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打工人
留言日期:
2021-05-04
主题:
住房公积金使用
内容:
个人在外地用公积金加商业贷供了套房,近期因为遴选考入佛山,想问之后我可以公积金还我之前的房贷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5-04
答复时间:
2021-05-08
答复单位: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提交的问题经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回复如下:在异地(佛山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如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是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户口所在地购建住房。如网友符合异地购房提取条件,请按手续须知提供相应的资料原件预约至我中心业务窗口申报。具体手续请登陆我中心网站 (http://fsgjj.foshan.gov.cn/)——办事指南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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