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人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

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9-30 18:06:13 字号: 分享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推进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着力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加强乡村振兴人才保障,强化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为全面开启“十四五”乡村振兴新征程提供坚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深入实施我市3.0版“促进就业九条”,持续落实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等政策,2021年全市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0人。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带动就业补贴等各项扶持,2021年全市发放惠及农村人口的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2000万元。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切实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兜底帮扶,2021年全市全年新增开发300个公益性岗位,其中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开发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林区管护、公共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维护、乡村快递收发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的比例不低于25%。(责任部门:就业创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各区人社局)

  (二)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质量。2021年全市举办乡村振兴专场招聘会6场。推行“互联网+就业”服务,以“佛山人才网”为依托,打造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做好“实名制”就业失业登记,完善农村劳动力供需信息数据库,畅通线上线下办事渠道,实现基础业务“零跑腿”,就业登记业务“秒批秒办”。组织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今年全市组织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不少于30场,其中在乡村地区开展不少于6场。落实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就业创业促进科;各区人社局)

  (三)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和“百万农民”培训项目,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配合涉农龙头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优先面向一线员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依托“粤农通”“广东远程职业培训网”“腾讯课堂”等平台开展免费线上培训,打造“随时学”“专家号“田头课”等培训主题。配合农业部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全市2021年完成农业从业人员培训1万人次(含网络课堂、田间教室、田间指导等),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600人。会同农业部门加快开发涉农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和评价规范。组织开展佛山各类技能竞赛涉农项目,牵头组织各级机构遴选11个项目优秀选手代表佛山参加广东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配合落实三项工程就业创业专属金融服务产品,促进三项工程相关创业项目展示和资源对接。(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各区人社局)

  (四)实施各项富民兴村品牌工程。深入实施“粤菜师傅”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粤菜师傅”人才体系、产业体系、标准体系、文化体系建设,将“粤菜师傅”富民兴村名片擦得更亮,2021年力争完成粤菜师傅培训4500人次以上。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高质量发展意见,加快推动省、市共建佛山市技师学院为广东省高水平技师学院工作,打造一批民办技工教育示范学校,推动高明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支持技工院校开设涉农类专业。推进南粤家政扩容提质,2021年培训10000人次,促进就业20000人次。以农村劳动力为重点,打造家政服务优秀从业人员队伍。全面提升“乡村工匠”技术技能水平,鼓励各类培训机构组织农业从业人员开展实用插花技能、渔民安全生产等涉农(工种)项目培训;同时,选择市场需求大、可就业创业的花卉栽培、电焊操作等最小技能单元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发放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会同农业等部门积极开展网商运营、网店美工等“农村电商”培训,全年开展农村电商培训900人次以上。贯彻落实“百园万站”专项行动,按规定扶持建设农村电商基层服务示范站。(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创业促进科、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市技师学院;各区人社局)

  (五)标准做好劳务协作工作。加强与黔东南州的沟通对接,每年开展不少于17场专场招聘会,为黔东南州提供12000个以上匹配度较高的就业岗位,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劳务协作转移就业任务。开展“南粤春暖”专项就业服务和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活动,切实做好异地务工人员稳岗和返岗工作。(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就业创业促进科、市技师学院;各区人社局)

  (六)加大对乡村地区人才支持力度。落实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认真组织实施我市农业农村人才评审工作,依托市林业农业、建筑、轻工、工艺美术等职称评审委员会,加大对园林、养殖、陶瓷、民间建筑等我市特色乡村人才的发掘力度,继续挖掘培养烹饪、家政、农村电商、能工巧匠类型人才。探索开展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力争在年底前组建1至2个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解决“田秀才”“土专家”缺乏评价使用渠道的难题。优化职称评聘机制,涉农科技、规划、建设类专业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应有一定期限的服务农村经历。充分利用人才政策大力引育乡村振兴人才,为乡村振兴人才提供“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支持乡镇在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责任部门: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博管办、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各区人社局)

  (七)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激励倾斜政策。推进区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研究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区域内人员“统招统管统用”。加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政策倾斜力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类供给、二类管理”政策落实。(责任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

  (八)完善城乡统筹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持续推进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确保应保尽保、一个不漏。进一步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并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持续扩大本地城乡居民参保覆盖面。落实八类特定人群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创新创优社保经办服务,简化优化社保经办流程,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等,让参保人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责任部门:规划与基金监督科,养老和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市社保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办公室;各区人社局)

  (九)加强异地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建设领域联合执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等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推动基层人社部门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不落实两制一金的执法力度。全面完善劳动保障预警分析系统和佛山市工程领域工资支付监控信息系统的建设,强化劳资领域风险研判和排查预警工作,减少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风险隐患。进一步畅通异地务工人员举报投诉绿色渠道,提高网上举报投诉平台、国家根欠线索反映平台等举报投诉案件处理效能,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各区人社局)

  (十)扎实做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专项工作选派有能力有担当有情怀的干部开展帮扶工作,充分发挥人社在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优势,打造人社乡村振兴示范点,就地就近服务群众。(责任部门:办公室、市社保局;各区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市人社局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就业、技能、社保、人事人才、农民工权益保障、定点帮扶6个专项小组,优化工作机制,调配精干力量开展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分工方案,梳理任务清单,把工作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落实到个人。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做到过程可调度、效果可检验。

  (三)加大宣传力度。用人社帮扶乡村振兴的生动事实和群众的感受说话,大力宣传人社部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贡献和经验做法。围绕人社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解读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