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张枫:实施“名校集团”动态管理机制,考核不合格重新组建!

来源:佛山日报 发布时间:2021-02-05 19:19:24 字号: 分享至:

  当前,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管理成为多地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在佛山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佛山市政协委员张枫建议,要切实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对“名校集团”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职、考核评价不合格、群众意见大的名校教育集团实行摘牌处理,重新组建。

  2020年,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而近年来,佛山深化学区化、集团化、一贯制办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特色多样教育的需求。记者从佛山市教育局了解到,截至今年1月,全市共组建36个办学集团和10个学区,成员学校分别达到121所和213所,带动区域内相对薄弱学校和新建学校共同发展。

  张枫认为,通过集团化办学,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质学校开分校等方式,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使教育基础薄弱的学校也能拥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效益利用的最大化,以此推动我市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不过,“名校集团化办学”的实施也存在体制、机制上的障碍。张枫在预提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名校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中表示,名校集团化会使办学公众期望和企业化运作之间存在矛盾、名校品牌过度使用也会使优质办学资源稀释,同时,对于没有跻身名校集团的一般学校来说,还可能面临优质资源的挤出效应。“如果这些未能跻身名校集团的学校往往又以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主,这极有可能加剧基础教育中新的不平等。”张枫说。

  张枫认为,要使得“名校集团化办学”发挥真正作用,就要遵循集团化办学的特有规律,其前提是集团内部人权、物权、财权、事权的统一,真正让新的学校处于名校的管理下,而不仅仅只是挂一块牌子。要避免出现一个集团、多个法人的现象,而且教育集团也不是越大越好、越多越好,其前提是要有利于管理,有利于优质资源的充分利用。

  为此,张枫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集团制度建设。“名校集团化”办学可运用“一长多校”、委托管理、兼并融合、结对提升等模式进行管理,建立名校集团“捆绑考核”等绩效评价机制,强化核心学校的辐射引领功能。而集团内教师柔性流动也可大力推进。张枫表示,教育部门可授权名校集团校长统筹管理教师,由校长根据实际工作和学校发展需要,名校和成员学校合理调配交流教师,比例不低于20%。特别是将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均衡安排到集团内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任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此外,“集团化办学”还要统筹开展教育教学和质量监测,优化考核激励。其中,名校集团统筹管理教育教学活动,并对“名校”和成员学校的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实现全程“捆绑”监测,按同一标准监测诊断,同一考卷评判效果。而市教育局也可制定出台《“名校集团化”办学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名校集团”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职、考核评价不合格、群众意见大的名校教育集团实行摘牌处理,重新组建。真正发挥“名校集团化”办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积极作用,用发展成绩回应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