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04 09:46:09 字号: 分享至:

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进入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KTV)、美容美发场所、洗浴场所(足浴、按摩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健身房、室内游泳馆、游戏厅、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密闭通风不良场所的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所有进入剧院、电影院、体育馆、游乐园(场)、露天游泳场馆、旅游景点室内场馆等场所的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三、全市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须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对有外省、外市旅居史人员要督促落实“三天两检”)。对在酒店、宾馆举办的聚集性活动要落实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四、全市各类公共场所、村(社区)、住宅小区、写字楼(办公大楼)、工厂、企业须严格加强管理,落实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外卖、快递、家政服务、装修维修、装卸搬运等人员须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凭证进入。

  五、全市各类公共场所须落实“预约、错峰、限流”要求,严格控制接待量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须严格按照核酸检测频次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人”。

  六、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的会议、培训、演出、人才招聘、展览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压严压实各方责任,严格控制人数,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七、市民群众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前往高中低风险所在地市。

  以上措施从9月4日起执行,后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均应履行相关责任,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规定。对违反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