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u
留言日期:
2021-04-06
主题:
关于公积金贷款资格问题咨询
内容:
由于现在有不少单位经常是本月下旬交缴上月公积金的,如本月初(4月)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但3月的公积金要到4月下旬(20号左右)公司才交缴,而2月及以前的1年内各月都有交缴,这种情况有否影响本月公积金贷款审批;另外夫妻双方同时都申请同一房的贷款,如一方因上月未显示交缴,会影响另外一方的审批进度吗。望贵中心,尽快答复。为盼!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4-06
答复时间:
2021-04-13
答复单位: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提交的问题经由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回复如下:我市贷款办法规定:“贷款申请之月起,前6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如来电人在2021年4月申请贷款,则公积金2020.10至2021.3应连续依时缴存(即3月汇缴2月或3月,4月汇缴3月或4月),且累计依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才符合条件申请贷款,缴存满3年依此累计。如有特殊情况,请贷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向承办银行说明情况。如夫妻双方均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向受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如一方暂不符合条件申请的,则另外一方也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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