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1-12 16:25:21 字号: 分享至:

      为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围绕“1+7+N”工作体系,进一步深化我市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加快建设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综合成本最低的营商环境高地,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聚焦共渡难关提升企业获得感

      (一)建立健全政企互动沟通机制。科学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减轻疫情对企业发展影响,完善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提供“一站式”个性化帮办服务。加强各区、镇街、园区的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队伍建设,做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进一步完善“暖春行动”活动机制,逐步拓展暖企范围,强化问题跟踪解决机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营商环境成果展示专窗,汇集展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提高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举办佛山“企业家市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充分发挥工商联、商协会作为政企沟通桥梁纽带作用。

      (二)千方百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严格落实落细各项市、区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扶持政策,建立政策评估机制,跟踪政策实施效果。深入实施国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实好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以及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契税等优惠政策。继续用好用电补贴,加大转供电整改力度,探索开展天然气直供气改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稳定社保缴费方式,平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社保补贴政策,确保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按照国家规定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及时向社会公布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一律予以取消,不得新设。

      (三)深化扶持政策标准化改革。按照“服务标准化、指南标准化、流程标准化、材料标准化、时限标准化”的措施体系,依托扶持通平台加快政府扶持资金的兑现。推进扶持通平台大数据集成和应用工作,提升企业申报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在禅城区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扩充标准化事项,2020年7月前,试点成果扩大到全市范围,力争纳入事项兑现时限压缩率达到50%以上。

      (四)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落实国家、省关于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要求,分类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健全涉企政策评估调整机制,适时开展由工商联、行业商协会等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参与的政策咨询和评估活动。充分利用网上政务平台、“两微一端”等方式,健全畅通便捷的政企互动网络平台。

      二、围绕重点改革擦亮佛山品牌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佛山市商事主体一门式受理审批平台功能,实现商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1天办结。推进“证照联办”改革,拓展主题事项范围,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促进“准入准营”大提速。加快企业身份认证电子化,在批准企业设立的同时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刻制实体印章。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推行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商务、公安、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开展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六)加快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简易审批程序。加快推行“标准地”供应模式和出台“带项目(方案)”出让项目年度清单,落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制度,完善项目前期辅导服务,实现工业项目、高新技术项目“拿地即开工”。推广应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一张蓝图”。以村级工业园改造为契机,开展改造园区区域评估。以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三水新城启动区和西江新城北片区作为试点,启动区域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全面改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进数据共享,实现“一张表单”精准指引办事。

      (七)促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取消企业间办理存量非住宅交易网签并广泛宣传,逐步推进“一窗办理”,实现企业办事“只需进一个门,在同一窗口,交一套材料,用一个环节,跑一次路”;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推行在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企业不动产抵押贷款1天办结;遵循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并按照规定的索引信息查询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是否存在共有情形、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加强土地权属纠纷信息公开,按规定公示土地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等信息。

      (八)优化“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整合升级建设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我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级联办、异地可办、掌上即办”。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通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和前后台业务协同,在全面实现区内通办的基础上,推行跨层级整体政务服务改革,实现市、区、镇三级政务服务互通互办。持续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完成各区各部门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的刻章和备案工作,并应用于电子证照签发。畅通市民评价入口,整合并拓展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评价渠道,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层级全覆盖、渠道全覆盖、业务全覆盖。

      (九)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市纳税便利化改革力度,全面推广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系统、银税互联自助办税平台,加大“减税宝”“云退税”“企业自主申请研发项目前置鉴定”等宣传复制力度,树立纳税便利化“佛山样本”。加强税务部门与人民银行的沟通和衔接,加快退税速度。严格按照审批时限开展留抵退税审批,不额外要求纳税人提供非必要证明材料。统一规范各项税费业务办理流程,全面推行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

      (十)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口岸降费、规范收费,强化口岸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明确收费标准,落实降费措施,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进一步降低通关整体费用。推进“单一窗口”标准版新上线功能的推广应用工作,持续提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业务覆盖率和企业应用率。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改革,简化企业申报单证,不断优化口岸通关流程。稳步推进“智慧码头”建设,提升口岸作业效率。

