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17 09:55:36 字号: 分享至: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态势进一步向好,但是受境外疫情不断蔓延的影响,疫情境外输入和境内反弹的风险仍然存在,必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放松。为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到双战双赢,现就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通告如下:

  一、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应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养成“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无呼吸阀),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非必要,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赴境外人员,应遵守当地有关疫情防控指引和管理规定,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请及时就诊或居家观察。

  二、落实人员分类健康管理。来(返)佛山人员应主动做好体温监测、个人防护,配合健康管理。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来(返)佛山时须持有到达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佛山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

  三、强化入境人员管理服务。入境来(返)佛山人员,须按规定配合做好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结束后应配合社区健康管理,每日自主测温,并主动在粤康码上申报健康状况。港澳入境豁免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应当在申报范围活动,主动配合社区管理和用人单位随机抽查。

  四、完善重点场所防控。各超市、商场、酒店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和酒吧、影剧院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应严格落实入场扫码登记和体温监测。场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应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公共文体场馆和旅游景区可采取预约登记、智慧导引、线上服务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访客。农贸市场、肉联厂、冷库等应主动配合做好环境监测、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以及重点食品核酸抽样检测。

  五、严格重点机构防控。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母婴服务类机构等特殊单位应落实高于社会面的管控措施,制定周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人员出入管理,限制探视人员数量,禁止可疑病症工作人员上岗。

  六、做好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各医疗机构应全面推行预检分诊制度,鼓励看病网上预约,做好门急诊和住院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加强医护人员的科学防护和健康监测,完善诊疗流程,加强诊疗环境清洁消毒,严防院内感染。市民就诊、探视、陪护应当按照医院相关指引,配合做好防控措施。

  七、强化校园及校外培训机构防控。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落实师生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踪登记报告和发热症状监测,规范发热症状预警处置。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落实出入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做好培训场所的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八、企事业单位履行防控职责。各单位应强化日常防控管理,做好公共区域通风、清洁、消毒,完善应急预案,准确掌握、及时报备、强化管理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佛山人员。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等应落实人员出入登记管理和每日体温监测,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

  九、夯实社区防控。全市社区应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出现疫情的社区应根据防控实际,采取科学合理管理措施,依法依规、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应组织和动员市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灭蚊虫、倒积水,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加强公共场所、小区楼道电梯等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强各类冷冻潮湿密闭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全面落实日常卫生保洁制度。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此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