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安家费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10-22 11:13:05 字号: 分享至:

  政策原文: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安家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等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38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安家费申报要求、待遇申请和发放的具体操作办法等内容,我局起草了《佛山市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安家费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通过出台细化的细则,方便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申请安家补贴,为深入落实《办法》提供支撑,促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向佛山聚集,提升我市高校竞争力。

  二、《细则》依据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等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扶持办法的通知》。

  三、《细则》主要内容

  《细则》共14条,对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的资格要求、待遇的申请、发放和管理予以规定。第一条规定了出台细则的目的依据。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第三条规定了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第四条至第十一条规定了发放标准、申请程序、待遇发放、组织实施和管理。第十二条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情形。第十三条规定了实施日期和其他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的事项。第十四条规定了细则的解释部门。

  四、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

  (一)《细则》明确安家费的申请由用人单位通过佛山人才网在线申请。

  (二)《细则》明确安家费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三)《细则》明确续领补贴须资格复核。

  (四)《细则》明确港澳台等人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