      (十一)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编制容缺服务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行;推广“信易贷”“信易批”“信易行”等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评价体系和模型,切实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完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支撑开展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打造信用监管示范行业。

      三、对标一流不断打造服务型政府

      (十二)优化获得水电气便利度。推动水电气等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合并纳入市政公用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审批服务一体化平台协同审批功能,实现供水、供电、燃气报装手续提前到开工前办理。持续优化获得水电气报装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规范公示信息服务,加强办理便利度和透明度,推动多渠道预约办理和查询服务。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一体化平台,对市政公用设施外线工程实行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十三)提高获得信贷便利度。以推进统一担保体系建设为抓手,探索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加强涉企市场监管、海关、司法及水电气、通信、税费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大涉企征信数据、金融资源和涉企服务等资源整合力度,畅通企业征信信息查询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对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粤信融平台、中小融平台,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探索研究“信易贷”专项风险缓释基金或风险补偿金,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效。引导建立适应中小微企业特性的融资信用评价体系,完善惠企政策、研判风险、风险补偿、违约处置等机制。不断优化升级“银税互动”平台,为诚信纳税的高科技、轻资产民营以及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贷款,增强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十四)以提升效率为核心优化执行合同。建设佛山法院新一代现代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提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互联网审判等交互式服务。建立健全多元纠纷机制建设,建设在线多元解纷解决平台,推动调解与诉裁对接机制,实现企业涉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推广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进一步降低执行环节的费用成本。强化对律师、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执业规范、收费等管理,促进鉴定机构压缩时限、提高质量。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

      (十五)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和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措施,制定全面系统的繁简分流、快速审理办法,实现简单破产案件标准化处置,提高破产办理效率。持续推进破产专业化建设,提高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完善无产可破案件援助资金制度,对已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减免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夯实“府、院”统一协调制度机制,加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法院之间的信息共享,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统筹解决破产工作难题。建立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加大对破产法作用和理念的宣传力度,倡导管理人对劣势企业提前介入。扩大向破产管理人开放财产调查权限,方便破产管理人依法清收查控相关财产,推进破产案件办理进程。

      (十六)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优化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制度,规范优化标后监管、专家管理、异议处理、合同履约、投诉等管理制度。加快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优化招投标流程,加强前期服务。鼓励创新招标评标模式,健全政府采购定点系统。企业通过办理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在线完成政府采购平台注册,参加政府采购,无需再办理CA证书,实现“无窗口”受理。完善政府采购平台和工程招投标平台功能,开发上线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线上支付功能,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和履约保证金,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十七)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加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开展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托管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推进知识产权申请便利化,提高专利快速预审效率,进一步压缩高质量专利审查时间。将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和专利费用减缴备案的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及风险补偿机制,2020年争取质押融资额同比增长5%。推进中国(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重点加强我市智能制造装备和建材两大产业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的全方位服务质量。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取证作用的发挥,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十八)强化涉企执法规范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认真研究梳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领域相关规定,修订相关领域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全覆盖,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抽查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十九)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做好“人才新政23条”政策宣传,注重政策效果评估,推动人才待遇切实落地。推动佛山与大院大所的合作,2020年实现全市引进大院大所组建科技创新载体平台总数100家。做好人才落户、子女教育、社保医疗、住房保障等工作,提供高效便捷人才服务。探索研究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措施,积极引进境外高端人才。完善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评价机制。规范准入类职业资格管理,逐步推动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向社会化等级认定。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办理登记备案工作。健全“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正常秩序。

      (二十)加强包容普惠创新,提升城市品质。跟踪评估《佛山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加快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2020年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39所。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实现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大力发展社会办医,建设完善城市急救医疗服务体系。聚焦重点断面达标,落实重点工程项目,不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化、国际化、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7条新增高速公路纳入省高速公路网,完成“一环”辅道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一环”西拓工程,开工建设季华路西延线、塘西大道三期及南延线等项目,再打通20条“断头路”。加强城市规划工作,推进城市更新,建设大湾区高品质森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