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部门处理,答复如下: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答复如下:市民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佛山市农业农村局?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公布佛山市禁养烈性犬名录的通告》(佛农农通[2020]4号)的规定,佛山市禁养烈性犬目录中的犬类以及具有烈性犬犬种血统的杂交犬不论大小,皆应当按照《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中烈性犬相关管理条款执行。该名录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目前,我局已就恶霸犬的认定问题积极与市农业农村局沟通,等待市农业农村局的答复。在未明确之前,我局暂时不受理备案。如明确不属于具有烈性犬犬种血统的杂交犬,我局将会联系市民再次提交申请。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开展时间不长,不少地方还需进一步完善,给您造成了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答复如下:《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引导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佛山市禁养烈性犬名录,西藏獒犬、比特斗牛梗犬等27个品种正式列为禁养名录,烈性犬名录中的犬类以及具有上述27个犬种血统的杂交犬不论大小,皆应当按照《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中烈性犬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针对恶霸犬是否具有比特斗牛梗犬和斯塔福郡梗犬血统的问题,我们正与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请市民耐心等待论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