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20 21:07:03 字号: 分享至: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2023年广东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审批“益晒你”行动方案(2023年修订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现就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赋码审核管理机制

  原则上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需前往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项目赋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14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的通知》的规定予以赋码审核。属非工程建设项目但需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审批事项,以及因项目实际情况确有需要的,可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申请项目本地赋码,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但需占用挖掘道路、砍伐树木办理相应审批事项等。纳入禁止建设负面清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予本地赋码。

  需本地赋码的项目由申请人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申请项目本地赋码,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人员根据申请人填写的赋码申请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项目本地赋码确认。确认通过的,由系统自动进行项目赋码并反馈给申请人;确认不通过的,综合服务人员需将不通过理由反馈申请人,指引申请人进一步完善信息规范操作重新申请,或指引申请人前往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项目赋码。

  二、加强补正办件的跟踪督办及管理

  各审批部门要做好补正办件的跟踪、辅导、催办工作,按照“谁发起,谁跟进”的工作原则,由发起补正的审批人员督促申请人及时补齐所需材料。对于需要进行补正的办件,由审批人员在发起补正时同步确认超期未补正的处理方式:系统自动退件或由发起补正的审批人员操作退件。

  选择系统自动退件的,由审批人员在发起补正时一并确认回执内容。申请人超期未补正的,由系统分别在补正规定时限到期前5个工作日和前2个工作日,通过发送短信和系统消息的方式提醒申请人完成补正;如申请人仍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所需材料,系统将按照审批人员确认的退件方式和回执内容自动退件至申请人,并同步短信提醒申请人和审批人员。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超期未补正的办件按照系统自动退件的方式批量进行处理。

  三、加强业务培训指导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对本行业各级审批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强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的政策解读和审批要点解析。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主体作用,结合申报和审批工作实际,定期对审批办件进行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审批要求,加强审批指导,切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各级审批部门应定期组织审批人员、综合窗口人员、代办人员等申办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充分熟悉审批业务规范及系统操作,加快审批效率,严肃审批流程。各级审批部门应按照全市一套标准的原则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如有调整或优化的意见建议应及时向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由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整优化实施,各级审批部门不得擅自调整受理和审批的标准、规范和材料。

  四、加强全程网办业务管理

  原则上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均应全流程网上办理。因项目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上办理的,应以便利企业群众办事为导向,由各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项目审批部门结合实际协商解决,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


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