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尚鹏

来源:市博物馆 发布时间:2021-01-08 15:11:44 字号: 分享至:

明,佥都御史,有政声。   字少南,桂城叠村头坊人。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进士。初任江西乐平知县。继升监察御史,出劾南京、浙江军饷,按察河南、浙江。所到锄奸肃纪,请罪参将戚继光、张四维,揭发胡宗宪失律、贪淫及军兴督抚侵吞军费等情状,按治乡官吕希周、严杰、茅坤、潘仲骖等子弟僮仆,罢黜吕希周等为民,一时豪宦墨吏,望风而去。巡按浙江时,民苦徭役,遂议将田赋、杂税乃至兵役,实行折银合并征收,督行一年,卓有成效,乃上疏“请均徭役,杜偏累”,以后成为全国推行的征收赋税的法定制度,史称“一条鞭法”。隆庆二年(1568年)春,升右佥都御史,辖两淮、长芦、山东三运司,兼理畿辅、河南、山东、江北、辽东屯务,劾内侍张恩擅杀人和两淮巡盐孙以仁收受赃款罪。后遭权势攻击,落职为民。万历四年(1576年)冬,复官巡抚福建,请免所欠饷款5万余两,劾罢总兵官胡守仁,全面推行“一条鞭法”。次年,任左副都御史,被权臣张居正令吏科陈三谟告发尚鹏补给年月有错误,罢官回籍,居家4年卒,时58岁。天启中,谥惠敏。著有《百可亭稿》16卷、《奏议》10卷、《殷鉴录》和《行边漫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