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曾生
留言日期:
2021-04-08
主题:
特殊门诊
内容:
我父亲此前在阳江属于糖尿病特殊门诊医保的,现户口计划转来佛山,其特殊门诊在佛山如何认定?是城市间直接内部认定还是需要阳江这边医保局提供材料?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4-08
答复时间:
2021-04-12
答复单位: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提交的问题经由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处理,回复如下:根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暂行)》(佛医保〔2020〕70号)第十条规定:“符合门特准入标准的参保人,须经市内有门特确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其中甲类门特由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确认;乙类及丙类门特由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确认;精神类疾病、肺结核由专科医院确认;新冠肺炎康复治疗病种由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确认。 ” 按照参保人所述的情况,如需在我市享受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需先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待医疗待遇生效后,凭借既往相关糖尿病化验单、诊断书等资料到我市二级(含)以上的具有门特病种申请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确认,待医疗机构审核通过后,才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谢谢。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