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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延长<佛山市城市更新局关于推动拆除重建类旧村居改造项目实施的指导意见>有效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佛山市城市更新局 时间: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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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佛山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延长<佛山市城市更新局关于推动拆除重建类旧村居改造项目实施的指导意见>有效期的通告》的制定背景和主要依据

  2021年,为规范我市拆除重建类旧村居改造项目的实施,市城市更新局出台《佛山市城市更新局关于推动拆除重建类旧村居改造项目实施的指导意见》(佛更新〔2021〕2号),从改造流程、前期工作主体的确定、项目范围划定与规划容量论证、市场改造主体选取、项目实施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推进进行规范。考虑到旧村居改造项目实施时间较长,此前依据佛更新〔2021〕2号启动的部分旧村居项目仍在实施过程中,为保障项目实施推进有充足的政策依据,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对佛更新〔2021〕2号文的有效期进行延长。

  二、《佛山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延长<佛山市城市更新局关于推动拆除重建类旧村居改造项目实施的指导意见>有效期的通告》主要内容

  将《佛山市城市更新局关于推动拆除重建类旧村居改造项目实施的指导意见》(佛更新〔2021〕2号)有效期延长三年,即有效期至202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