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David
留言日期:
2020-10-18
主题:
关于幼儿园小朋友申请医疗保险
内容:
请问我家小朋友(本本市户籍)已入读幼儿园,如何去申报年度的医疗保险,需要什么资料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0-18
答复时间:
2020-10-21
答复单位: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佛山市12345热线已于2020年10月19日16:13:26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的小朋友准备在顺德区参保,您反映的问题经由顺德区乐从镇政府:乐从镇社保办处理,答复如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本市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随迁子女,可按规定以居民身份参加本区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符合本市招生政策在本市学校就读的,还可享受区财政的参保补助。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小孩父母一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指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申请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其已在本市以外(含港、澳、台)地区入户且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以下统称“小孩”),可以居民身份参加本区基本医保。

二、享受财政参保补助条件:一是年满三周岁(含三周岁)以上;二是符合本市招生政策,在本市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就读。

三、保险年度:每年1月1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

四、参保地确定:

(一)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以其户籍所属区作为小孩的参保地。

(二)父母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其中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以父母其中一方的基本医保关系所在区作为小孩的参保地。

(三)父或母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其子女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

五、缴费标准:

(一)以上级部门当年公布为准。其中,符合享受参保补助条件的小孩,应缴交的保费由政府财政与个人共同负担;不符合享受参保补助条件的小孩,应缴交的保费由个人全额负担。详情可于年度续保期间登陆顺德区社保局网站查阅。

(二)中途参保的:按个人全年应缴保费计算征收。

六、办理时间:年度申报参保业务时间为每年10-11月。需要参加下一年度基本医保的,须按时到社保办事处重新申报;中途申报参保时间为每月23日前的工作日。

七、生效时间:年度参保的,缴费达账后,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中途参保的(新生儿除外),缴费达账后,从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的,缴费达账后,从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八、参保手续:

(一)区内中、小学就读的小孩

自2017年度,异地务工人员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小孩办理年度(或中途)参保时,选择与社保部门签订《顺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扣费协议书》的参保人,在扣费协议存续期内,小孩符合参保条件且未办理停保的情况下,小孩父(母)无须再办理年度参保手续,只需在每年11月底前存足保费即可。其余人员可按区外市内中、小学生及本市幼儿园就读的小孩的参保手续,逐年办理参保。

(二)区外市内中、小学生及本市幼儿园就读的小孩

每年参保需由小孩的父(母)作为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到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

1.旧参保人:未转学且原申请父(母)参保状态符合条件的,提供已参保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佛山市顺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办理。若变更缴费账户、变更符合条件父(母)的,参照首次参保申报提供对应资料。

2.新参保人(含首次参保或曾参保现停保的小孩):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办理:

(1)小孩的户口簿(复印首页与小孩页);小孩为港澳台的,提供小孩的通行证、出生证。

(2)以小孩或申请人为户名的顺德农商行活期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顺德农商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

(3)已参保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小孩与符合条件的父(母)关系的材料:

A.小孩与符合条件的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且能证明小孩与符合条件父(母)关系的,提供符合条件的父(母)户口簿(复印符合条件的父/母页)。

B.小孩与符合条件的父(母)不能在同一户口簿反映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符合条件父(母)的户口簿、小孩的出生证(港澳台籍父母除外)。

C.小孩由继、养父母抚养的,提供《判决书》、《收养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D.上述相关材料仍不能证明小孩与符合条件的父(母)关系时,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5)中途转学的需要提供转学证明。

九、其他事项:

(一)社保部门受理参保并审核批准后,将由税务部门一次性扣收参保人应缴交的保险费。因扣费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无法成功扣费的,视作申请人放弃为参保人参加基本医保,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如无法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由申请人承担。

(二)参保缴费后,保险年度内因各种原因中途申请停保的,已缴交的保险费按规定不予退回。

(三)扣费账户所有人可在扣费成功后三个月内,凭缴费存折及身份证到参保镇街税务部门打印缴费凭证。扣费账户所有人对扣费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缴费后三个月内凭缴费单证到参保所在镇(街)社保办事处查对。

(四)《申报表》可在镇(街)社保办事处或在顺德区社保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五)已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小孩,未达上学条件则应转按港澳台人员类型身份参加基本医保。

(六)请申请人关注“顺德社保”微信公众号,以便于及时收取社保相关通知信息。

(七)如遇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为准。更多内容详情可登陆顺德社保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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