有条件的项目走创意化发展之路。

2.推动调查研究和传播。启动佛山“海上丝绸之路”文物和非遗普查项目,加大非遗资源的挖掘整理、分类和归档,建成资源数据库。支持各级传承、研究基地运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对粤剧等非遗项目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重点实施濒危项目和年老体弱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探索建立国家和省级非遗研究基地,重点支持对佛山非遗的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进行研究,继续出版“佛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丛书”。打造“绿荫工程”非遗传承人进校园品牌,深入开展非遗在校园的传习活动。设立市、区两级非遗专题展厅,为非遗传承提供更广阔的展示交流传播平台。

(三)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

1.加快博物馆建设。重点推进佛山博物馆新馆建设,争取达到国家二级馆建设标准,各区国有博物馆达到国家三级馆建设标准,藏品的建档率达到100%,防火防盗设施、藏品保存环境达标率达到100%。完善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博物馆建设。积极引导、鼓励、支持建设一批民办的行业、专题和特色博物馆,占比达到20%以上。到2020年达到每25万人拥有1个博物馆。

2.提升博物馆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提升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的指导意见》,公共博物馆除基本陈列外,每年自主举办临时性专题展览不少于2次。做好联合展览、引进展览,提高博物馆的展陈感染力。培育博物馆展陈示范工程,开展文博展览品牌活动。设计、制作丰富多彩的文博产品,拓展博物馆的教育、传播和服务功能,促进博物馆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

重点项目八:历史文化兴盛工程

30个古村活化作为引领和示范,挖掘、整理、记录历史资源,研究传统村落文化内涵;配合相关部门,修缮文保单位、文物、历史建筑,出台政策,鼓励和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

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村的区域整体性保护与活化创新,加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创建,到2020年,省级以上“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总数达到15个以上。

加快推进特色文化片区的建设,如禅城区祖庙—东华里历史文化街区、梁园历史文化街区、石湾“陶醉文化街区”等,创新“文化+旅游”“文化+教育”“文化+创意”等活化利用方式。

探索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保护和建设。以顺德杏坛等镇街为试点,实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保护和建设。“十三五”期间争取建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力争建成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五、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

(一)完善文艺生产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相关文件精神,出台市、区、镇(街道)三级文艺精品扶持办法,鼓励、扶持文艺精品创作。发挥专业艺术院团、国有文化企业、民营文化企业的主体作用。建立完善文艺人才评优激励制度,重点培养一批文艺名家。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培养文艺骨干,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文艺创作。完善开放式、市场化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运行机制。

(二)打造文艺创作平台

扶持粤剧、文学、音乐、舞蹈、音乐剧、动漫等优势领域建立一批创作基地,提升创作生产的能力和水平。办好“伯奇杯”中国创意摄影大赛,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大沥杯”小说奖、“桂城杯”诗歌奖、“有为杯”报告文学奖,华语文学传媒盛典、华语音乐传媒大奖等高水平赛事,带动文艺精品创作。建设一批基层创作实践基地,倡导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培育和扶持民间创作力量,依托各类文艺协会,继续开展佛山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和舞台展演,推动群众文艺的繁荣发展。

(三)推动文艺精品创作

落实“三贴近”原则,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龙头,以各级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为引导,结合重大活动、节庆等时间节点,推出一批弘扬主旋律、代表佛山形象、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学、舞台艺术、美术摄影、民间手工艺、网络文艺、文艺理论评论精品;加大地方戏曲创作生产扶持力度,促进地方戏曲出精品。

(四)传播推广文艺精品

出台重点图书出版扶持奖励计划,出版“佛山文丛”等一批文艺精品、理论精品著作。推动文艺精品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办好重点文艺评论报刊、网站和栏目,打造佛山优秀文艺作品传播的主阵地、主渠道。推动文艺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媒体有机融合,促进佛山优秀文艺作品的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尝试遴选具有代表性的佛山当代文艺精品,进行外语翻译、出版、播映、展示。

重点项目九:文艺精品工程

以实施“文艺精品锻造工程”为载体,实施精品带动战略。出台或修订《佛山市文艺精品扶持工作实施办法》《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创文艺作品扶持办法》和《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优秀展览项目扶持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大对重大历史题材、佛山经济社会发展题材、地方传统题材和地方戏曲等原创文艺作品生产传播的支持,依托国家、省级高水平赛事,实施一批、酝酿一批、推出一批文艺精品。

六、促进文化交流合作

(一)深化区域文化交流合作

落实《广佛区域文化交流合作协议》,探索广佛肇清云韶的文化交流、合作与共享,打造文化交流合作平台。以落实《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年)》为契机,发挥佛山文化资源对粤桂黔高铁经济带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积极参与粤桂琼公共文化交流,促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城市区域文化联动。落实《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规划(20142018)》,积极参与粤港澳图书馆资源共享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本土的文博资源、文艺资源和民间文化资源,与粤港澳地区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和合作。

(二)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一是落实《佛山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文化“引进来”、“走出去”优惠扶持政策,积极推动文艺院团与境外文艺院团、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馆的合作,参与境外有影响力的文化节、展会等形式的文化艺术推广交流活动。二是配合广东省打造传统戏剧、粤菜、南狮、石湾陶瓷等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十二张文化名片,依托文化部“欢乐春节”、省委宣传部“文化走出去”、省文化厅“广东文化周”等重点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推动佛山传统文化走出去。三是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省内外高校合作共建,打造推动文化佛山“走出去”的学术研究、文化教育和交流传播平台。四是打造佛山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加强与佛山各友好城市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争取建立常设性的文化交流平台,大力打造中欧交流文化系列品牌,选取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举办“佛山文化周”活动,向外推介“文化佛山”形象。

 

重点项目十:文化交流合作工程

重点打造市、区两级综合性、枢纽型性的文化活动平台,整合区内各级资源,合力打造“行通济”、佛山秋色欢乐节区域文化品牌。以广佛肇清云韶都市圈为基础,打造珠三角文化一体化合作交流平台。以高铁经济带为纽带,构筑泛珠三角区域文化合作枢纽平台。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合作交流。

七、加强文化行业管理

(一)完善文化市场体系

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行政审批便利化、规范化、透明化和可预期。改革和完善文化事业行政审批制度,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建立依法审批满意度评价制度,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操作流程,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实现行政审批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高效化,推动文化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二)创新市场监管模式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监管文化市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长效监管机制。充实社会监督力量,推进文化市场监管力量的下沉,构建起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形成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化监管格局。建立行业监管技术保障体系,充分利用行业监管的大数据平台,加强信息化管理。

(三)强化文化市场执法

推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积极加强与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和组织协调,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执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全市文化市场平安、有序、可控。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坚决查禁有害出版物力度,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及有害信息,净化网络文化环境,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四)繁荣广电新闻出版事业

坚持党管媒体不动摇,确保广电新闻出版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宣传导向。大力推进广播电视节目高清化、融合媒体制播云建设,全面提升广播电视制播技术和能力;大力推进广播电视融合媒体服务云建设,打造“广电+”生态链,推动广播电视系统服务的升级转型;大力推进宽带广电、下一代广播电视(NGB)网和有线无线卫星融合一体化建设,全面增强广播电视融合媒体传输覆盖能力;全面加强安全播出和网络信息安全建设,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融合媒体安全播出、监测监管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加强电影产业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电影制作发行放映技术新工艺新体系,促进电影产业战略升级和融合发展。建立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的出版市场,职权分明、手段多样的版权保护格局。

第四部分 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一、建立“大文化”格局

一是在文化事业领域落实好各级党委(党组)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党委政府的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拓展各级各类合作组织与联席制度的建立,深化部门间、层级间以及各界之间的跨界合作与跨域交流,推进文化资源的统筹共享与高效利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文化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和各团体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大文化”发展格局。二是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注重文化元素的渗透,推动文化事业与城市建设、科技创新、智能制造、金融资本及旅游、体育、商务、农业等的跨界融合。三是在“大文化”框架下,牢固树立以群众的文化需求为基本导向的文化事业发展理念,深化文化事业供给侧改革,健全文化生产要素体系,提高文化产品生产质量与效率,为群众提供丰富优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动态完善文化事业发展的考评指标体系、监测体系以及考评机制。

二、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加快文化管理部门职能转变与职能整合,理顺党委、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文化市场、文化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及文化受众之间的关系,实现文化“管办分离”,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二是巩固已有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法定机构改革与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有条件的区鼓励探索法定机构改革。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组建理事会,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到2020年,区级以上较大规模的文化事业单位基本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落实自主权,建立分级分类绩效评价机制,激发内在活力。三是改善公共文化机构运营模式。强化市级公共文化机构的中心馆(院)地位,发挥其作为枢纽型组织所具有的组织联盟、业务统筹、展示平台、信息中心和孵化基地等功能,不断完善联合图书馆服务体系,推进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建设,构建博物馆联盟。四是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推广“社区文化发展委员会”和“三个二”模式的社区文化治理模式。在镇(街道)、村(社区)探索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

三、加大资金投入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各级财政支出的责任。转变财政投入方式,提高具有激励性质的经费投入比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和乘数效应。财政投入资金重点向新市民和村居(社区)基层倾斜,落实对体现区域特色的重大文化项目、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保护的扶持政策。完善以“供方”为主的消费补贴机制,积极探索文化产品采购政策,完善财政投入绩效评价机制。二是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文化投入机制,拓宽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融资渠道。探索推行公私合作的PPP模式,鼓励企业、个人、社会团体等社会各界以捐赠、赞助、合作、冠名、建立基金等形式参与文化事业建设。

四、建立健全政策法规

一是加强文化立法的调查研究和文化法规宣传,助力文化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发展。推动制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领域的地方性文化法规。二是健全市、区两级文化事业发展系列政策体系。推进文化领域依法行政,成立文化决策咨询委员会,完善重大项目社会听证和咨询制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依法行政机制。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文化人才引进、培养、激励、考核和服务保障机制。制定《佛山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力争建立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稳定高效的人才队伍,推进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文博、非遗、文艺创作、文化研究、乡土文化、文化管理等专业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多渠道引进或培养高层次的领军型、复合型文化人才,探索建立全市文化人才专家数据库,吸纳省内外著名文化专家、学者和特殊人才入库,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二是建立文化人才培训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区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1] 即成立两个会——文化发展委员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两个团——群众艺术团、文体社团,两个队——文体辅导队、文体义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